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危機的原因與啟示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2009 / 10 / 26 星期一 11:45
美國國際集團(AIG)成立於1919年,曾經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國際性金融保險服務機構。在此次金融危機中,AIG卻遭受重創。深入探尋AIG陷入危機的原因,不僅有助於我們瞭解美國金融市場的運行特點和弊端,也為促進我國金融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真正的危機來自投資業務
AIG危機全面爆發時,旗下的保險業務基本正常,真正的危機來自其投資業務領域。一方面,AIG全面涉足住房按揭市場。AIG幾乎參與了美國住房按揭市場的各個環節,主要扮演了超高級信用違約掉期產品(CDS)發行者和次級貸款投資者兩個重要角色。AIG旗下的金融產品部門(AIGFP)大量出售CDS。該產品約定,只要購買了AIGFP的CDS之後,AIG就承諾當承保的證券出現違約時,向買家進行賠償。AIG最高為超過6000億美元的債券提供了CDS保險。2007年和2008年,此項業務虧損分別達到114.72億美元和286.02億美元。
另一方面,公司內部風險過於集中。除直接涉足住房按揭市場外,AIG還開展了大量的融券業務。通過出借證券,AIG可以獲得證券公允價值102%的保證金,並用於投資固定收益證券。這其中,AIG的所有業務板塊都有涉及,其壽險和養老金板塊涉足融券業務最深。2008年,AIG融券業務總損失超過182億美元。
AIG危機揭示國際金融體系弊端
AIG危機作為美國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節點,深刻揭示了當代國際金融體系運行的時代背景和弊端。首先,金融機構很難在系統性金融危機中獨善其身。次級貸款本身是一種高風險的基礎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再證券化」機制,基礎資產質量惡化的風險不僅未能有效分散,反而在「鏈條式」傳送中以及高槓桿率的作用下顯著放大,將整個金融市場暴露在一個前所未有和難以準確計量的系統性風險之下。一旦宏觀經濟形勢發生逆轉,相關證券出現大幅減值,處於次貸價值鏈中的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都難逃一劫。
其次,公司內控不力是導致風險誤判的重要因素。引爆AIG危機的AIGFP成立於1987年,在其為AIG持續獲取豐厚利潤的背景下,集團管理層逐漸放鬆了監督。而AIGFP經營表現出很強的投機性,片面追求利潤,忽視風險控制,完全不顧來自多方的風險預警。單純利潤導向下的內控機制失效,使經營風險迅速累積。
最後,金融發展與金融監管失衡,是AIG走向危機的重要原因。AIG在自身不熟悉的領域廣泛地進行了多元化擴張,從傳統的保險業務進入了證券、銀行、投資管理、融資租賃等領域。AIG在創新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逐漸背棄了風險防範至上的鐵律,為根本不符合承保條件的金融衍生產品提供保險,最終付出了沉重代價。在AIG從事CDS相關業務的同時,保險監管機構和證券監管機構都沒有明確的監管要求。究其本質,在於美國金融監管部門過度相信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強調並依賴市場自律和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對本國金融機構及市場的競爭力和創新力過於樂觀。
風險管理應為本
準確把握經濟和金融發展的規律。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發展必須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目標。金融保險產品的創新,目的是通過為社會生產和交換提供便利或創造條件,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如果金融體系脫離實體經濟發展,走向自我循環和自我膨脹式的發展道路,必然是本末倒置,最終只能成為「空中樓閣」。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面臨複雜的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為防範系統性經濟風險,避免更多的外部風險衝擊,我國金融保險企業必須加強宏觀經濟的研究,吸收高層次研究人才,組建研究團隊,提高科學研判形勢的水平。
注重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平衡。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正確的保單定價和準備金提取是決定保險公司內涵價值的關鍵。從國際保險業的發展實踐看,儘管保險資金運用對於提升贏利能力具有重要意義,但如果承保業務長期虧損,單純依賴投資盈利的經營模式並不能持久。一旦金融市場環境變化,這種經營模式很難抵禦金融市場波動帶來的衝擊。從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實踐看,近年來,少數保險公司片面追求發展投資業務,弱化了保險的保障功能,不僅加大了資產負債匹配的難度,個別公司經營甚至陷入困境。保險公司過度依賴投資收益的經營模式只會帶來業績的大幅波動,保險機構應根據自身承保業務的盈利能力確定資產配置戰略,努力在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間尋求平衡。
堅持風險管理為本的保險發展方向。向全社會提供綜合的風險保障是保險的立業之本,這也是保險業區別於其他金融行業的重要特徵。只有不斷挖掘和提升保險產品的獨特價值,保險業才能更好地發揮行業的自身優勢。隨著我國保險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保險市場的競爭將日趨激烈。市場細分、產品和業務創新成為保險公司提高綜合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但同時應認識到,在保險發展與創新中,必須始終圍繞風險管理這一主線,在努力發掘和滿足客戶的風險管理需求方面做足文章,切實發揮保險產品在承擔和轉移風險方面的優勢。
保持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的動態平衡。金融創新是金融發展的動力。在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的動態博弈與發展過程中,金融創新也是一把「雙刃劍」,它會突破一些金融監管措施,打破金融環境原來的均衡狀態,這就要求金融監管與時俱進,既要能防範和減少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也要鼓勵創新,維護市場發展活力。目前我國金融保險業正處於發展初期,不是創新過度,而是創新不足。在國際金融競爭日益激烈的大環境下,我們不能因為危機的發生就不敢創新,而是要繼續支持創新,同時,對創新進行合理引導,使監管和創新在相互作用、共同發展的同時,促進金融改革不斷深化。
完善償付能力、資產風險和槓桿率等多方位監管。金融機構穩健經營最重要的條件之一是要保持充足的資本金。近年來,保險構的償付能力監管已得到了廣泛重視和不斷完善,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以市場行為、償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監管為支柱的保險監管體系。隨著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日益多元化,房地產、股權等投資領域的逐步放開,應加強對資產風險的監管。同時,探索對金融機構槓桿率的監管,通過設置合理上限,防範高槓桿經營帶來的風險。
立足國情,不斷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系。金融危機引發了各個監管當局的反思。當前,美、英和歐盟正在醞釀新一輪的金融監管改革,其主要目標是避免出現監管真空、監管重疊以及建立系統性風險預警體系。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處於金融發展和深化的初期階段,一方面,要密切關注歐美金融監管體系變化,汲取經驗教訓。另一方面,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發揮監管的協同效應,形成「權責清晰、定位明確、覆蓋全面、協調有力」的金融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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