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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體察民心的總統府-----在學校搞婚外情,外遇與小三的不良老師應從嚴逞處
2017/03/31 23:34:17瀏覽3024|回應0|推薦0


 


      

  

      

        謝謝體察民心的總統府

 

     

   

    很多人真的不知道,時下教育界淺藏著許多良莠不齊的教師之狼與色狼老師?或許他就環伺在你我子女的周遭,只是善良單純又清新的學生,並不知道色狼老師的假面具?和真誠原貌的窘境慌張與邪惡?

    循著光陰隧道走去,會發覺層出不窮的校園色狼老師不知凡幾?又怎不令人擔心自己的子女在學校如何當白老鼠?讓這樣品德或私德不佳的老師教育?

   曾經有教會朋友詢問,我們社會是否同意「通姦除罪化」的議題?相信有大半的人會直覺立刻反映不可能與不同意的事實。畢竟以台灣目前的正常倫理、文化習俗和傳統教養觀念,確實還處於時機尚未成熟的階段,至於立法院已經通過的一讀初次草案,可能會讓社會民心向背極為反感。

    我們該澄清的觀念是,有些議題或個案只適合歐美不同種族的環境,但是我們國家總不能老是扮演移花接木的方式,進而強迫全國台灣的民眾去做社會觀感不好的事件或議題。請問最後的結局或爛攤子,該由誰負責與收拾善後?

    今天連最值得尊敬的學校老師或教職人員,他們身為教育國家棟樑與社會未來主人翁的任務,同時在學校敦品勵學的教育數百萬計的莘莘學子,以及竭盡心力的奉獻老師自己的青春歲月在教導學生,萬一身為學生模仿學習榜樣的學校色狼老師,出現荒腔走板的外遇、婚外情與搞小三的錯誤行為,請問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要如何面對因應與尊從?

    請問有誰同意學校已婚的老師鎮日跟校外或同校的男男女女發生婚外情?或淪陷為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而教師外面的這些身為小三、小四、小五--等等,搞婚外情的不倫男歡女愛,有時候情節嚴重者是會鬧人命的自殺或釀成情殺的社會慘案悲劇,請問杏壇沉淪為殺戮戰場,學校出現這樣的問題老師,校方要如何自圓其說?此外對社會來說又情何以堪?

   有鑑於此,我們應該嚴加把關已婚的老師在校外搞婚外情,或讓外面貪婪的飲食男女介入老師的婚姻。同時要與學生保持妥適的距離,一來可以保護學生,不會讓人陷入霧裡十萬雲煙當中,值此寧謐夜晚大雨滂沱之際,我們確實該好好思考敦聘的教師應該從嚴把關,讓社會不再有婚外情、小三、外遇或無所適從的惡劣行為。

    這才是全國百姓之福不是嗎?





   

感恩社會賢達人士,願意給晚輩對於弱勢族群發揮的空間

而校園裡出現這樣荒腔走板的色狼教師,在外面搞婚外情、

外遇、小三、小四、小五---等等,我們是否該屏氣凝神好

好思考這樣劣質教師,在學校任職的正當性?進而該將他

從杏壇教育界排除在外,社會絕不容許這樣拖垮年幼學

生的思維,我們必須採取嚴格的措施去保護單純又清純學

生的健全身心與品行,將這樣行為不檢點的劣質老師趕出

校門。


回覆內容:


  謝謝來信。所提教師應從嚴任用之寶貴意見,已敬留參考。希望您日後持續不吝賜教並支持政府,共同為臺灣的美好未來努力。特此回復,並祝
平安健康


總統府 敬啟


10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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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教師任用法從嚴改革條例
內  容:
教師任用法從嚴改革方案

   校園之狼、小三、通姦或婚外情的教師何其多?你是否還記憶猶新的華岡之狼?東海之狼?輔大之狼?高雄襲胸之狼?建中偷拍之狼?小三、通姦與搞婚外情的性侵或性騷擾的狼人老師…?頻頻躍上新聞媒體的誹聞風波版面?
   在午夜夢迴時分,你會不會膽戰心驚毛骨悚然?
   校園中層出不窮的性侵色狼學生,已經令人不堪其擾了,更何況還有色狼老師,以及鬧上法庭的小三、通姦與搞婚外情的狼人老師?一旦最純潔樸實、乾淨清新的校園,不再是嚴謹周全讓學生生存在安心無虞的環境時,請問女學生的人身安全怎麼辦?又誰該負起這個重責大任?

小三、通姦、婚外情的狼人老師,終身不得在校任教

   
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以及尊師重道敦品勵學的倫常,依然是目前社會賦予老師的重要價值觀與我國固有的道德意識。而在學校為人敬仰推崇的校長、教授、老師 …等高高在上的教職人員,除了教導學生一般的知識學問與課程之外,他還兼具教育國家未來棟樑的品格操守與學習典範。因此,身為全國教職人員的老師,就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舉止負責,謹言慎行,以身作則,千萬不要自取其辱或讓學生、家長、教育界蒙羞,迫使社會大眾投以瞧不起這樣的野狼老師。
    此外,如此不誠實、謊話連篇的狼人教師,會讓年少懵懂無知的學生無所適從,最後在有樣學樣耳濡目染的錯亂樣板下而誤入歧途,造成學生終身遺憾,也讓社會對老師的形象蕩然無存觀感不佳。
    而齊家、治國、平天下,向來是全國百姓所認同的理念,一旦不適任老師自己的家庭毫無章法亂七八糟時,他一下要安撫婚外情通姦的小三、一下要面對自己已婚的髮妻,還要兼顧自己年幼嗷嗷待哺的子女…等等,請問在光天化日下搞小三、通姦、婚外情或性侵的不妥老師,光跑法庭就要花上四、五年到十年不等的青春歲月,學校有這樣的問題老師,他要應付這些檯面上的事情都來不及了,請社會賢達人士捫心自問,狼人老師還有精力、精神、體力或心血,來教育學校那一群天真可愛又稚嫩無邪的學生嗎?他自己的家都搞得慘慘悽悽了,更遑論治國平天下與教育學生?
    面對台灣許多名不見經傳的大學,如雨後春筍般一家一家的林立在社會各個都會中,於是產生了許多良莠不齊素質不良的不當老師。
    請問有誰願意讓自己的寶貝子女,給這些在學校外頭搞小三、通姦、婚外情以及更嚴重的性騷擾、性侵害的野狼老師教育?當你自己都不願意讓小孩給這樣的老師教導時,我們憑甚麼資格要犧牲別人的小孩,給這樣素行不良的色狼老師教導?
    這是我們台灣時下教育界,最該列為優先解決處理的黑洞。
    為什麼清清白白如水洗過詩樣的乾淨純潔的校園裡,會充斥著搞小三、通姦、外遇、婚外情、性騷擾與性侵害 …等等桃色風波的社會案件?而這些問題與麻煩的製造者,是既複雜、誇張、離譜又難以啟齒的色狼老師?
    因此懇請總統府英明的蔡英文總統,建議教育部應該敦促學校教職人員的品格操守為首要事項之一,只要涉及到以上情節者,這些忝不知恥、沒有反躬自省能力的劣質老師,就應該將這樣的狼人,終身排除在全國的校園外面 ,不得讓色狼繼續擔任學校的教職工作,讓他們污辱染黑了整個完美無瑕的校園,與師生最純淨的心靈天空。 -詳見附註一、二、三與四。

    這些資訊只要一上網,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呈現在全世界的眼前,有些情節嚴重行為不當的老師,是單純的教育部無從理解的複雜社會案件。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因此,我們高層政府相關機構與民間團體,不得不謹慎處理 ,與重視這個教育學生的不適任老師的品質控管問題。

教育界要嚴謹把關,絕無特權特例

   
畢竟這樣的野狼老師犯錯在先,懇請這樣的色狼,不要蓄意製造假象的洗心革面,卻又淪為教育界收拾爛攤子的困擾。既然職業不分貴賤,口口聲聲大喊自己已經改過遷善重新作人,請問身為色狼的人,敢摸著良心說懺悔道歉嗎?那麼為什麼不當老師,還好意思站在講台前,執教鞭教育無辜的學生?請問他有羞恥心或羞愧心嗎?一旦他的學生跟狼人老師吐槽時,他要如何圓謊或自我漂白?又如何為人師表?
   
社會上還有很多職缺,他為什麼不先彎腰謙遜的選擇義工、清潔工、掃地、洗碗盤或去獨居老人之家,替他們打掃環境整理清潔的工作…,以回饋社會?
    所謂行行出狀元,這些色狼又何必再繼續去擔任他曾經傷害過的教育圈呢?請問他的心態是甚麼?動機是甚麼呢?請問這樣不當老師要如何說服自己、別人和社會大眾呢?
    色狼老師犯錯在先,為了貪圖個人一己之私,還要全民替他買單,又要在立法院、教育部與社會上替這群敗類老師修法
?顯見這樣行為不妥的老師的行徑是不可取的,懇請社會端正善良之風?把野狼趕出校園,還給我們一個美好的學校風氣好嗎?

個案實質分享:

    只要我們上網搜尋小三、婚外情、性侵害…等等,就會出現許多活生生的案例在我們的眼前,讓人看了既感傷又無奈,許多外遇、小三、通姦或婚外情的人,他們的下場都不好,報告敬愛的總統蔡英文主席,我們能不謹慎仔細的為無辜的學生子孫與下一代把關嗎?
    轟動全國的誹聞風波,舉例如下:
1.前立法委員馮X祥,性侵害女菲傭。
2.前司法院副院長城X模,與國立雲林科技大

的助理教授王X心,進入汽車旅館70分鐘,

城X模請辭司法院副院長與大法官一職。
3.前立法委員王X堅瞞著妻女,在錄完call-

in目後,和23歲的前助理何姓女子碰面,

兩人並前往臺北縣五股鄉米X汽車旅館休息了

3小時,疑似發生婚外情。
4.
前立法委員吳X昇被揭發與一名全身穿名牌

女子開房間,吳X昇昨天公開承認有此事,

一時迷失、犯了錯,他對其個人行為向

民眾鞠躬道歉。
5.
前立法委員黃X交,與傳媒人周X蔻、商場

何X玲的緋聞,鬧得滿城風雨。
6.前立法委員蔣X嚴,與王X嬋的桃色風波,

眾人皆知。
7.
前立法委員鄭X鎮,與助理王X嬋的婚外

緋聞
8.
前立法委員籃球國手鄭X龍,與無黨籍

立委金X梅的一段情,高金X梅與前臺北

縣副縣長X源的緋聞也引起社會關注。
9.前市議員璩X鳳的性愛光碟,葬送了他美好

的政治前途。
10.
前立法委員孫X千,為婚外情的女人,

而離了自己的妻子。

總結

   
綜合以上論述,這些屢見不鮮不足為奇的社會桃色風波,即便有人迷途知返,選擇回到元配身邊,也有人選擇小三。但不論其結果如何,對事件的當事人或社會來說,依然是一件不光彩與不名譽的醜聞。
    站在政府高層的立法委員,為全民百姓

衛人權與福利的同時,一旦面對自己的小

三、外遇、婚外情或性侵害案件,他們就如此葬送一生的政治前途為最高的代價。
   
報告敬愛的總統蔡英文主席,連立法院都會有這樣荒腔走板的戲劇人生,最後也因此被選民唾棄而離開政治圈,那麼備受關切與矚目的教育界,我們是不是該以同理心去面對與處理?





附註一:


1.
引用文獻: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法規名稱: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民國103年01 月22日修正 )

2.教職人員任用資格:
第 二 章 任用資格
第 3 條
(教育人員任用應注意事項)
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經驗、才能、體能,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性質相當。各級學校校長及社會教育機構、學術研究機構主管人員之任用,並應注重其領導能力。
3.教職人員任用限制:
第 四 章 任用限制
第 31 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教育人員有前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除情節重大者及教師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外,其餘經議決解聘或免職者,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育人員,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第一項教育人員為校長時,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解聘,其涉及第八款或第九款之行為,應由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之。
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偵查或審判中,聲請司法機關提供案件相關資訊,並通知其偵查、裁判結果。但其妨害偵查不公開、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違反法定保密義務,或有害被告訴訟防禦權之行使者,不在此限。
為避免聘任之教育人員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及第二項規定之情事,各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免職之教育人員,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解聘或免職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教育人員。


附註二:


1.
引用文獻: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2.任用限制:
第四章 任用限制
第三十一條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7.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附註三:


1.
參考文獻:
法務部犯罪焦點。
2.內容參考:
「發乎情,止乎禮」-古人的明訓,就是尊重他人對於性或身體自主權的最好寫照。身為教師者,應謹守傳道、授業、解惑的分際,前開媒體報導的教師不尊重他人對於性或身體的自主權

還濫用師長的權力逼迫學生屈服於其淫威之下,不但難逃刑事責任的懲罰,將來當然也不可能再為人師表了。而且這些事件告訴我們,被害學生不應再繼續忍耐、躲藏,姑息養奸只會使其他無辜的人再遭狼吻。既然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已提供申訴之管道,你有權利對侵害或騷擾你的人說「不」,你也需要別人幫忙,站出來檢舉,把狼人趕出校園吧!

附註四:


1.
引用文獻:教育部法治處。
2.內容:
於師生戀之情況下,教師是否構成「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要件?
一、 依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7條規定:「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第1項)教師發現師生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第2項)」同準則第34條第1項規定:「學校應依本準則內容,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並將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教師在執行教學輔導任務的時候,應配合專業倫理,特別注意跟學生之間性別上互動

,法律也要求將此納入聘約。
二、依現行制度,有關教師之解聘、停聘及不續聘等重大事項,係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由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先行審議後,再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至教師涉及婚外情等私德爭議案件(如遭檢舉婚外情或與18歲以上學生發生師生戀等)是否具有不適任情事,學校仍應依教師法之精神,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經查證屬實,有人、事、時、地等資料)究明後,依教師法第14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發信日期:106-2-27
驗證日期:106-2-27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總統府全球資訊網民意信箱填寫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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