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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文書與喪服制度的弔詭
2009/03/08 16:42:03瀏覽2493|回應0|推薦1

喪葬文書與喪服制度的弔詭

臺灣直至清代時期殯葬禮儀,從襲先民從大陸中原所引入之禮制及服制,五服之制為朝官至百姓,依禮所共通遵循。至日治時期,外族統治及異族文化的強勢壓迫下,五等喪服之制產生極大的變革,喪服之名改以通稱之「孝服」,五服之材質不再使用禮制所定布料粗細之原則,加以顏色做為世代之區分,成為現今社會通用之麻、苧、藍、黃、紅做為親屬世代之分別,一般人在積習下認為麻相當於古代的斬衰,苧相當於齊衰,藍相當於大功,黃相當於小功,紅相當於緦麻。但若欲反向推其究理,與禮經相較卻曲折無其所屬。

因此「五服」的意涵在時代背景的轉化下成為「五代」的象徵,五服之名不復見於殯葬禮儀,僅存於古代文學的教本之中,在以中華傳統文化的臺灣殯葬禮儀表現上,異族文化造成喪服制度的離軌異途,以致千年來的道統傳承的斷層是難以回復。

依「國民禮儀範例」喪服之有關條文載明:

1. 三年之喪,服粗麻布衣,冠履如之。

2. 一年之喪,服苧麻衣冠,素履。

3. 九月之喪,服藍布衣冠,素履。

4. 五月之喪,服黃布衣冠。

5. 三月之喪,服素服。

日治時期在文化侵略下將原有的事喪的「五服制度」做簡化為本土性的「孝服制度」原則上承襲於普世孝道之軸心思想,是因應時代的環境而做改變,無法為此變革做理性、合理的評論,是時空轉換所形成的產物,對「五服制度」的喪服文化斷層遺憾無法延續千百年的文化傳統

「五代孝服」在傳統禮制中最具爭議者應屬「服紅」的喪服,服制代表與亡者親疏關係與哀傷程度,卻將喪事變相以吉事辦理,與傳統禮制中夫禮,吉凶異道,不得相干。思想及行為上,完全悖離人倫義理,可謂毫無其理論根據,喪家卻多以五代變紅為榮,未依此制而行者,反受到訾議,是現行服制的一個弔詭現象。

在葬儀業者有心無意與不明究理的錯誤思想的引導下,延伸引用至訃聞的殯葬文書應用上,將以達五代或滿八十歲上壽之亡者,訃聞以粉紅或朱紅色之紙張印刷,寄發予親友里鄰。禮記云:「喪禮,哀戚之至也。喪禮主哀,喪事訃告應以素白為宜,以表喪親之家屬哀戚之情,將喪訃易改為喜事之顏色,悲喜不分乖違人性,實有失人倫孝道致不倫不類,是台灣喪葬文化中的特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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