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對先生坦白自己過去的戀情?
我和丈夫談了一年戀愛財結婚,其間我未曾跟他談起我第一次戀愛失真的事。近來常常自責不夠誠實,現在我是否應該像他坦白呢?
慧珠
千萬不要!過去的事特別是這個,絕對不能提,沒有幾個男人能真正面對這種事,妳若提了一定會後悔。不要天真到相信對丈夫坦承過去失真,他會對你的坦白感激或嘉獎妳。
男人
慧珠似乎把我們男人都看扁了,覺得男人沒有氣度。不過,仔細想想,在這事兒上,咱家也過不了這一關。如果問我,最好別告訴我,我會受不了的!!!!!
老k
我建議妳先來到天父面前祈求祂的赦免(如果妳尚未曾如此做過),並且請聖靈賜給妳智慧,是否要向丈夫提起這事。婚姻中重要的事是彼此切實相愛,過去的事沒有人能重新來過。我們都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若是在結婚以後又有了婚外情,那就又不同了。許多時候,魔鬼會舊事重提,把主已經赦免的罪重新拿出來攪擾妳,不要上了它的當。
阿布
愛情的眼睛是容不下一粒沙子的,何苦翻出舊日塵埃,惹出滿眶眼淚呢?
舊事已過,往事難追,只要你真心在上帝面前承認過去的錯誤,上帝一定會赦免你的。以一顆感恩的心接納自己,你在上帝面前也是一個新造的人,祝你每天過著平安美好的日子。
慧珠
不要想太多了,搞不好妳老公的「往事」比妳還要多一籮筐呢!切莫自尋煩惱,多花點力氣顧住他吧!
貞妮
多謝你們的建議,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阿嬌
看了妳的帖子,找出已向圖書館二度借來的Dr. Laura的新書《10 Stupid Things Couples Do To Mess Up Their Relationships》(夫妻弄糟關係的十件蠢事)的筆記。哪十件蠢事呢?開宗明義第一宗,就是Stupid Secrets(傻乎乎地公開個人過往的密秘)。事實上,密秘,尤其是道德過犯性的密秘,在當事者心中是一種長期沉重的負擔。向神父「告解」、向相命先生細說、向心理醫生陳述,都是人們疏解罪惡感桎梏的方法。我個人最欣賞歷代聖徒奧古斯丁的作法,在《懺悔錄》中,透過書寫式的禱告,直接向賜生命的主懺悔。他是在43歲時開始執筆,歷時3年,在46歲時才完成《懺悔錄》。這期間,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母親,還有他年少時,與一女子同居,生下的男孩(約19歲時生)都已離世了。
貞妮
我明白了,過去的就過去了。主也赦免我過去的錯誤,不必再提過往的事徒增困擾了。我會全心耕耘我的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