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有一個朋友,在他工作的地方附近有一隻狗(小型狗不知道是哪一種) 每次在他要上班的時候,那隻狗都會發瘋似的對他狂叫,叫聲還不是吼叫,是狗被打到那種哀嚎的叫聲……。
某天,在他被女朋友甩掉心情超低落的時候,那隻狗又開始「哀嚎」,我朋友肚子一把火燒起來,一腳踢向那隻狗。
各位想想,一隻類似博美那種小型的狗,被他跆拳道的下踢踹到會有什麼下場?
那隻狗飛出去之後……掛了!
好死不死,主人剛好在旁邊,對他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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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上……
法官在詢問的時候,我朋友一句話都不回答。
狀況似乎很糟,我朋友被狗主人咬的死死的。
只在法官準備要宣判之前,問我朋友有什麼話要辯解的?
我朋友只說了一個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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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傻眼 3秒後用力垂下驚堂鎚:
「好樣的,你敢藐視法庭!嫌坐牢不夠是不是?」
我朋友開始說話……
「請問法官大人,我藐視法庭,出言不遜,是不是會被加重刑責?」
法官:
「廢話!」
朋友:
「那……亂開口罵人,是不是算是公然侮辱?」
法官愣了一下:
「是……是啊!……」
我朋友:
「那條狗他每天對我大聲咆哮,這我是種侮辱。如今他的罪行已經被我增加到了死刑,這樣可以解釋嗎?」〔法庭傳出笑聲〕
法官愣住:
「可是你也不能自己動手處理,可以交給警察排解啊!」
朋友:
「我找不到狗的警察啊呀」〔又是一陣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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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陣笑聲之後……我朋友被以「不起訴處分」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