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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7 13:51:25瀏覽266|回應1|推薦5 | |
其實,我們工作單位最根本的問題在於人力不足,只要人力充足後,主管自然也不想違反勞基法不給員工放假,勞工局接到勞工的陳情應該要朔源根本,而非頭痛醫頭的令主管給予告狀之人放足夠的假,當他有足夠的休假時其他的同仁自然會減少休假,所以並沒有解決大家的問題,只解決了告狀者個人的問題罷了!我想,這應當不是設立勞工局最初的意義吧! 所以,在我看來,勞工局保護了縮減人力的資方,也保護了告狀的同事,卻犧牲了排班的主管和我們其他沒有聲音的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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