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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法,無明、行、識、名色
2017/07/08 02:40:53瀏覽73|回應0|推薦0
  1. 無明,過去世煩惱帶來的惑,蒙蔽了真如本性,所以叫無明。
  2. 行,過去世身口意造作的一切善或者不善業,其中包括身行、口行、心行。
  3. 識,其中包括六種: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2]

4.名色,名代表的精神層面的心法;而色則是代表了物質的法。

十二因緣前四樣,最初無明、行,必須要有開脫的智慧以及能夠得知過去的一切,才能明瞭。識、名色,則是探求內心起源、發起、成像,最初的兩個因緣,這對一般人而言就是最根本的事,也就是悟此二因緣,等於了解生命的根本、發使,對提升自我來講,就是扭轉識、名色,將原本錯誤的「識」,所造成的「名色」,識的轉變,名色相對應。這要有所心定(冷靜下來),才能明白。只要能想通,你就知道,為什麼佛陀的教法,是宗教裡最細微的。無明、行更是,只是常人無法明瞭,無明倒是能了解一點,行怎麼了解?

識本身是內心狀態的發使,名色,萬事萬物都是名色,動態、靜態都是。道,一切都是道,既然萬事萬物都是名色,名色的了解,就很接近道,很接近根源。十二因緣是佛陀所說,順序、名詞、自義沒有偏差。自己體會。

佛陀的教導,能看能讀就是一大因緣(佛陀自己說的。一歷耳根,永為道種),但證悟才是關鍵,不然入寶山空手而回,沒有太大意義(以結果來看)。大家要是高興,到圖書館都去翻一翻佛經,意義何在?

四個步驟,聞、思、修、證。聞,聽到看到體會到。思,思考觀想。修,想法轉變、行為轉變。證,得悟,觀念確實明朗及轉變、行為已經轉變,心解意開。

識、名色應該要講更清楚,識(外來刺激有了認知之後產生的意念、或從內心自發性產生的念頭),而後對應名色,名是內心的法,在識出現後,也就是意念之後產生出一個法(內心的法),叫名。

例如:有人嘲笑你,矮、慢、拙,「識」產生了(認知產生了,你的意念是感受壓抑),會對應「名」,什麼名(什麼內心的法),你「心裡想」我要長高、變快、所向往前,這「我要長高、變快、所向往前」就是名,你此刻內心的法。

名既然有,色即出現,色(物質的法),所有外在有形的現象,都是物質的法(色),我加入籃球隊、喝牛奶、早上去操場跑步⋯等都是物質的法(色),「我加入籃球隊、喝牛奶、早上去操場跑步」其實是名(內心的法,你要先想不是嗎?),但實質變現為物質的法,就是你能看到,能成為這世界的一種現象,就成色(物質的法,產生出外在的現象)。如果此段能悟出,事實上萬事萬物大概就是如此,應該不難吧。

就像我前幾段的文章,「識」產生了,我看到這個主題,認知了,「名」,我要寫什麼內容、怎樣表達,「色」,寫出什麼樣文章文字。如此,人為、生物造作不離此範圍。不要忽略,這是動靜態都包含,如:「色」,我要加入籃球隊,則你要走進籃球隊,找教練,跟他講,他叫你甄選,你加入競爭,然後脫穎而出。這是一連串的過程,整個都是「色」(此項物質的法,所造作出來,都是),包含時間因素,所以因果關係就產生(因果就是“因為“以及“所以“)。

因為他叫你甄選,所以你加入競爭,又因為加入競爭,所以最後脫穎而出。因果不斷出現,世界不斷變化,一切都起源於「識」。在佛陀講,構成「識」,其實是「無明」,然後是「行」,才構成「識」,也就是你的認知,感覺好壞,體會如何,其實源於過去世就已經累積的經驗(認知)。講一例,一般人遇事一定會有意見,李安,這個人不論你怎樣對他,他都是溫和、合善,這個態度哪裡來的,他天生如此,照佛陀意思,李安在此世之前,對事物的認知已採取這種做法,所以今世才「與生俱來」。

佛陀爲什麼是全知者,只是了解一點皮毛,就知道,祂的智慧不得了。為什麼祂能夠解脫,全都通了,沒有不懂的。佛經當經看,包準吃不消。當故事看,最好看佛理故事,看原文,誰看得懂。

我解釋識、名、色,有我獨到的見解,我沒看到什麼白話解釋,寫這些會讓人有一些了解,我不敢說完全切合原意,那是一個角度,能夠切理、合理,都是一個可以思索的觀點。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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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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