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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治安只是句口號
2009/06/16 11:14:47瀏覽107|回應0|推薦0

新聞報導指出:內政部長廖了以因新竹飆仔殺人案到死者靈堂向死者上香時對死者父母一再鞠躬道歉,「對不起,我們沒有做好!」他表示,一名年輕、孝順的寶貴生命,這樣無辜犧牲了,「我會放在心裡,苦民所苦。」讓國人安居樂業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警方應以此案為鑑,全力偵破每一大小案。(摘自2009/06/16 聯合報),看到之後內心卻反而覺得憤怒,內政部到底知不知道警察們現在的工作態度是如何消極?以至於目前社會治安日趨敗壞!

    猶記得去(97)923日,家中遭竊,報警後,警察到場採集指紋,製作筆錄,然後在10月初收到一封慰問函以後,就從此再也沒有下文,也從未告知,當時採集的指紋是否比對出嫌犯,現場跡證是否能提供辦案參考,警察當時一切作為,似乎只是「虛晃一招」做給長官或民眾看的。試想,如果這個竊案發生在內政部長家,我想絕對有個後續的進展,只可惜這個竊案發生在尋常百姓家,因此,永遠不會再有任何後續和結果!就如同週遭許多人告訴我的情形一樣:「報案等於沒報案」。我想,如果警察做了那些偵查工作,只是虛應故事,就不如不要做,或許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我也可以少繳一些稅,豈不皆大歡喜。真是可悲!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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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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