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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09:02:27瀏覽712|回應0|推薦33 | |
(圖文 by Joy Life/ 2016 『在神聖的事奉上,
"枉費" 的原則就是 得能力的原則。 你在神手中真實的屬靈用處, 其大小乃根據 你在祂身上“枉費”了多少 』 摘自- 3月5日曠野的筵席
幾年前神呼召我到曠野暫停所有服事,所以我順服!
知道是一條難走的路,因為和人的期待不同。
但是我一邊走一邊禱告之後的這幾年 我真的感覺為主枉費一切世間貴重的 金錢,時間,和學歷真是值得。
因為和神建立起新的看見是不同以前。
紮根在神,看見自己更多需要改進的地方。 就覺得被呼召到曠野是對我有益處的。 所以我們認為是枉費,但對主而言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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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紐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