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9/17 13:51:25瀏覽273|回應1|推薦5 | |
上一篇文章承蒙海客網友回應,我很同意您的看法,我也願意相信,法律是要用來約束不守法的人,但是,現在的社會上不也是充滿了許多,曲解法律,鑽研漏洞,假法律之名行利己之實的人嗎! 其實,我們工作單位最根本的問題在於人力不足,只要人力充足後,主管自然也不想違反勞基法不給員工放假,勞工局接到勞工的陳情應該要朔源根本,而非頭痛醫頭的令主管給予告狀之人放足夠的假,當他有足夠的休假時其他的同仁自然會減少休假,所以並沒有解決大家的問題,只解決了告狀者個人的問題罷了!我想,這應當不是設立勞工局最初的意義吧! 所以,在我看來,勞工局保護了縮減人力的資方,也保護了告狀的同事,卻犧牲了排班的主管和我們其他沒有聲音的員工。 |
|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