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A961- 國政研基會的《制度面紗》《審議民主》《學者不死、大盜不止》
2010/09/17 14:55:13瀏覽376|回應0|推薦1

A961- 國政研基會的《制度面紗》《審議民主》《學者不死、大盜不止》

      JCW 2010/09/17. NoDerives (ND) Creative commons Copyright. 

External Link  

(1). My forum: https://city.udn.com/61613/forum      (3). It's fun: http://blog.udn.com/jctheoldman

(2). My blog: http://blog.udn.com/jcwang00/article   (4). Relay Story: http://blog.udn.com/JC00 

---------------------------Translate多語言翻譯器 ----------------------

這裡只介紹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和它的三篇文章。

談論的是「人民真作主」、「審議民主」和「學者不死、大盜不止」。

***   ***   ***   ***

(1).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http://www.npf.org.tw/

***   ***   ***   ***

(2). 揭制度面 人民真正作主

by 特約研究員 楊泰 (2010 823 14:51)

在現實政治中,政客常把「人民頭家」、「讓人民作主」掛在嘴邊,動輒要求透過公民投票決定政策。但這些政客何曾相信過人民?
  民意至上不過是政治煙幕,背後充斥的還是權力貪婪與私利競逐。「人民作主」無論在學理與運作上,並未獲得多數學者認同。百年前馬克斯韋伯便斷言,民主行政只是個虛幻理想。
  但去年諾貝爾經濟獎得主依莉諾歐斯壯 (王老頭註:見Elinor Ostrom and Oliver E. Williamson,兩人共得2009年;見E.OstromO.E.Williamson),卻以實際研究數據與嚴謹邏輯推論,獨排眾議的堅信,人民具有解決問題的理性與潛能,未能發揮乃因制度的扭曲,與傳統對政府功能過度依賴的思維。

在其四十年的學術生涯,歐斯壯透過社區調查與草根研究,選擇水資源、警政治安、流域管理、森林保育、氣候變遷等議題,足跡遍及美國、挪威、瑞典、菲律賓、尼泊爾等地,反覆驗證她對人類自治能力的高度信心。
  她獲得諾貝爾經濟獎,非因為學理上的發現,而是因為她能揭開制度的面紗,讓世人重新檢視人民自治的潛能。
  歐斯壯認為,政治與社會現象的研究,必須以「個人」為主體,只有個人才是真正決策者;只有化約為個人得失計算,事件的癥結與解決良方,才可能被發現。制度使某些人享有高於他人的決策權,但同樣的得失計算,必讓這些人為私利視蒼生為芻狗。
  故而,歐斯壯對任何形式的權力集中都充滿不信任。許多政客以公民投票或審議民主,為民主實踐的最高境界,但在她眼中,權力集中架構如果不變,兩者的本質與獨裁統治並無差別。
  透過分權的組織結構,人民參與才具意義;分權,或許會造成疊床架屋,但人民反因此扮演權力仲裁者,成為真正「頭家」。故而,歐斯壯在著作中,反覆宣揚多中心的分權化架構,才可能擺脫大官僚文化的宿命。
  傳統思維以層級管理、外部監督(議會或定期選舉)、及內部管考(政風或廉政署)緩解,但監督者也有盤算,最終仍將官僚化。透過對若干鄉鎮與都會警政的實地研究,她提出了「合作生產」的概念,認為要提升政府服務效率,便是讓公民參與提供服務。
  試問,人民如果冷漠不提供線索,警察的治安績效又如何提升?要鼓勵公民參與,只有進一步分權與公共事務的社區化。對於台灣將警政業務上綱到國家層級,歐斯壯必深以為憂。
  但政府提供的服務,並非樣樣都可社區化,除了強調政府的改造,歐斯壯也是少數注意到政府「服務內容」問題的學者。
  在大有為政府的迷思下,政府常把許多與公眾有關的事務全攬為職責,但公眾事務本質不盡相同,並非全適合政府的介入。
  故歐斯壯依服務的「可分割性」與「可排他性」,將大眾事務分類:若可分割也具排他性的便由市場分配、政府不介入,如日用品;不可分割卻可排他性,如收費公路,則可考慮BOT(BOOT)或發放;可分割卻不具排他性,如公共資源分享、環保、與生態保育等,則應納入公民治理;無法分割也不具排他性,如國防、治安等,才由政府透過公權分配。依她的構想,政府應專注第四類服務;政府編制縮小,將增加公民的參與,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
  一如經濟學家對市場效率的信心,歐斯壯也對人民的「自我治理能力」,有超乎其他政治學者的堅強信心。她與一批政經學者,在六十年代末期,成立了「公意選擇學派」或稱「政治經濟學派」,或「新制度主義」。該派學者在過去共有五位獲得諾貝爾經濟獎,歐斯壯亦於一九九六到九七年間被推舉為美國政治學會會長,象徵該學派在政治研究領域獲得的認同。
  從她的博士論文,到晚近氣候變遷的研究,歐斯壯對人民的信心與信任,或許才是我們學生輩最為感佩之處。
2010-08-22/聯合報/A17/民意論壇】

~~~~~~~~~~~~~~~~

楊泰順:臺灣省議會第十屆議員
姓  名:楊泰順
性  別:男
出生時間:民國四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要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畢業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政治學博士
主要經歷:中央研究院社科所助理研究員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教授
     華視新聞雜誌主持人
     民主基金會執行長
     臺灣省議會第十屆議員
     美國杜克大學訪問學者
     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系所主任
政  黨:新黨

***   ***   ***   ***

 

(3). 論審議

by 助理研究員 鍾寶慧 ( 2009916 11:37)

我國自八年代啟動自由化、民主化以來,實施民主至今已達二十多年;期間,我國歷經兩次和平的政黨輪替,根據杭亭頓的檢驗標準,我國的民主發展似可稱得上從民主轉型邁入民主鞏固的階段。無論此種驗證方式是否合適,基於民主發展並非必然,而且可能產生民主倒退的情況,在我國即將邁入建國百年之際,作為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實有檢討當前我國民主困境,推動二階段民主改革,以達民主優質化與深化之必要,而要推動民主改革,除了從制度面著手,公民素養的養成亦為一大關鍵,唯有社會中存在更多積極參與、具民主素養的公民,才能實現民主的真諦;其中,鑒於我國多數民眾的政治參與僅限於投票權的行使,導致在公共政策議題的討論上參與不足,而易受政治人物影響支配,以致相當程度上扭曲民主的真諦,因此,為提升民眾參與的質與量,扭轉民主運作下的負面效果(如民主與自由間的衝突),「審議民主」或可為我國未來的思考方向。
  所謂「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是指公民就一項政策或議題,經過深思熟慮,與不同意見者進行理性對話,在相互進行推理、辯論、論證後,得出共同可以接受的意見。學者林火旺(2005)認為,「審議民主」可以解決民主公民在缺乏品格與素養下,憲政民主可能產生的多數暴力、不明智的多數決定結果、公民私利主義、理性的無知等問題。
  然而,審議民主的實踐有其條件,包括民眾對於問題的瞭解度、議題相關資訊掌握及獲取、個人情感認知因素、參與者的權力是否平等、審議結果必須具備拘束力等,都可能影響審議民主的成果。也就是說,如果民眾對於問題無法有深刻全面的瞭解,也不知從何取得或者無法取得完整資訊,以及無法與意見不同者進行理性對話(著眼於長遠、整體而非過度私利、私人情感之考量),而僅限於個人意見表達,卻不願瞭解、試圖說服對方、適度調整自己主張的話,審議民主是無法運作的。
  以我國情況來看,目前我國多數民眾的公共事務參與相當有限,且習於政治人物的指導;加以,審議民主的運作通常費時較久,需要投入相當多的精力瞭解情況,才能進行實質的對話,使得多數民眾怯步;再者,目前民眾對於民主的認知多屬意見表達、力求使己見成為政策(多數決定、強者決定),較缺乏對話、溝通、相互說服的部分,因此,要在我國推行審議民主恐非易事。然而,基於我國目前的公共政策領域充斥過多非專業、非理性的討論,而激情與民粹若持續發展,長期而言,恐衝擊我國民主的成果;因此,逐步建立審議民主的程序,培養審議民主的精神仍有其必要性。對此,未來或可從以下幾各層面著手:
第一, 加強落實學校公民教育,透過相關課程,使人民熟知自己的權利義務、熟悉民主程序的運作方式、邏輯思辯力的訓練等,而除了訓練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須激發民眾對於公共事務的興趣進而投入參與。
第二, 漸進式推動審議民主,可由相對而言單純的議題,或者從地方性議題著手做起,讓民眾實際演練審議民主的運作,並讓民眾逐漸習慣從公共利益的角度思考。
第三, 確保完整資訊的取得;相關單位必須提供相關完整資訊,以使民眾能全面瞭解情況,進而做出判斷。
第四, 提供公民參與審議的誘因:在初步實施審議民主時,可透過誘因的提供,如類似義工護照的制度,建立「公民護照」,讓參與審議的公民受到表揚,或者獲得實質的獎勵等;或者,也可與企業雇主協調,提供參與民眾累積休假制度等。
第五, 確立審議民主之程序:政府應確立審議民主程序的運作方式,包括哪些議題要進行審議、由誰決定之,以及如何進行、審議結果如何轉化成為政策等,讓民眾知道自己辛苦審議的結果是會造成影響的。

  審議民主的精神在於,持不同意見主張者在深思熟慮瞭解問題之後,透過不斷對話、論辯的方式得出大家皆滿意,滿足最大公益的結果。這樣的精神,對於當前的台灣尤其重要,我國的民主能否持續精進,並非掌握在少數政治人物手上,而是掌控在人民手上。人民(或稱公民)除了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政治人物不濫權之外,也有義務深化自身民主素養,針對切身相關事務進行思考論辯,如此才能建構一個理性討論的空間,深化、優質化我國民主。
參考資料:林火旺,2005,〈審議民主與公民養成〉,《國立台灣大學哲學論評》,第29期,頁103-143

***   ***   ***   ***

(4). 學者不死 大盜不止

by 特約研究員 楊泰順 ( 20071218 10:16)

有人說「學者代表社會的良知」,但見識到台灣從政學者的表現,這句話的公信力恐怕已蕩然無存。
  所謂「良知」,絕非表示學者意見不會犯錯,但由於學者的養成必須經歷嚴格的觀察與邏輯訓練,且因對知識的堅持,不附麗權勢與人云亦云,意見自然可貴。
  在這些傳統的浸潤下,學者的言行自然也會呈現一定的規範,有人或許覺得學者食古不化,但這也是學者被推崇為「社會良知」的主因。當一個畢業生到學校任教,西方人多習慣稱之「加入某校學者團」,強調學界同儕的認可。

  嚴謹的學術訓練既為要件,學者便須注意遣詞用句,不能以學術語言表達思想,根本不可能被學者團接受為一份子。今天台灣幾位政壇紅人,雖都獲有國外高等學位,也都曾任教知名大學,甚至擔任院長與院士,但發言卻屢屢失格,不僅讓人懷疑其訓練是否落實,也使學界公信力同受質疑。難道學者從政就只能隨波逐流?

  更令人痛心的是,這些學者頂著學術光環,為了服務其特定政治立場,刻意扭曲經驗事實來誤導認知。所謂「聖人不死大盜不止」,讓社會付出龐大的代價。

  整理筆者曾公開批判過的事例,便有留德博士為合理化街頭暴力,竟將西方論著黑白翻譯,做為抗爭有理的依據。而被稱為國師的某大學者,為鼓勵國會殿堂打架鬧事,竟捏造國外學者意見,認為打打無妨。早期為扶植在野的民進黨,不少學者宣揚兩黨制衡,但卻閉口不提,多黨政治其實才是民主的主流。廢核四時,有學者辯證行政體系有權不執行國會所通過的千億預算,但真正的專家應該知道,美國早在七十年代便立法嚴格限制此一裁量權。儘管講授代議政治的多數學者反對立院席次減半,但以北中南社為主體的另一批教授,卻首先走上街頭倡議此一缺乏學理檢驗的主張。當民進黨企圖藉公投凝聚選票時,不少學者也將審議民主與人民主權琅琅上口,但略通民主發展史的都知道,在不健全的國會下實施公投,民主沒有不短命的。故當中研院院士說,「罄竹難書」可以沒有「負面意義」,其他國學專家恐怕早已懶得多說了。

  如果認真整理,藍綠學者為服務各自立場而悖離學術倫理,恐怕足可編成好幾巨冊的「新儒林外史」。社會良知被踐踏至此,何嘗不是學者團體與社會的縱容所致?以教育部莊主秘的言詞為例,無論政治信仰為何,學術圈內恐怕無人能接受。但當莊教授沉浸於政客們的獻花禮讚時,學界人士又有幾人公開譴責過?當莊主秘借調期滿回校時,現行法規顯然不允許該校學者團重新檢視其作為學者的資格。但如果學者團無能考核,「社會良知」的公信力難道只能靠政客背書?

  如果學者只是權勢者的工具,舉世滔滔之際,是非標準又將如何尋覓?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2007-12-18/聯合報】

***   ***   ***   ***

=== EOF ===

請幫我鼓吹我的政治理念

A810CN-       2010-06-20

 謝謝你的支持

.

.

.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cwang00&aid=44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