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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煞綜論
2013/02/10 22:29:52瀏覽1555|回應0|推薦5
(104): 凶神義例\388 制煞要法\388 太歲附古課\393 歲破/395 大耗附驗課\视 歲刑六害\398 ●●「三煞」●●.伏兵.大禍\柳 一戊己都天•夹煞都天\一

(154): 越丁丑,予再北上,歷金陵盛京,備求古名賢陰陽選擇諸書,詳加校閱,得前 賢名論及宋元章奏,見其眞理實義,確乎不易,然後知諸家之駁雜與庸術之拘泥, 得失判然矣。然則選擇當何如?必以楊公造命爲主,兼察郭公吊替,諸斗首不可用 也。至吉神凶煞,須當辨別,有大煞、中煞、小煞。其大煞則避之,如歲破、●●「三煞」●●、 陰府、戊己都天之類是也.,中煞則依五行之理以制之,如炙退、金神、火星、官符 之類是也;小煞但以吉星照之而已,不然三百六十日中,安得無犯者?又當究其神 煞根源,天地之理不越五行,或從天干五行,或從地支五行、三合五行、八卦五行、

(247): 之中。所謂藏神,所謂地德上載,造命之體也。合朔者,取初一太陽太陰合照之義, 舉一以該百也。其法取三奇三德、金水紫白、祿馬貴人到山到向,自然吉慶。所謂 合朔,所謂天光下臨,造命之用也。然使犯動凶殺,則禍且隨之,亦屬無益。又必 先於年月之內,推求三向吉神相迎,一切歲破、●●「三煞」●●、戊己、陰府等項,盡行避忌, 不相干犯,乃爲全吉,則神迎鬼避之說也,此又體中之最緊者。體用兼全上也,不 然,寧舍用而取體也。

(1807): ●●「三煞」●●造葬皆忌占山,乃太歲所煞之位,雖有制法,而亦不宜,蓋制煞則剋倒坐山。

(1839): 月家修方 < 凶)天官府、地官符、大月建、小月建、飛天煞、丙丁獨火、月遊火 ●●「三煞」●●、月刑、月害、月厭。

(1864): 〇地支●●「三煞」●●寅午戌煞北方亥子丑、巳酉丑煞東方寅卯辰、申子辰煞南方巳午 未、亥卯未煞西方申酉戌。

(1985): ●●「三煞」●●大凶,伏兵大禍夾三殺亦凶。三殺止忌單修,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

(2555): 通書曰••通天竅乃楊救貧眞訣,凡修造葬埋、開山立向修方,若遇吉星所値, 不問太歲●●「三煞」●●官符大將軍諸凶煞,此星並能壓之。其法只用八干四維,求年月日時 吉星所到之處,修之大吉。其例則用雙山五行,各從本年三合長生起迎財、進寶、 庫珠順行三位,其對衝三位爲大吉、進田、青龍,共爲十一 一吉山,利用本年三合及

(2559): 按通書云:通天竅只用八干四維,而其例又用雙山兼十一 一支,雖有異同,而於 理無害。至其從歲三合長生起迎財、進寶、庫珠三星,並取對宮大吉、進田、青龍 三星爲吉者,若三合本方爲大煞之位,對方爲●●「三煞」●●之位。長生前三位則爲三合後方, 其對宮則爲三合前方,不犯大煞●●「三煞」●●諸凶,如申子辰年,大煞在子,●●「三煞」●●在巳午未, 從三合長生起例,則迎財在坤申,進寶在庚酉,庫珠在辛戌,其對宮艮寅爲大吉, 甲卯爲進田,乙辰爲青龍,自不犯大煞、●●「三煞」●●、坐煞、向煞諸凶是也。用本年三合 月日時者,月日時皆不犯●●「三煞」●●諸凶,然惟子午卯酉年爲然,餘年不可概論。申年太 歲在申,歲破在寅,寧可以迎財大吉爲吉乎?辰年太歲在辰,歲破在戌,寧可以青 龍、庫珠爲吉乎?是其能壓太歲之說,旣不可以爲典要,又自不犯●●「三煞」●●,能壓●●「三煞」●● 之說,更屬有名無實,此《宗鏡》所以詆其不足爲據也。至迎財、進寶諸名,殊不 雅訓,又以三合本方爲大州牢、小縣獄、小重喪,對方爲小火血、大火血、大重喪, 使十一 一宮各有名色,尤爲惡俗無理,故臺本刪除不載。但與走馬六壬並傳已久,世 俗豔稱竅馬,故幷錄之。

(2901): 按,年家凶煞以歲破、●●「三煞」●●、戊已、陰府、年剋為凶,内惟歲破例無制法,其三 煞、戊己、陰府、年剋俱各有制,但要制得其法,方為無害。其餘皆中煞小煞, 以吉星照之,而不待制矣。至月家,則又以大小月建為要煞,故編為一册,以備 選擇者之考覽。至無稽偽煞,與不甚關重之煞,概不载錄。

(2903): 《選擇宗鏡》曰••坐三殺向太歲,此不能制者也,不可犯也。●●「三煞」●●在方在向, 及陰府在山,此可制而不易制者也,不可輕也。其餘紛紛神煞,中煞制之,小煞不 必制,有吉星同到,自能壓伏。除太歲在山在方,宜合不宜衝.,炙退在山在方,宜

(2904): 補不宜剋,此外則四法而已。干犯干制,如陰府天金神,皆以干制干也.,支犯支制, 如地官符之類,擇其死月死日修之可也,三合犯三合制,如●●「三煞」●●打頭火天官符,以 三合局剋之可也.,納音犯納音制,如年剋地金神,以納音制之可也。今通書制●●「三煞」●● 等法,皆用納音,不知納音力輕,仍當兼地支三合取用方是。

(2908): 制煞之法,宜用四柱剋之,而不宜沖,剋之則伏,沖之則起,而反爲禍。除太 歲陰府在坐山不宜剋外,其餘諸煞,如●●「三煞」●●、官符、大將軍、伏兵、大禍等項,在 坐則重而難制,在向在方則輕而可降。方上有煞可制者,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作,

(2913): 太歲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不易之論也。

(2915): 書曰:「若要貴,修太歲•,若要發,修●●「三煞」●●.,要大興,修火星•,要小興,修金 神.,要發富,修官符.,救冷退,修炙退。」又曰制煞,修方反獲吉祥。此言修非言 葬,言修方,非言修山也。蓋煞必須剋,而坐山宜補,剋之則山傷,補之則煞旺, 故單云制煞修方者,以方可剋故也。惟太歲或在山,或在方,皆可修。蓋修太歲者, 可合而不可剋,不剋則不傷山也。陰府與山分而爲一 一,亦可修,剋陰府不剋坐山也。

(2918): ●●「三煞」●●連占一方,其力極大,制之得法,自然發福。然此煞最凶,制不得法,必 至爲禍,修主孱弱,亦難駕御,不可輕試。

(2923): 制殺之法,古云干犯干制,支犯支制,三合犯三合制,納音犯納音制,此確論 也。飛宮犯者飛宮制,如陰府甲己屬土,則以丁壬木制之,乙庚屬金,則以戊癸火 制之,此化氣制化氣也。如病符小耗,年家之不飛者,以年月日吉照之,此坐宮制 坐宮也。如月家打頭火,則以月家一白或壬癸水德制之,此飛宮制飛宮也。又有以 陰府甲乙屬木,戊己屬土,●●「三煞」●●打頭火官符等項,在寅卯辰則屬木,在巳午未則屬

(2935): 《宗鏡》曰••太歲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曾文迪曰..吉莫吉于坐太歲, 凶莫凶于犯太歲。蓋太歲宜合宜補,故可坐,不宜沖。不宜門,故不可向。然有坐 之而吉者,亦有坐之而凶者,須要分別。蓋太歲或在山,或在方,審其疊吉星而不 疊凶星,更得三奇紫白貴人祿馬太陽等吉一 二二同到,爲福最快。蓋太歲君也,星曜 臣也,吉星同臨,猶賢臣輔主,臣賢則主自聖,定然明良有慶,澤及下民。若疊戊 己年剋陰府,大煞官符等凶,則降禍甚速,猶奸臣在側,臣奸則主亦昏,且倚勢弄 權,流毒四海矣。如唐玄宗在開元前相以姚崇宋景諸君子,則爲治世之明主;天保

(2941): 按太歲爲君,吉星會于坐山乘旺固吉,然不得已而修作及葬事則可矣,若興造 之事本屬可緩,行險僥倖,未必得福,不如其勿犯也。喩莪山謂宜用月日之納音, 制太歲之納音,是剋太歲也,益屬無理。至可坐不可向,則爲不易之論,蓋向太歲 則坐于歲破矣,雖有吉星,不能解也。又按坐太歲固吉,而亦有不同,如子午卯酉 年,太歲與大煞同位,●●「三煞」●●與歲破同到方,則坐之亦不吉。《宗鏡》因飛宮大煞, 名打頭火,遂謂太歲疊打頭火凶,失其義矣,今改正。

(2943): 昔范公與信州曹氏,葬子山午向,用庚子年、戊子月、壬申曰、庚子時,坐太歲 向●●「三煞」●●,地支三合補山扶太歲而制向,土之●●「三煞」●●也。用三子者,太歲喜叠也,又 合八節之丙奇到向,丁奇到山,葬後富貴不替。

(2978): ●●「三煞」●●伏兵大禍

(2983): 其例乃從支三合局起,申子辰年,三合水局,而煞南方巳午未之火,巳爲劫煞、 午爲災煞、未爲歲煞,故曰●●「三煞」●●。巳午中間之丙爲伏兵,午未中間之丁爲大禍,一 一 者又名夾煞,餘三局仿此。

(2992): 《考原》曰:劫煞、災煞、歲煞,是爲●●「三煞」●●,如曹氏說,則三合五行絕胎養之 位也。絕胎養者,墓庫以後,長生以前,《神樞經》所謂陰氣是也。或謂●●「三煞」●●者, 三合五行當旺之衝,故有宜向不宜坐之說,如申子辰合水局,水旺于北方,南方其 衝也,故●●「三煞」●●在南方巳午未。餘仿此。

(2993): 通書曰:●●「三煞」●●只忌修方,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害。如子年●●「三煞」●●在巳午未, 若巽坤方有吉星,則從巽方起工,連及巳午未方至坤方止H亦可,止忌單修巳午未 方也。

(2994): 《宗鏡》曰:●●「三煞」●●乃極猛之煞,伏兵大禍次之,要制伏到倒,至占山造葬皆忌, 惟占方可制而修也。制法有三:一要三合局以勝之,一 一要三合得令之月,●●「三煞」●●休囚 之月,三要本命貴人祿馬及八節三奇,或太陽太陰以照臨之。小修則或月或日納音, 剋●●「三煞」●●方之納音,得一吉星到方可也。

(2995): 蓋●●「三煞」●●在南方巳午未則屬火,月日時用申子辰水局剋之,如誤用寅午戌火局及 亥卯未木局,則助煞矣。●●「三煞」●●在東方寅卯辰則屬木,月日時用巳酉丑金局剋之,若 用亥卯木局及申子辰水局,則助煞矣。●●「三煞」●●在西方申酉戌則屬金,月日時用寅午戌 火局剋之,若用巳酉丑金局則助煞矣,禍不旋踵。●●「三煞」●●在北方亥子丑則屬水,三合 無土局不能制,忌用辰戌丑未相衝,取月日時納音制●●「三煞」●●方之納音,如甲午年煞在 亥子丑方,用五虎遁,遁得丙子丁丑水音,宜用月日時土音剋之,餘同此推。務要 制伏得宜,方爲無害,否則未可輕試。

(2998): 又曰:太歲可坐而不可向,●●「三煞」●●可向而不可坐,蓋●●「三煞」●●必宜用剋,在向則可用 制,故曰可向。若在山則不宜制,制●●「三煞」●●則剋倒坐山矣,故曰不可坐也。(劉氏家 藏言●●「三煞」●●宜用三合局補之,如煞在巳宜用巳酉丑局,煞在午宜用寅午戌局,煞在未 宜用亥卯未局之類,象吉依之,如使宜補,則●●「三煞」●●可坐矣,何言可向而不可坐也, 劉氏之說斷不可從,詳辨土修方納音內也。)

(2999): 曾文迪爲壬申宅主修午未●●「三煞」●●方,取甲辰年,戊戌月、壬子日、庚子時,四柱 與壬申年生命,會成申子辰水局以剋火煞,一吉也•,甲戊庚天干三奇,又辰子兩支 不雜,一 一吉也;穀雨前太陽在戌,與午方三合,而甲戊庚貴人在未,三吉也。甲年 午未方,遁得庚午辛未納音屬土,而戊辰月、壬子日納音皆木,以木剋土,四吉也•, 命馬壬寅禄,歲馬丙寅俱到離,五吉也;八白在坎照離,九紫正在未坤,六吉也。 古人之妙用如此。

(3000): 李氏曰:●●「三煞」●●誤坐山逢旺候,殺人極速。余于丙午年十一月,親見人家埋一十 餘歲妖子,誤犯子山午向,坐●●「三煞」●●,向太歲,其兄年十五歲,登山送葬,夜歸得病, 狂言三人打己一人,其家雖竭力保護,卒不可救,三日竟死。又●●「三煞」●●旺相之候,妄

(3001): 爾破伐開池艺窖,必三一方不甯。●●「三煞」●●極凶極猛之神,太歲三合之中煞也,惟年上 最重,月家無妨,日時不必論矣。

(3002): 予按丙午年●●「三煞」●●歲破同在子,犯之極凶,故利用編謂乎子卯酉年災煞最凶,難以 制伏,難以言吉,李氏謂其誤坐●●「三煞」●●以致殺人,猶未窮其凶之由也。其曰●●「三煞」●●誤 坐山逢旺候,殺人甚速。又曰●●「三煞」●●旺相之候,妄爾砍伐開鑿,必主一方不甯,則 知●●「三煞」●●宜制不宜補,而與劉氏言煞在巳,用巳酉丑局;煞在午,用寅午戌局;煞 在未,用亥卯未局。誤以三合補煞為補山者,大相遠矣。

(3003): 利用編曰:●●「三煞」●●爲太歲三合之衝,可向不可坐,故占山造葬皆忌,占方則可制 而修也。然各年不可概論,寅申巳亥年,煞在生我之方,爲收開閉之位,又當休氣., 辰戌丑未年,煞在我生之方,爲除滿平之位,又當相氣,制化之法,雖輕重亦有不 同,而要可制之化之,變凶而爲吉也。若子午卯酉年,則●●「三煞」●●與歲破同方。對方太 歲又與大煞同位,難有制伏,亦難以吉論矣,故子午卯酉年,災煞最凶,劫煞歲煞 次之。辰戌丑未年略與子午卯酉等,若寅申年之劫煞、卯酉年之歲煞與太歲爲六合, 其凶尤小。

(3007): 又化煞變剋爲生,與制變之義有別。煞剋歲者,用煞之子,歲剋煞者,用煞之 財。煞剋歲,如金煞剋木歲,用水局月日時,則洩金以生木矣。歲剋煞,如水歲剋 火煞,用金局月日時,則洩火以生水矣。用子煞休用財煞囚具有妙義,惟木煞無土 局,則不用化而用制可也。水煞無土局,則不用制而用化可也。曾文迪取用甚精, 夫亦舉一隅且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選擇之能事畢矣。月家●●「三煞」●●仿此。

(3016): 闢謬曰•.通書載制戊己煞,專用甲乙干剋之,然不若用年家之納音剋之爲穩。 如甲子年納音金,剋卻戊辰己巳木,癸亥年水音,剋卻戊午己未火,始不爲禍。 予按戊己都天,年家之中煞也,其凶猶月家之大月建、小兒殺止耳,忌修方取土, 有制化吉。象吉言其凶禍之猛甚于●●「三煞」●●,而又謂俱忌開山立向修方,是拘忌太過 也。蓋戊己方,或疊●●「三煞」●●歲破白虎大煞等諸凶,故不可犯,若不疊此諸凶而制化 得法,或得太陽紫白三奇諸德到,則開山立向造葬皆吉。昔曾文迪造巳山亥向宅, 用乙巳年月日時,後發狀元。楊公葬辰山戌向地,用甲申年、壬申月、壬申日、 戊申時,半紀登科。(詳上造命格局編内)此非開山立向造葬之不忌乎?又曰戊 都天殺男,其禍速;己都天殺女,其禍遲.,古人未有制法,謬甚。蓋年家神煞, 惟歲破無制,其餘諸煞皆有制化,而沉區區一都天乎。大抵戊已方忌修方取土, 若值當令之候,制化不得其當,自不可輕犯也。至夹煞都天,又在所輕矣。

(3018): 説雖是,究竟拘泥戊己為土煞而用木制也,然則制之若何,當參《宗鏡》謂●●「三煞」●● 在巳午未則屬火,而用申子辰水局制之之類。但●●「三煞」●●係三合之煞方,故用三合局 制,而戊己係天干,當用干制。如麥秋蟾師,丁巳年修文塔,塔在酉方,用丁巳 年、乙巳月、丙申日、丙申時,或謂犯都天無制。師曰.•今俗術皆謂戊己都天為 土煞而用木制,不知戊己加寅卯為木煞,加午未為火煞,今己都天加酉則為金煞, 故取一 丁兩丙以制其酉方金煞,且合乙丙丁三奇貴人又臨于酉,安得盡泥為土煞, 而拘以木制耶?(詳载上修方編內)

(3124): 《宗鏡》曰• •官符非大凶之神,犯之主官非破敗,遇天赦解神到,現訟反散。 遇太陽紫白三奇,及本命貴人到,則反爲催科薦元之神。曾文迪曰:「紛紛神煞不 須求,但逢剋應便堪修,吉星若到官符位,爲官職位顯皇州。」又云:「要大富, 修陰府與官符。」此言官符之可修。天官符乃三合中煞,或放制●●「三煞」●●,例以三合局 制之,然比●●「三煞」●●則輕矣,年月納音剋之亦可修也。己未年天官符在寅,十一月有葬 寅山申向者,小雪後太陽到山,平安迪吉。至月家飛官符尤無妨礙,謂必不可犯者 謬也。

(3202): 《宗鏡》曰•.打頭火,即大煞,爲太歲,三合旺方,又爲金匱星。書云:人家 衰弱修金匱。獨火將星原同位是也。蓋太旺則亢,亢則屬火,故有不宜,苟無制伏, 決主火災。然制化得宜,修動旺方,則發丁旺家,以火星氣旺,有生發之意也。惟 子午卯酉年,係疊歲君,不可犯,其餘年分,仿制●●「三煞」●●法,以三合局制之,通書忌 用寅午戌局,非是,若巳酉丑年,打頭火在酉,不用寅午戌局何以制金之旺氣乎? 此煞與天官符,倶可吉可凶,不與●●「三煞」●●,此三合制矣,再得年月一白水星,或 年月壬癸水德歲命祿貴尤妙。四柱忌用丙丁干,至八節之丙丁奇則又吉而不忌也。 年金匱不空,則修月金匱尤穩,月金匱又不必剋,但諸吉同到則吉。寅午戌月在午, 巳酉丑月在酉,申子辰月在子,亥卯未月在卯,擇吉日修之,主發人丁,亦要無別 緊煞乃可。《利用》曰:月家金匱方,今通書不載,然亦有理,但四仲月會月建, 亦須避忌,與太歲同。

(3397): 《利用》曰:小月建,陽年以正月寅建入中宮,陰年以正月戌厭入中宮,皆順 數至本建,則小月建者,乃月支飛宮耳。大月建,子年正月起艮,逆飛九宮,三年 1周,十五年三元,周而復始,則大月建者,乃月干支飛宮,即其入中宮一星之本 宮耳,詳見本條義例。以理而論,自較月建之定位爲輕。通書之說,是《宗鏡》據 俗術之妄說,謂大月建主傷宅長,小月建主傷小兒,占山占向占方占中宮皆忌,而 反詆通書不忌安葬爲非,實爲過當。且太歲●●「三煞」●●,亦或止忌山,或止忌向,或止忌

(104): 凶神義例\388 制煞要法\388 太歲附古課\393 歲破/395 大耗附驗課\视 歲刑六害\398 ●●「三煞」●●.伏兵.大禍\柳 一戊己都天•夹煞都天\一

(154): 越丁丑,予再北上,歷金陵盛京,備求古名賢陰陽選擇諸書,詳加校閱,得前 賢名論及宋元章奏,見其眞理實義,確乎不易,然後知諸家之駁雜與庸術之拘泥, 得失判然矣。然則選擇當何如?必以楊公造命爲主,兼察郭公吊替,諸斗首不可用 也。至吉神凶煞,須當辨別,有大煞、中煞、小煞。其大煞則避之,如歲破、●●「三煞」●●、 陰府、戊己都天之類是也.,中煞則依五行之理以制之,如炙退、金神、火星、官符 之類是也;小煞但以吉星照之而已,不然三百六十日中,安得無犯者?又當究其神 煞根源,天地之理不越五行,或從天干五行,或從地支五行、三合五行、八卦五行、

(247): 之中。所謂藏神,所謂地德上載,造命之體也。合朔者,取初一太陽太陰合照之義, 舉一以該百也。其法取三奇三德、金水紫白、祿馬貴人到山到向,自然吉慶。所謂 合朔,所謂天光下臨,造命之用也。然使犯動凶殺,則禍且隨之,亦屬無益。又必 先於年月之內,推求三向吉神相迎,一切歲破、●●「三煞」●●、戊己、陰府等項,盡行避忌, 不相干犯,乃爲全吉,則神迎鬼避之說也,此又體中之最緊者。體用兼全上也,不 然,寧舍用而取體也。

(1807): ●●「三煞」●●造葬皆忌占山,乃太歲所煞之位,雖有制法,而亦不宜,蓋制煞則剋倒坐山。

(1839): 月家修方 < 凶)天官府、地官符、大月建、小月建、飛天煞、丙丁獨火、月遊火 ●●「三煞」●●、月刑、月害、月厭。

(1864): 〇地支●●「三煞」●●寅午戌煞北方亥子丑、巳酉丑煞東方寅卯辰、申子辰煞南方巳午 未、亥卯未煞西方申酉戌。

(1985): ●●「三煞」●●大凶,伏兵大禍夾三殺亦凶。三殺止忌單修,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

(2555): 通書曰••通天竅乃楊救貧眞訣,凡修造葬埋、開山立向修方,若遇吉星所値, 不問太歲●●「三煞」●●官符大將軍諸凶煞,此星並能壓之。其法只用八干四維,求年月日時 吉星所到之處,修之大吉。其例則用雙山五行,各從本年三合長生起迎財、進寶、 庫珠順行三位,其對衝三位爲大吉、進田、青龍,共爲十一 一吉山,利用本年三合及

(2559): 按通書云:通天竅只用八干四維,而其例又用雙山兼十一 一支,雖有異同,而於 理無害。至其從歲三合長生起迎財、進寶、庫珠三星,並取對宮大吉、進田、青龍 三星爲吉者,若三合本方爲大煞之位,對方爲●●「三煞」●●之位。長生前三位則爲三合後方, 其對宮則爲三合前方,不犯大煞●●「三煞」●●諸凶,如申子辰年,大煞在子,●●「三煞」●●在巳午未, 從三合長生起例,則迎財在坤申,進寶在庚酉,庫珠在辛戌,其對宮艮寅爲大吉, 甲卯爲進田,乙辰爲青龍,自不犯大煞、●●「三煞」●●、坐煞、向煞諸凶是也。用本年三合 月日時者,月日時皆不犯●●「三煞」●●諸凶,然惟子午卯酉年爲然,餘年不可概論。申年太 歲在申,歲破在寅,寧可以迎財大吉爲吉乎?辰年太歲在辰,歲破在戌,寧可以青 龍、庫珠爲吉乎?是其能壓太歲之說,旣不可以爲典要,又自不犯●●「三煞」●●,能壓●●「三煞」●● 之說,更屬有名無實,此《宗鏡》所以詆其不足爲據也。至迎財、進寶諸名,殊不 雅訓,又以三合本方爲大州牢、小縣獄、小重喪,對方爲小火血、大火血、大重喪, 使十一 一宮各有名色,尤爲惡俗無理,故臺本刪除不載。但與走馬六壬並傳已久,世 俗豔稱竅馬,故幷錄之。

(2901): 按,年家凶煞以歲破、●●「三煞」●●、戊已、陰府、年剋為凶,内惟歲破例無制法,其三 煞、戊己、陰府、年剋俱各有制,但要制得其法,方為無害。其餘皆中煞小煞, 以吉星照之,而不待制矣。至月家,則又以大小月建為要煞,故編為一册,以備 選擇者之考覽。至無稽偽煞,與不甚關重之煞,概不载錄。

(2903): 《選擇宗鏡》曰••坐三殺向太歲,此不能制者也,不可犯也。●●「三煞」●●在方在向, 及陰府在山,此可制而不易制者也,不可輕也。其餘紛紛神煞,中煞制之,小煞不 必制,有吉星同到,自能壓伏。除太歲在山在方,宜合不宜衝.,炙退在山在方,宜

(2904): 補不宜剋,此外則四法而已。干犯干制,如陰府天金神,皆以干制干也.,支犯支制, 如地官符之類,擇其死月死日修之可也,三合犯三合制,如●●「三煞」●●打頭火天官符,以 三合局剋之可也.,納音犯納音制,如年剋地金神,以納音制之可也。今通書制●●「三煞」●● 等法,皆用納音,不知納音力輕,仍當兼地支三合取用方是。

(2908): 制煞之法,宜用四柱剋之,而不宜沖,剋之則伏,沖之則起,而反爲禍。除太 歲陰府在坐山不宜剋外,其餘諸煞,如●●「三煞」●●、官符、大將軍、伏兵、大禍等項,在 坐則重而難制,在向在方則輕而可降。方上有煞可制者,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作,

(2913): 太歲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不易之論也。

(2915): 書曰:「若要貴,修太歲•,若要發,修●●「三煞」●●.,要大興,修火星•,要小興,修金 神.,要發富,修官符.,救冷退,修炙退。」又曰制煞,修方反獲吉祥。此言修非言 葬,言修方,非言修山也。蓋煞必須剋,而坐山宜補,剋之則山傷,補之則煞旺, 故單云制煞修方者,以方可剋故也。惟太歲或在山,或在方,皆可修。蓋修太歲者, 可合而不可剋,不剋則不傷山也。陰府與山分而爲一 一,亦可修,剋陰府不剋坐山也。

(2918): ●●「三煞」●●連占一方,其力極大,制之得法,自然發福。然此煞最凶,制不得法,必 至爲禍,修主孱弱,亦難駕御,不可輕試。

(2923): 制殺之法,古云干犯干制,支犯支制,三合犯三合制,納音犯納音制,此確論 也。飛宮犯者飛宮制,如陰府甲己屬土,則以丁壬木制之,乙庚屬金,則以戊癸火 制之,此化氣制化氣也。如病符小耗,年家之不飛者,以年月日吉照之,此坐宮制 坐宮也。如月家打頭火,則以月家一白或壬癸水德制之,此飛宮制飛宮也。又有以 陰府甲乙屬木,戊己屬土,●●「三煞」●●打頭火官符等項,在寅卯辰則屬木,在巳午未則屬

(2935): 《宗鏡》曰••太歲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曾文迪曰..吉莫吉于坐太歲, 凶莫凶于犯太歲。蓋太歲宜合宜補,故可坐,不宜沖。不宜門,故不可向。然有坐 之而吉者,亦有坐之而凶者,須要分別。蓋太歲或在山,或在方,審其疊吉星而不 疊凶星,更得三奇紫白貴人祿馬太陽等吉一 二二同到,爲福最快。蓋太歲君也,星曜 臣也,吉星同臨,猶賢臣輔主,臣賢則主自聖,定然明良有慶,澤及下民。若疊戊 己年剋陰府,大煞官符等凶,則降禍甚速,猶奸臣在側,臣奸則主亦昏,且倚勢弄 權,流毒四海矣。如唐玄宗在開元前相以姚崇宋景諸君子,則爲治世之明主;天保

(2941): 按太歲爲君,吉星會于坐山乘旺固吉,然不得已而修作及葬事則可矣,若興造 之事本屬可緩,行險僥倖,未必得福,不如其勿犯也。喩莪山謂宜用月日之納音, 制太歲之納音,是剋太歲也,益屬無理。至可坐不可向,則爲不易之論,蓋向太歲 則坐于歲破矣,雖有吉星,不能解也。又按坐太歲固吉,而亦有不同,如子午卯酉 年,太歲與大煞同位,●●「三煞」●●與歲破同到方,則坐之亦不吉。《宗鏡》因飛宮大煞, 名打頭火,遂謂太歲疊打頭火凶,失其義矣,今改正。

(2943): 昔范公與信州曹氏,葬子山午向,用庚子年、戊子月、壬申曰、庚子時,坐太歲 向●●「三煞」●●,地支三合補山扶太歲而制向,土之●●「三煞」●●也。用三子者,太歲喜叠也,又 合八節之丙奇到向,丁奇到山,葬後富貴不替。

(2978): ●●「三煞」●●伏兵大禍

(2983): 其例乃從支三合局起,申子辰年,三合水局,而煞南方巳午未之火,巳爲劫煞、 午爲災煞、未爲歲煞,故曰●●「三煞」●●。巳午中間之丙爲伏兵,午未中間之丁爲大禍,一 一 者又名夾煞,餘三局仿此。

(2992): 《考原》曰:劫煞、災煞、歲煞,是爲●●「三煞」●●,如曹氏說,則三合五行絕胎養之 位也。絕胎養者,墓庫以後,長生以前,《神樞經》所謂陰氣是也。或謂●●「三煞」●●者, 三合五行當旺之衝,故有宜向不宜坐之說,如申子辰合水局,水旺于北方,南方其 衝也,故●●「三煞」●●在南方巳午未。餘仿此。

(2993): 通書曰:●●「三煞」●●只忌修方,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害。如子年●●「三煞」●●在巳午未, 若巽坤方有吉星,則從巽方起工,連及巳午未方至坤方止H亦可,止忌單修巳午未 方也。

(2994): 《宗鏡》曰:●●「三煞」●●乃極猛之煞,伏兵大禍次之,要制伏到倒,至占山造葬皆忌, 惟占方可制而修也。制法有三:一要三合局以勝之,一 一要三合得令之月,●●「三煞」●●休囚 之月,三要本命貴人祿馬及八節三奇,或太陽太陰以照臨之。小修則或月或日納音, 剋●●「三煞」●●方之納音,得一吉星到方可也。

(2995): 蓋●●「三煞」●●在南方巳午未則屬火,月日時用申子辰水局剋之,如誤用寅午戌火局及 亥卯未木局,則助煞矣。●●「三煞」●●在東方寅卯辰則屬木,月日時用巳酉丑金局剋之,若 用亥卯木局及申子辰水局,則助煞矣。●●「三煞」●●在西方申酉戌則屬金,月日時用寅午戌 火局剋之,若用巳酉丑金局則助煞矣,禍不旋踵。●●「三煞」●●在北方亥子丑則屬水,三合 無土局不能制,忌用辰戌丑未相衝,取月日時納音制●●「三煞」●●方之納音,如甲午年煞在 亥子丑方,用五虎遁,遁得丙子丁丑水音,宜用月日時土音剋之,餘同此推。務要 制伏得宜,方爲無害,否則未可輕試。

(2998): 又曰:太歲可坐而不可向,●●「三煞」●●可向而不可坐,蓋●●「三煞」●●必宜用剋,在向則可用 制,故曰可向。若在山則不宜制,制●●「三煞」●●則剋倒坐山矣,故曰不可坐也。(劉氏家 藏言●●「三煞」●●宜用三合局補之,如煞在巳宜用巳酉丑局,煞在午宜用寅午戌局,煞在未 宜用亥卯未局之類,象吉依之,如使宜補,則●●「三煞」●●可坐矣,何言可向而不可坐也, 劉氏之說斷不可從,詳辨土修方納音內也。)

(2999): 曾文迪爲壬申宅主修午未●●「三煞」●●方,取甲辰年,戊戌月、壬子日、庚子時,四柱 與壬申年生命,會成申子辰水局以剋火煞,一吉也•,甲戊庚天干三奇,又辰子兩支 不雜,一 一吉也;穀雨前太陽在戌,與午方三合,而甲戊庚貴人在未,三吉也。甲年 午未方,遁得庚午辛未納音屬土,而戊辰月、壬子日納音皆木,以木剋土,四吉也•, 命馬壬寅禄,歲馬丙寅俱到離,五吉也;八白在坎照離,九紫正在未坤,六吉也。 古人之妙用如此。

(3000): 李氏曰:●●「三煞」●●誤坐山逢旺候,殺人極速。余于丙午年十一月,親見人家埋一十 餘歲妖子,誤犯子山午向,坐●●「三煞」●●,向太歲,其兄年十五歲,登山送葬,夜歸得病, 狂言三人打己一人,其家雖竭力保護,卒不可救,三日竟死。又●●「三煞」●●旺相之候,妄

(3001): 爾破伐開池艺窖,必三一方不甯。●●「三煞」●●極凶極猛之神,太歲三合之中煞也,惟年上 最重,月家無妨,日時不必論矣。

(3002): 予按丙午年●●「三煞」●●歲破同在子,犯之極凶,故利用編謂乎子卯酉年災煞最凶,難以 制伏,難以言吉,李氏謂其誤坐●●「三煞」●●以致殺人,猶未窮其凶之由也。其曰●●「三煞」●●誤 坐山逢旺候,殺人甚速。又曰●●「三煞」●●旺相之候,妄爾砍伐開鑿,必主一方不甯,則 知●●「三煞」●●宜制不宜補,而與劉氏言煞在巳,用巳酉丑局;煞在午,用寅午戌局;煞 在未,用亥卯未局。誤以三合補煞為補山者,大相遠矣。

(3003): 利用編曰:●●「三煞」●●爲太歲三合之衝,可向不可坐,故占山造葬皆忌,占方則可制 而修也。然各年不可概論,寅申巳亥年,煞在生我之方,爲收開閉之位,又當休氣., 辰戌丑未年,煞在我生之方,爲除滿平之位,又當相氣,制化之法,雖輕重亦有不 同,而要可制之化之,變凶而爲吉也。若子午卯酉年,則●●「三煞」●●與歲破同方。對方太 歲又與大煞同位,難有制伏,亦難以吉論矣,故子午卯酉年,災煞最凶,劫煞歲煞 次之。辰戌丑未年略與子午卯酉等,若寅申年之劫煞、卯酉年之歲煞與太歲爲六合, 其凶尤小。

(3007): 又化煞變剋爲生,與制變之義有別。煞剋歲者,用煞之子,歲剋煞者,用煞之 財。煞剋歲,如金煞剋木歲,用水局月日時,則洩金以生木矣。歲剋煞,如水歲剋 火煞,用金局月日時,則洩火以生水矣。用子煞休用財煞囚具有妙義,惟木煞無土 局,則不用化而用制可也。水煞無土局,則不用制而用化可也。曾文迪取用甚精, 夫亦舉一隅且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選擇之能事畢矣。月家●●「三煞」●●仿此。

(3016): 闢謬曰•.通書載制戊己煞,專用甲乙干剋之,然不若用年家之納音剋之爲穩。 如甲子年納音金,剋卻戊辰己巳木,癸亥年水音,剋卻戊午己未火,始不爲禍。 予按戊己都天,年家之中煞也,其凶猶月家之大月建、小兒殺止耳,忌修方取土, 有制化吉。象吉言其凶禍之猛甚于●●「三煞」●●,而又謂俱忌開山立向修方,是拘忌太過 也。蓋戊己方,或疊●●「三煞」●●歲破白虎大煞等諸凶,故不可犯,若不疊此諸凶而制化 得法,或得太陽紫白三奇諸德到,則開山立向造葬皆吉。昔曾文迪造巳山亥向宅, 用乙巳年月日時,後發狀元。楊公葬辰山戌向地,用甲申年、壬申月、壬申日、 戊申時,半紀登科。(詳上造命格局編内)此非開山立向造葬之不忌乎?又曰戊 都天殺男,其禍速;己都天殺女,其禍遲.,古人未有制法,謬甚。蓋年家神煞, 惟歲破無制,其餘諸煞皆有制化,而沉區區一都天乎。大抵戊已方忌修方取土, 若值當令之候,制化不得其當,自不可輕犯也。至夹煞都天,又在所輕矣。

(3018): 説雖是,究竟拘泥戊己為土煞而用木制也,然則制之若何,當參《宗鏡》謂●●「三煞」●● 在巳午未則屬火,而用申子辰水局制之之類。但●●「三煞」●●係三合之煞方,故用三合局 制,而戊己係天干,當用干制。如麥秋蟾師,丁巳年修文塔,塔在酉方,用丁巳 年、乙巳月、丙申日、丙申時,或謂犯都天無制。師曰.•今俗術皆謂戊己都天為 土煞而用木制,不知戊己加寅卯為木煞,加午未為火煞,今己都天加酉則為金煞, 故取一 丁兩丙以制其酉方金煞,且合乙丙丁三奇貴人又臨于酉,安得盡泥為土煞, 而拘以木制耶?(詳载上修方編內)

(3124): 《宗鏡》曰• •官符非大凶之神,犯之主官非破敗,遇天赦解神到,現訟反散。 遇太陽紫白三奇,及本命貴人到,則反爲催科薦元之神。曾文迪曰:「紛紛神煞不 須求,但逢剋應便堪修,吉星若到官符位,爲官職位顯皇州。」又云:「要大富, 修陰府與官符。」此言官符之可修。天官符乃三合中煞,或放制●●「三煞」●●,例以三合局 制之,然比●●「三煞」●●則輕矣,年月納音剋之亦可修也。己未年天官符在寅,十一月有葬 寅山申向者,小雪後太陽到山,平安迪吉。至月家飛官符尤無妨礙,謂必不可犯者 謬也。

(3202): 《宗鏡》曰•.打頭火,即大煞,爲太歲,三合旺方,又爲金匱星。書云:人家 衰弱修金匱。獨火將星原同位是也。蓋太旺則亢,亢則屬火,故有不宜,苟無制伏, 決主火災。然制化得宜,修動旺方,則發丁旺家,以火星氣旺,有生發之意也。惟 子午卯酉年,係疊歲君,不可犯,其餘年分,仿制●●「三煞」●●法,以三合局制之,通書忌 用寅午戌局,非是,若巳酉丑年,打頭火在酉,不用寅午戌局何以制金之旺氣乎? 此煞與天官符,倶可吉可凶,不與●●「三煞」●●,此三合制矣,再得年月一白水星,或 年月壬癸水德歲命祿貴尤妙。四柱忌用丙丁干,至八節之丙丁奇則又吉而不忌也。 年金匱不空,則修月金匱尤穩,月金匱又不必剋,但諸吉同到則吉。寅午戌月在午, 巳酉丑月在酉,申子辰月在子,亥卯未月在卯,擇吉日修之,主發人丁,亦要無別 緊煞乃可。《利用》曰:月家金匱方,今通書不載,然亦有理,但四仲月會月建, 亦須避忌,與太歲同。

(3397): 《利用》曰:小月建,陽年以正月寅建入中宮,陰年以正月戌厭入中宮,皆順 數至本建,則小月建者,乃月支飛宮耳。大月建,子年正月起艮,逆飛九宮,三年 1周,十五年三元,周而復始,則大月建者,乃月干支飛宮,即其入中宮一星之本 宮耳,詳見本條義例。以理而論,自較月建之定位爲輕。通書之說,是《宗鏡》據 俗術之妄說,謂大月建主傷宅長,小月建主傷小兒,占山占向占方占中宮皆忌,而 反詆通書不忌安葬爲非,實爲過當。且太歲●●「三煞」●●,亦或止忌山,或止忌向,或止忌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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