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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重要的事
2015/01/05 09:40:20瀏覽33|回應0|推薦2
「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高希均教授,應邀在南華大學典範大師講座演講,他提到,社會新鮮人常抱怨找不到工作、薪水22K太低,其實更應反省自己是否努力盡責,他勉勵學子「做最重要的事」,而不是做「最喜歡的事」。

南華大學典範大師講座邀請高希均演講「送給年輕人一個字」,學生好奇爭相猜字,高希均送的是「己」。

高希均指出,財富可以世襲,但智慧與知識無法遺傳繼承,勉勵學子多讀書,靠自己努力培養專業能力。

高希均說,「己」就是凡事靠自己,自我負責,養成自己解決問題的習慣,才能創造自我價值,提升競爭力。除了自己努力,也要有「與人分享」的胸懷,開放的社會才能聚集人才、資金、技術、資訊與資源。

台灣社會強調單打獨鬥,自我發揮。開放社會,講究群體,強調團隊,比合作,比創意,比附加價值,乘的力量,倍數成長。

但一切都得由自己做起,從自己開始,推己及人,否則一切看別人,把錯推給別人,不知自我檢討反省,就無法進步,更難與人相處。

高希均談到從星雲大師身上啟發到有「捨」才有「得」,「捨」比「得」更快樂。做「最重要的事」為人是捨,做「最喜歡的事」為己是得,捨得之間充滿群己的哲理。(喜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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