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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國際上應該做的是~~~
一、散佈中國自明初一直擁有釣魚臺主權的各種歷史證據。
二、指明日本所強調的"日本自1895年開始擁有無主之釣魚臺"之說為強盜小偷之言。
三、指明日本之竊據所造成的情況應依開羅會議公報、波茨坦宣言、日皇裕仁降書此三者對日本之共同強制力而被消除。
四、指明美國在1972年向日本轉移琉球屬私相授受,琉球之主權去路當時應由聯合國處理。指明美國在1972年向日本轉移釣魚臺亦屬私相授受,釣魚臺之主權當時應交還中華民國。美國當年做錯了這兩件事,現應努力補過。
馬英九並未努力在國際上散佈(包括在大報登廣告)中國自明初一直擁有釣魚臺主權的各種歷史證據,更不敢在國際上大聲指明美國現在應該努力補過,這個人與雄才偉略絕緣,但是還是要鞭策他,不然結果會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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