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藝人洪曉玲販毒 求刑25年
2008/05/15 14:58:52瀏覽1004|回應1|推薦5

涉毒扮司法黃牛 女星求刑25年

【張琦珍╱台北報導】曾演出大愛、民視等電視台戲劇,且獲日本福岡亞洲電影節最佳女配角的演員洪曉玲,因涉仲介販毒被鎖定偵辦,結果又被查出利用曾任警政記者的資歷,涉當司法黃牛騙錢,士林地檢署認為洪女身為演藝人員,不知潔身自愛,昨依詐欺、販毒等罪將她起訴求刑二十五年。
從真相、華衛新聞台社會記者轉行為演員的洪曉玲(三十八歲,曾有侵占、詐欺等前科),與警察前夫涂賢德育有四名子女,兩人四年前離婚。

 

仲介販毒被收押
檢察官王以文去年九月偵辦文山區某販毒集團時,發現洪女與台北、桃園等地的毒販蔡明道(四十五歲)、林恒生(三十四歲)等人交往密切,檢警先逮捕洪女的上游毒販蔡明道,蔡供出洪女曾介紹林恒生向他購買十多萬元安非他命,並收取數萬元仲介費。
此外,檢警還發現洪女兩度提供海洛因給男子曲天力試貨,但洪女否認仲介販毒及轉讓毒品,遭檢方聲押獲准。

 

藉警政背景詐財
檢警深入追查還發現,洪女另利用曾擔任九年警政記者、熟悉司法體系運作流程的背景,充當起司法黃牛,於去年四月向因毒品案件須入監服刑的蔡明道聲稱,可以設法令他暫緩執行,蔡因而交給洪女六萬元當活動費,結果無下文;同年七月,洪女又收取男子梁旭忠交付的十二萬元,表示可以讓梁免除強制戒治,但同樣沒結果,梁才知被騙。
此外,檢方也發現洪女有吸食安非他命,但洪女矢口否認,直到尿液檢驗結果呈陽性,洪女仍辯稱,她是吸到二手煙毒,但有證人指證洪女確有吸毒,檢方決定另案聲請觀察勒戒。


這種非品格之事真不應該做,因為這都是反生存之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iuan690&aid=1869395

 回應文章

洪曉玲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事實即將大白
2010/08/23 01:03

我想當時媒體並沒有善盡其職的作出很多平衡或是求證的動作

一個人的名譽很重要,是非真假也很重要,司法的偏頗濫權,是在未發生事情前我所不知不懂的,司法的自由心證更是教人遺憾至極...

走過一趟很漫長的路,我要的不過是分清白.我們有發聲,不代表我就是默認,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給我時間來證明是與非...

遭到司法強烈的手段摧殘身心煎熬了兩年七個月,近期內即將一審宣判,沒有任何真憑實據也能起訴求刑,這就是司法最讓人詬病的地方..

親愛的好友..且相信一個走在悲情路上的人向您發聲...事情即將揭曉..希望我的忍耐不會是最後的失望..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