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紀 宋 廖中
第一卷
論六十甲子上
甲子 乙丑 海中金
丙寅 丁卯 爐中火
戊辰 已巳 大林木
庚午 辛未 路旁土
壬申 癸酉 劍鋒金
甲戌 乙亥 山頭火
丙子 丁丑 澗下水
戊寅 已卯 城頭土
庚辰 辛巳 白臘金
壬午 癸未 楊柳木
甲申 乙酉 泉中水
丙戌 丁亥 屋上土
戊子 已丑 霹靂火
庚寅 辛卯 松柏木
壬辰 癸巳 長流水
甲午 乙未 砂中金
丙申 丁酉 山下火
戊戌 已亥 平地木
庚子 辛丑 壁上土
壬寅 癸卯 金?金
甲辰 乙巳 覆燈火
丙午 丁未 天河水
戊申 已酉 大驛土
庚戌 辛亥 釵釧金
壬子 癸丑 桑拓木
甲寅 乙卯 大溪水
丙辰 丁巳 沙中土
戊午 已未 天上火
庚申 辛酉 石榴木
壬戌 癸亥 大海水
夫六十甲子者,起于軒轅,作於大撓。
大撓者,軒轅之史官也。考天書三式,以十幹十二支衍而成之,為六十甲子,三式者,即軒轅感玄女所授之書(燭神經)
論六甲納音法
《六微指論》云: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曰歲,以十幹配十二支,周而復始,則六甲成矣。凡欲知納音者,謂子午數至庚,丑未數至辛,寅申數至戊,卯酉數至己,辰戌數至丙,巳亥數至丁,得七者,西方素皇之氣,納音屬金也;得三者,南方丹天之氣,納音屬火也;得九者,東方陽九之氣,納音屬木也;得一者,中央總統之氣,納音屬土也;得五者,北方玄極之氣,納音屬水也。故頌曰:“七金三是火,九木一中央,得五皆為水,納音宜審詳。”假如甲子甲午,從甲至庚,乙丑乙未,從乙至辛,其數皆七,所以納音俱屬金也。丙寅丙申,從丙至戊,丁卯丁酉,從丁至己,其數皆三,所以納音屬火也。戊辰戊戌,從戊至丙,己巳己亥,從己至丁,其數皆九,所以納音屬木也。庚子庚午辛未辛丑,其數皆一,所以納音屬土也。丙子丙午,從丙至庚,丁未丁丑,從丁至辛,其數皆五,所以納音屬水也。餘皆仿此。以上只數其幹,不數其支,假令從丙至庚,即丙丁戊己庚,是其數五也。又如從甲至庚,即甲乙丙丁戊己庚,是其數七也。(三曆會同)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閻東叟云:甲子金為進神,稟沉潛靈中之德,四時皆吉,入貴格,承旺氣,則術業精微,主魁奪之榮。
乙丑自庫之金,火不能克,蓋退藏之金,苟無刑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戊午己未之火。
閻東叟云:乙丑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凶會,玉霄寶鑒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犧之火,無水制之,則為燔灼炎烈之患,水不可遇,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
五行要論云:丙寅火食靈明沖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彩發應,主科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凶,乙卯乙酉水最毒。
五行要論云:丁卯沐浴之火,含雷動風作之氣,水濟之則達,土載之則基厚,以木資之為文彩,以金橐之,更逢夏令則兇暴。
珞琭子云: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瑩和尚注云:丙寅丁卯舉火之類,秋天保持者,言水生於秋也。鬼谷遺文云: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注云:木不南奔,火無西旺,火至秋冬,勢恐不久。
戊辰兩土下木,眾金不能克,蓋生金,有母子之道,得土生之為佳。
五行要論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木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轉立獨奮,隨變成功,更成旺氣,則有淩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火。
閻東叟云: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歸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靈散,更為生鬼所克,乃不材之本也。
珞琭子云: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脫厄。瑩和尚注云:己巳戊辰舉木之數,西方金鬼旺鄉,納音之木,至此絕矣,斯謂厄會。若度乾亥之宮,木得水以生長,故脫厄。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歸未也。
閻東叟云:庚午辛未戊申丁巳,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怡,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害。
閻東叟云:壬申金,持天將之威,資臨官之氣,秋冬掌生殺之權,春夏吉少凶多,入格以功名自奮,帶殺之刻剝為能。
癸酉堅成之金,火死於酉,見火何傷,惟忌丁酉火,就位克之。
閻東叟云:癸酉自旺之金,稟純粹之氣,春夏為性英明,秋冬尤貴。入格則功業節概,挺轉出倫;帶殺則少年剛勁,四十之後,漸成純德。玉霄寶鑒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複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不嫌眾水,惟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克,其患難逃。
五行要論云:甲戌火為邱為庫。含至陽藏密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夏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氣湮?而不發,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癸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巳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
閻東叟云:乙亥火自絕,含明敏自靜之氣,葆光晦路,寂然無形,稟之得數者,為妙道高人,吉德君子。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眾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
五行要論云: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為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
五行要論云:丁丑乙酉在數為溪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為貴達崇顯之土。
戊寅受傷之土,最為無力,要生旺火,以資其氣,忌己亥庚寅辛卯諸色木剋之,主短夭之凶。
五行要論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氣,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謂陽靈襲中,福慶之辰,貴格得之,道德蓋世,貴極人臣。惟親王貴公子多於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壽遐遠,始終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有甚焉,貴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來,以致其福。
五行要論云:己卯自死土,建於震位,風行雷動,散為和氣,德自沖虛,稟之者類有道行,隨變而適,有養生自在之福壽,惟不利死絕,則為久假不歸之徒。三命纂局云:戊寅己卯受傷之土,不可有木所損,其土無力也。玉霄寶鑑云:戊寅己卯土,不宜見水,見水不為財,不畏木,見木愈堅,戊寅承土德旺氣,而含生火,得之主福壽綿遠,貴人多於此日生,己卯不宜再見死絕見則凶。
庚辰氣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喪其器,病絕火無害,若甲辰乙巳火,惡不可言,亦不能剋眾木,益我氣亦繁耳。
閻東叟云:庚辰之金,具剛健沉厚之德,稟聰明顯通之性,春夏禍福倚伏,秋冬秀穎充實,入格則益資文武,帶殺則好弄兵權。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體氣完備,炎烈熾火而不忌,忌丙寅乙巳戊午之火,蓋金生於巳而不能生,敗於午,絕於寅而氣散,復見生旺之火,焉可當之。
五行要論云:辛巳金為自生學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三吉,入貴格則主學行英偉,致身清貴,常懷濟物之心。玉霄寶鑑云:庚辰辛巳未成器金,宜見火,蓋辛巳是自生,巳為火,得之者,光輝日新。
壬午柔和之木,枝幹微弱,木能生火,卻忌見火多,多則燼矣。雖生旺之金,亦不能傷,蓋金就我敗,得金反貴,水土盛者亦貴,惟忌甲午金傷之。
五行要論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絕則魂遊,而神氣靈秀。稟之者挺靜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以主為功行也。可謂靜而有勇,延年益壽。
癸未自庫之木,生旺尤佳,雖乙丑金不能衝破,各歸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
五行要論云:癸未木為正印,挺文明吉會之德,稟之者,類抱間世之才,享清華之福。玉霄寶鑑云:壬午癸未謂之楊柳木者,蓋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葉稠,得其時則富壽,非其時則貧夭。
甲申者自生之水,其氣流衍,宜有所貴,亦藉金生,不忌眾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
五行要論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學堂,得之入局,主智識聰慧,妙用無窮。
乙酉自敗之水,假眾金以相之,蓋我氣既弱,藉母以育,忌己酉乙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則夭折窮賤。
丙戌福壯祿厚之土,木不能剋,忌見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則貴不可言。
丁亥臨官之土,木不能剋,嫌金多,須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
五行要論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全數,內剛外和,稟之者得有定力,上下濟之以水火旺氣,能建功立事,敢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龍之火,遇水方貴,為六氣之君可也。
五行要論云:戊子含精神輝光全實之氣,作四時保生之福,入貴格則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貴終吉。己丑為天將之火,又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氣,發越峻猛,貴極乘之,為將德,為魁名,而建功。燭神經云:巳丑胎養之火,其氣漸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濟物之功。
庚寅辛卯歲寒之木,雪霜無以改其操,況金能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
閻東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則氣節挺拔,建功立事;生於秋,則狂狷折挫,勁氣不伸。
壬辰自庫之水,若池沼水積之地,忌金來決破,若再見壬辰,是謂自刑,別辰無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過,汗漫無歸。
五行要論云:壬辰水為正印,含清明潤沃之德,稟之者,含容弘大,心識如鏡,春夏得之,作大福慧,如秋冬得之,類姦詐薄德。
癸巳為自絕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壯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源泉混混,盈科而進也。
五行要論云:癸巳乙卯自絕自死之水,乃至陰退藏真精,嗇養凝成貴氣,貴局秉之,類是妙道君子,夙體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敗之金,亦曰強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
五行要論云:甲午金為進神魁氣,具剛明之德,秋冬則吉,春夏或凶,入貴格,主魁場屬建統眾之功,非時帶殺則暴戾,剋忍寡恩少義。燭神經云:甲午金傷強悍,或抑之乃沉潛。註云:沙石金剛曠喜殺抑之者,火革之也。鬼谷遺文云:甲午愛官鬼。李虛中云:甲午金傷強悍,壬子木失之柔,或壬子得甲午或甲午得壬子,陰陽專位,卻為炳靈。
乙未偏庫之金,亦欲火制,而土生之,則福壯氣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
五行要論云:乙未金在數為木庫,又為天將,具純仁厚義之德,無往不吉,貴格得之,是不世之英傑,魁鎮士倫。常格得之,帶殺衝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壽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氣極微,假木相助,其氣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
閻東叟云:丙申病火,以木為文明之德,以水為曠達之性,以土為福慧之基,惟金為暴虐,縱有吉神,革為不和之氣。五行要論云,丁酉火自死,含韜晦寂靜之氣,外和內剛,貴格秉之,類為有道君子,非自然之德行。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見土,若納音土多,一生迍蹇,金不能剋,蓋金氣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見多水木盛而為貴格。
閻東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獨立,和之以水火旺氣,則有英明秀實之德,入格則文章進達,福祿始終,然乘天將之氣,主備歷艱險,節操不移,方見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
,根本繁盛,不忌眾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見己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貴。
五行要論云:己亥木自生,挺英才秀拔之德,得之於轉達處,類皆清貴少達。閻東叟云:己亥之木,得時則清貴,非時則辛苦。
庚子厚德之土,能剋眾水,不忌他木,蓋木至子無氣,若遇壬申之金,謂之明位祿,其貴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眾木不能剋,蓋丑為金庫,丑中有金,見木何傷。
玉霄寶鑑云:庚子辛丑土,愛木而惡水,見木為官,見水不相宜。閻東叟云:辛丑己酉之土,中含金數,德厚性剛,和而不同,上下濟以水火旺氣,則威名功烈,見於敢為。
壬寅自絕之金,癸卯氣散之金,若見眾火則喪氣,惟水土朝之則吉。
五行要論云:壬寅癸卯為虛薄之金,具仁柔義剛之德,秋冬則健無凶,凶為吉兆。春夏則內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貴格則志節英明,帶殺則兇暴不令終也。
三命纂局云:癸卯自胎之金,若逢丙寅丁卯爐中之火不為鬼,以胎金爐中成器,必有高達。
甲辰偏庫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謂同氣相救,以資其不足,若見戊辰戊戌木生之為貴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
五行要論云:甲辰為天將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氣,入貴格則為特達,為文魁,利秋冬不利於夏。
乙巳臨官之火,水不能剋,蓋水絕於巳,得水濟之,則為純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
五行要論云:乙巳火含純陽巽發之氣,光輝充實,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銀漢之水,土不能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過,反傷於萬物,死絕太多,又不能生萬物也。
五行要論云:丙午至崇之水,體南方溫厚之氣,稟之者,類有道氣靈變,穎異有為,魁眾出倫。丁未具足三才全數,得沖和之氣,稟之者主精神氣全,性根高妙,盡變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木絕於申不能剋,若見金水多助,則富貴尊榮之格也。
己酉自敗之土,其氣不足,藉火以相助之。見丁卯丁酉火則吉,切忌死絕,畏辛卯辛酉木,災蹇夭折。
庚戌辛亥堅成之金,不可見火,恐有所傷,若得水土相之為貴。
閻東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剛烈自恃之暴,秋冬庶幾沉厚,春夏動生悔咎,君子執兵刑之權,小人恣獷悍之性。辛亥金稟乾健純明中正之氣,春秋冬三時吉,夏七吉三凶,貴格乘之,體仁守義,若帶刑殺,肆暴貪功。
壬子專位之木,癸丑偏庫之木,遇死絕則富貴,生旺則貧賤,水多則夭折,金多土盛為佳。
五行要論云:壬子幽陰之木,陽弱陰盛,柔而無立,類從水德用事,惟對於丙午水,則為水木沖粹之德,類入神仙異士標格,非常流也。燭神經云:壬子之木失於優柔,其或揚之仁而高明。註云:壬子木在水旺之鄉,假子中得微陽之氣而生,柔脆易折,自敗木也。揚之者欲得火土之氣,益之使敷榮,則仁勇而高明。玉霄寶鑑云:謂桑拓木取之以時蠶衰之月桑拓受生氣也。
甲寅自病之水,已卯自死之水,雖然死病,土不能剋,蓋干支二木,可以制土,若見壬寅癸卯之金則為優裕。
五行要論云:甲寅壬戌二水,為伏逆之氣,陰勝於陽,主姦邪害物,惟濟之以火土,損益之,方成大器。
丙辰自庫之土厚且壯,喜甲辰惡戊辰,此土木不能傷,蓋丙火也。辰為火偏庫,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
五行要論云:丙辰土為正印,建五福吉會之德,稟之者,類皆享大有為,不貴即富,惟犯衝者多為僧道。
丁巳自絕之土,又不為絕,蓋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邦,乘天屬之恩,故不為絕,木不能剋,火多益佳。
玉霄寶鑑云:丁巳含東南火德,旺數得之者,含容福壽。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庫之火,居離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氣極盛,他水無傷,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
閻東叟云:戊午自旺火,含離明炎上之氣,無情治物,動違於眾,秋冬得之,濟以水土旺氣,則豁達高明,福力堅壯,春夏乘之以金木,雖騰光迅速,命非久長。
五行要論云:己未衰火,含餘光藏實之氣,春冬之月,運入沉潛之鄉,則明達峻敏,福慶深遠,夏得之非和氣也。秋則先吉後凶。
庚申辛酉二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見金,致毀其器,若見甲申乙酉水則入格也。
玉霄寶鑑云:庚申辛酉屬木以相剋,取之木性辛者為石榴木,故配之以石榴者,取其性也。他木至午則死,惟石榴木至午而旺,蓋得其性故也。庚申自絕木,為魂遊神變之氣,此生類非凡器,常格主賦性穎異,豪放不羈,入貴格則是英傑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因金鄉乘之者,涉世多艱,惟對以癸卯金,則剛柔相濟,挺拔出群,決取巍科。燭神經云:魂貴天遊,故庚申之木,不嫌於死絕獨坐而守庚申是也。注云:庚申自絕木也,木於臟屬肝,肝藏魂,木體絕,則魂遊於天,故庚申之木不嫌死絕,所以貴於天遊。鬼古遺文云:辛酉期生旺。注云:辛酉氣絕之木,欲生旺以為榮也。
壬戌偏庫之水,癸亥臨官之水,名曰大海水,蓋干支納音皆水,忌見眾水,雖壬辰水庫,亦不能當,不忌他土,死絕則吉,生旺則氾濫而無所歸也。
玉霄寶鑑云: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氣伏而不順,惟以火土損益之,乃成大器,癸亥具純陰之數,內體至仁,稟之者天資夷曠,志氣浩然,發為功業利澤,日時帶殺則凶狡之流。
第二卷
論六十甲子下
【釋六十甲子性質】
甲子金
為寶物
喜金木旺地
乙丑金
為頑礦
喜火及南方月時
丙寅火
為爐炭喜冬及木
丁卯火
為爐煙
喜巽地及秋冬
戊辰木
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
喜水
己巳木
山頭花草
喜春及秋
庚午土
路旁乾塊
喜水及春
辛未土
含萬實待秋成
喜春及秋
壬申金
戈戟大釗
喜子午卯酉
癸酉金
金之椎鑿
喜木及寅卯
甲戌火
火所宿處
喜春及夏
乙亥火
火之熱氣
喜土及夏
丙子水
江湖
喜木及土
丁丑水
水之不流清澈處
喜金及夏
戊寅土
堤阜城郭
喜水及火
己卯土
破城敗堤
喜申酉及火
庚辰金
錫臘
喜秋及微木
辛巳金
金之生者雜沙石
喜火及秋
壬午木
楊柳幹節
喜春夏
癸未木
楊柳根
喜冬及水亦宜春
甲申水
甘泉
喜春及夏
乙酉水
陰壑水
喜東方及南
丙戌土
堆阜
喜春夏及水
丁亥土
平原
喜火及木
戊子火
雷也
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
己丑火
電也
喜水及春夏、得土而晦
庚寅木
松柏幹節
喜秋冬
辛卯木
松柏之根
喜水土及宜春
壬辰水
龍水
喜雷電及春夏
癸巳水
水之息流入海
喜亥子乃變化
甲午金
百煉精金
夏水木土
乙未金
爐炭余金
喜大火及土
丙申火
白茅野燒
喜秋冬及木
丁酉火
鬼神之靈鄉、火之無形者
喜辰戌丑未
戊戌木
蒿艾之枯者
喜火及春夏
己亥木
蒿艾之茅
喜水及春夏
庚子土
土之中空者屋宇
喜木及金土
辛丑土
墳墓
喜木及火與春
壬寅金
金之華飾者
喜木及微火
癸卯金
?鈕鈴鐸
喜盛火及秋
甲辰火
燈也
喜夜及水、惡晝
乙巳火
燈光也
同上,尤喜申酉及秋
丙午水
月輪
喜夜及金水旺也
丁未水
月光也
同上
戊申土
秋間田土
喜申酉及火
己酉土
秋間禾稼
喜申酉及冬
庚戌金
刀劍之餘
喜微火及木
辛亥金
鐘鼎寶物
喜木及大土
壬子木
傷水多之木
喜火土及夏
癸丑木
傷水少之木
喜金水及春
甲寅水
雨也
喜夏及火
乙卯水
霧也
喜水及火
丙辰土
堤岸
喜金及木
丁巳土
土之沮如
喜火及西北
戊午火
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
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
己未火
月光
忌夜亦畏四時
庚辰木
榴花
喜夏不宜秋冬
辛酉木
榴子
喜秋及夏
壬戌水
海也
喜春夏及木
癸亥水
百川
喜金土火
右件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為盛大,譬如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則不論其貧賤也。且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日月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月日時胎上見楊柳木或石榴木,則當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月日時胎上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木論也,以至天上火、劍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也。(廣錄)
【釋六十甲子吉凶例】
甲子
進神、喜神、福星
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
福星、華蓋、正印
曲腳、闕字
丙寅
福星、祿刑
平頭、聾啞
丁卯
平頭、截路
懸針
戊辰
祿庫、華蓋、水祿、馬
庫、捧禍、伏神、平頭
己巳
祿庫、八專
闕字、曲腳
庚午
福星官貴、截路
捧禍、懸針
辛未
華蓋、懸針
破字
壬申
平頭、大敗、妨害
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
伏神、破字
聾啞
甲戌
正印、華蓋、平頭
懸針、破字、捧杖
乙亥
天德
曲腳
丙子
福星、官貴、平頭
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
華蓋、退神、平頭
飛刃、闕字
戊寅
伏神、捧杖
聾啞
己卯
進神、短夭、九丑
闕字、曲腳、懸針
庚辰
華蓋、大敗
捧杖、平頭
辛巳
天德、福星、官貴、截路
大敗、懸針、曲腳
壬午
官貴、九丑、飛刃
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
正印、華蓋、短夭
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
破祿馬、截路、平頭
破字、懸針
乙酉
破祿、短夭、九丑
曲腳、破字、聾啞
丙戌
天德、華蓋、平頭
聾啞、捧杖
丁亥
天乙、福星、官貴
德合、平頭
戊子
伏神、短夭、九丑
杖刑、飛刃
己丑
華蓋、大敗、飛刃
曲腳、闕字
庚寅
破祿馬、相刑
杖刑、聾啞
辛卯
破祿、交神
九丑、懸針
壬辰
正印、天德、水祿馬庫
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
天乙、官貴、德合
伏馬、破字、曲腳
甲午
進神、德合、平頭
破字、懸針
乙未
華蓋、截路
曲腳、破字
丙申
平頭、聾啞、大敗
破字、懸針
丁酉
天乙、喜神、平頭
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
華蓋、大敗、八專
杖刑、截路
己亥
闕字
曲腳
庚子
德合
杖刑
辛丑
華蓋、懸針
闕字
壬寅
截路、平頭
聾啞
癸卯
貴人、破字
懸針
甲辰
華蓋、大敗、平頭
破字、懸針
乙巳
正祿馬、大敗
曲腳、闕字
丙午
喜神、羊刃,交神
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
華蓋、羊刃、退神
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
福星、伏馬、杖刑
破字、懸針
己酉
進神、截路、九丑、闕字
曲腳、破字
庚戌
華蓋
杖刑
辛亥
正祿馬
懸針
壬子
羊刃、九丑
平頭
癸丑
華蓋、福星、八專
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
正祿馬、福星、八專、平頭
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
建祿、喜神、八專
九丑、曲腳、懸針
丙辰
祿庫、正印、華蓋
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
祿庫、平頭
闕字、曲腳
戊午
伏神、羊刃、九丑
捧杖、懸針
已未
福星、華蓋、羊刃
闕字、曲腳、破字
庚申
建祿馬、八專、杖刑
破字、懸針
辛酉
建祿、交神、九丑、八專
懸針,破字、聾啞
壬戌
華蓋、退神、平頭
聾啞、杖刑
癸亥
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並金書命決
丙戌之土,為福隆厚,火鍾於此故也。己未庚辰戊辰丁丑,與此同義。
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氣,各有所養也。
三命纂局云:此五者福壯祿厚,何也?辰水庫木借成氣,四者倣此。以上有鬼所傷,不為害,氣盛故也。李虛中云:丙戌尤異,以戌又為土之本位而尤旺盛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也,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發,旋即歸燥,竟焚火而為咎。
乙巳臨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氣炎盛,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為溫燠之氣,為濟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復德,陽位則作凶,生仲夏為暴戾剋刃,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雖絕,卻清明而妙佳。
火死絕而內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絕而湛然清澈,可燭鬚眉,故卻清明而妙佳。
李虛中云:四位水火雖絕,卻清明妙佳,觀天乙貴人自可見矣。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為臣不強。
五行屬五音宮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過則臣強,角太過則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宮以殺商角庚申者,角木自絕也。壬寅者商金自絕也。皆使得忠順之道,故事君不逆,為臣不強,所以自紫微鸞臺鳳閣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為之,為之必不能久,獨臺諫則可,若金木生旺而剋破則不然。(燭神經)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還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還不死。
土生於申,而不生庚申;水生申,而不生於戊申;火生寅,而不生於甲寅;金生巳,而不生於乙巳;木生亥,而不生於辛亥,蓋生處而反受制故也。得之者夭壽。水死卯,而不死於癸卯;土死卯,而不死於丁卯;木死午,而不死於丙午;金死子,而不死於庚子,火死酉,而不死於辛酉;蓋死處反得生也。得之則長壽。
戊子之火,非神龍則無,丙午之水,惟天河則有。
戊子支幹旺於北方,乃水之位,納音屬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龍不能有之,丙午支幹旺於南方,乃火之位,納音屬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無不貴。蓋火中出水,水中藏火,水火既全,精神運動必靈,異於人矣。(壺中子)
李虛中云:丙午天上之水,銀漢有之,即十二辰之天后也,得之者,高朋豁達,穎異不凡。戊子水中之火,神龍有之,即六氣之君火也,得之者自神而明,沉幾先物,二氣兼得尤妙絕,其餘諸氣准此詳之。辛丑之土,不嫌於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辨之?丑中金庫木不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下,尚未萌芽,不見其形,是土盛木弱,餘皆仿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宮雖為鬼,而金絕在寅,故不為鬼。木至巳宮,而巳有生氣克木,故不為鬼。若庚寅逢壬申,金相沖受克也。餘皆仿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養其行,戊申之土自生,庚子土自盈,不忌鬼,蓋木至午死申絕子敗,又自強之土何傷,餘皆仿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氣壯而不嫌於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靂之火,神龍有之,蓋有誰則雷方鳴,若逢丙午丁未天上之水,則有所忌,有相戰之功,大凡本命支幹受傷,則主六根不足,有始無終,如丁巳見癸亥,壬子見戊午,餘仿此(《三命纂局》)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異。
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蓋天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時,戊午乃旺極之火,喜于申見天馬相資也。
其神頭祿者(即十幹專位祿)乃陰陽專位,天地神會也。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敗,剛柔相推,有無合化,故壬子之水,應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實南宮之離,所以丙午得壬子不為破,丁巳得癸亥不為沖,是水火相濟之源,有夫婦配合之理。
坎離為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則先水後火,有未濟之象,不如丁巳見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庚申辛酉之金,應西方之兌,甲寅乙卯之木,象東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為刑,乙卯得辛酉不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體,明左右之神化也。
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間不合,若能全合,則神之化生以無間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不為元辰,變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為魁罡相會,乾坤厚德,覆載含生,不得以為返吟也。
戊辰戊戌不為沖,土得正位,幹守元會也。
己丑己未是貴神受位忠貞,此四維真土,有萬物始終之道,非大人君子孰能備此德,況神頭祿各有神以主之,左右運動於六合之中,盈縮於吉凶之變也。
己丑土為天乙貴人(玉霄寶鑒云:天乙貴人處紫薇垣而家在己丑),己未土為太常福神,解百殺之凶,若得之,當用為摸財之喜,戊辰為勾陳,戊戌為天空,土之神多遽攻,居帥外藩,出鎮邊防,有不常矣。丁巳為螣蛇之神,凶以凶用,吉以吉承,多熒惑之憂,用滑稽之性。丙午為朱雀之神,應陽明之體,文詞藻麗。甲寅為青龍之神,博施濟眾,得四方之利。乙卯為六合之神,主發生榮華,和弱順黨。壬子為天后之神,主陰騭天德,容美多權。癸亥為玄武之神,乃陰陽終極,有潛伏之氣,從下如流,雖有大智,非軒昂超達之士,順則安平,逆則奸宄。庚申為白虎之神,利於武而不利於文,有抱道孤羈之性,善中嚴外,色厲內荏,有仁義好幽僻。辛酉為太陰之神,懷肅殺之氣,有清白之僉,為文章利口不世之才。然更加以親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禍福。(《鬼谷遺文》)
第三卷
論幹神一
【十幹例】
甲乙木 丙丁火 戊己土 庚辛金 壬癸水
【十幹不雜】
甲乙人在寅卯 丙丁人在巳午
庚辛人在申酉 壬癸人在亥子
經云:五音不雜無淫亂之性,合居祿位也。
【榮神格】
春甲乙日時 夏丙丁日時 秋庚辛日時 冬壬癸日時 四季戊己日時
主人心明,日時金見者足壽,富貴多權。(神白經)
【幹神一字格】
如葉邵壬辰年、壬子月、壬寅日、癸卯胎,此幹神一字也。然壬寅自絕是為雜,故止於正印。
【幹神二字相遇】
如甲人見乙,丙人見丁之類。
【幹頭相類】(為官卑)
甲與乙、丙與丁、戊與己、庚與辛、壬與癸,皆幹頭相類也,是甲人得乙,乙人得甲,位之偏祿,偏祿者多無科名,雖富而官卑。(壺中子)
【幹神二字連格】
如甲乙或丙丁兩字分四柱也,然須五行不雜,乃貴。(鬼谷遺文)
【五行純陰陽格】
謂純得五形陰陽,天元之氣不雜斷者,更有福神生旺之氣助之,則至貴之命,甲丙戊庚壬為純陽,乙丁己辛癸為純陰。
【喜神】
蓋取十幹遇生己之位也,謂甲遇壬見癸之類,水能生木,餘准此,若人遇之,主有大福祿也。(三命鈴)
【三五連合格】
三五連合者,自上至下,陰陽相和也。兩比干在上,一干在下,謂之順挑連合;一干在上,兩比干在下,謂之倒垂連合。順挑者甲乙丙、丙丁戊、戊己庚、庚辛壬、壬癸甲是也。倒垂者癸甲乙、乙丙丁、丁戊己、己庚辛、辛壬癸是也。倒垂相連,順數為上,雜數次之,不犯他幹,生旺相承,福祿相助,尤勝五行連珠格。(閻東叟書)
幹神順足亦非常,論此非常不可當,生旺相兼臨貴格,定知君側理陰陽。
【神藏殺沒格】
甲庚、丙壬、乙辛、丁癸,最為貴格,名曰神藏殺沒。蓋上天清氣之盛者,如年月日時胎五位中合成,更有福神相助,無死絕衝破空亡,須貴極一品。若有衝破空亡而有福神相助,亦可為兩制兩省。如日時上不犯空亡,他處犯之,亦可為兩府,然活不久。如不犯空亡,只犯死絕,可作卿監,仍多難而有好差遣,若無福神為助,不過一多難員正郎而已。不犯死絕,而犯衝破空亡,無福神助之者,亦可作館職之格,或死絕空亡,更無福神為之助,即碌碌不出州縣耳。更有三刑六害,只作有名舉人,或清高僧道,與富足百姓而已。(林開五命)
閻東叟云:四時天地之氣,八荒陰陽之數,甲庚丙壬為陽幹之吉會,乙辛丁癸為陰幹之福源,六凶神至此而藏, <按三曆會同云:螣蛇、朱雀、勾陳、天空、白虎、玄武,為六凶神> 四惡殺相遇而沒, <按命書四殺或以為四劫殺,或以為辰戌丑未> 年月日時四位四幹分明,不論刑害衝破,皆為吉氣,更加祿馬貴印,加倍福力。而凶神惡殺,自然藏沒也。三命鈐云:凡將相貴人,多生於甲庚丙壬者,以此四幹有天德月德併也。若人遇之,更逢五晉旺相、及三命有氣,必居台輔也。玉霄寶鑑云:如甲庚丙壬全,必生居孟月者,方為入格。乙辛丁癸,必生居季月者,方為入格。不然非也。此類皆為吉德君子,若居官秉政,亦寬厚也。
鬼穀要訣云:甲庚丙壬相逐來,支神次第又相該;更兼祿馬居生旺,為官必是到三台。又云:乙辛丁癸順挑連,五行生旺祿兼全,更秉旺氣臨官上,宰相公侯在此遷。又鬼谷遺文云:罡中是乙,魁裡伏辛,鬼神得癸,小吉隱丁。 <注云:辰中是乙,戊中是辛,丑為貴神,未為小吉,丑中有貴,未中有丁。>
四端迎中央之福,謂陽幹甲庚丙壬全,陰幹乙辛丁癸全,陽幹胎月得癸而迎戊,陰幹胎月得甲而迎己,中央二土,迎在歲運上,則陽能兆陰,陰能兆陽也。(閻東叟書)
【連珠粹美格】
甲丙辛己 甲丙戊庚 甲己辛癸 甲辛庚丙 甲辛癸丙
乙庚壬甲 乙庚丁己 乙癸丁壬 乙庚丁辛 乙戊甲癸 <一癸作庚>
丙戊癸辛 丙辛癸乙 丙戊庚壬 丙癸壬戊 丙乙丁辛
丁己辛壬 丁癸壬己 丁己癸乙 丁乙己戊 丁壬己辛
戊癸丁乙 戊庚壬甲 戊庚乙癸 己辛甲癸 己甲丙戊
己甲丁壬 己甲丁辛 己辛癸乙 庚乙丁己 庚壬甲丙
庚丁丙壬 辛癸乙丙 辛丙庚戊 辛壬丙甲 辛癸乙丁
辛丙丁癸 壬甲丙戊 壬己戊甲 壬丁己辛 癸戊庚壬
癸乙丁己 癸戊己乙 <己作丙>
以上年月日時,一句喚就者為貴,更有吉殺,定為卿相。(廣信集)
【官卿】
甲隨丙戊官卿泰,乙見丁己祿還生,丙會戊庚年稱遂,丁到己辛事皆成,戊入庚壬門有慶,己逢辛癸職遷榮,庚遷壬甲財豐足,辛逢癸乙命先升,壬逢甲丙無不喜,癸入乙丁命高亨,若遇行年生處有,此為有福運相迎。(八字金書)
【福會】
福會者,取十幹所生及所剋是也,謂如甲木生丙火,剋之戊土之類,如甲壬見丙戊是也。 <他准此並與官卿同>若人胎月日時遇之,主衣食豐足,官爵崇高,大小運行年至此,亦有遷官進財之喜。(三命指掌)
【祿庫】
甲乙庫未丙丁戌,戊己壬癸辰中立;庚辛若向丑中行,一生衣食終須吉。
凡人生值此庫,若年月日時皆有者,主兩府台輔之貴,或落空亡亦吉。(八字金書)
【祿庫空虛,囊貧職重】
歲幹之墓謂之祿庫,祿庫中又帶地財或納音為財者,乃祿庫中有財,不惟貴,而又主富,設祿庫之內無財,則職雖顯而家貧矣。(壺中子)
【正官正祿偏官偏祿】
如甲人用己為正祿,即有科名,戊為偏祿,以辛為正官,庚為偏官,於倣此。若得正官全者,並為正官祿,有科名,其偏官無出身。(金書名訣)
三命提要云:偏官亦主大福,若到晚年福謝祿衰,卻為災,若見二鬼剋祿幹,雖有官蹇滯,亦須有停降之災。指迷賦云:偏官出於雜流。
胎生旺庫為四貴,死絕病敗為四忌,餘為四平,乙太歲幹為主配於五行,取四貴、四平、四忌之位,而分貴賤,遇貴多則貴,不遇則賤。四貴主貴,亦有上下生旺,庫為上,胎為次。四忌主賤,亦有輕重,死敗絕為重,病為輕,若胎月日時遇三貴上,皆有輔者,<祿有四輔正財正官正印含神福也> 三公之命也。若三貴上帶正天乙 <如丑未生人月日時得甲戊庚之類是也> 、本家祿 <如寅生人,月日時帶甲之類是也。詩云:甲遇寅為常,寅遇甲為強,餘倣此> 、福會或天乙貴神合四三重者,亦三公之命也,三貴上帶上下合,或一官一印,即一正天乙或一位本家祿,三兩位天乙貴人合者,宰輔之命也。或日時上遇兩貴,而帶上件者,亦然。以上若一位上遇災殺亡神劫殺地殺羊刃者,兼主兵權,樞府節鉞之貴,若胎月生月與日時上遇兩貴或只時上遇胎庫一貴,卻帶正天乙上下合,天乙貴神合,本家祿正官正印本祿餘位,但有氣,或貴人上亦帶前件祿幹者,亦宰輔兩府之命也。若月在忌神,而日遇貴,或日在忌神而時遇貴,不害,為清華侍從之格,若月日俱在貴而時遇忌神者,皆常調選人也。(三命提要)
凡命年月日時有甲與己,乙與庚,丙與辛,丁與壬,戊與癸,十幹合者為上,遇甲庚丙壬乙辛丁癸為奇幹,甲乙丙,丙丁戊,戊己庚,庚辛壬,壬癸甲,謂以順連合,癸甲乙,乙丙丁,丁戊己,己庚辛,辛壬癸,謂之逆連合。上合者清貴,奇幹次之,順逆合又次之。此之謂入局。凡一命而兼此三者,更得五行相順,其貴不待言也。若五行不相順,乃為僧道術士清閒之人,餘輕重皆倣此。(林開五命)
【十幹發用定數】
不拘十幹為頭, <但是十幹皆為一數> 二損三食四雜求, <二損氣,三食神,四雜神> 見五便為財神用,六合吉慶有來由 <六幹合> 遇七鬼名多厄滯,八呼官印六陰收, <陽幹八位官印,陰官八位官印> 見九倒食無嘉會,十為生氣福千秋 <陰幹第八,陽幹第十> 。
【論發用】
凡看命,先詳月幹好弱,既有好幹,即令日干貢助,既日干好,即令時幹貢助,更不出此發用,若月幹不好,急令日干剋去,月幹者為上,蓋吉者要升,凶者要除,詩曰:月為第一氣神行,吉數還教吉數生,吉氣莫令凶氣戰,不離兩子有遷升。假令辛酉、丙申、乙未、己卯、己助乙勢,乙生丙旺,丙與辛合為貴,如丁巳見癸丑,不用癸丑,使己日干剋去癸水為妙,如辛酉甲午癸亥壬午,雖天干連珠,壬癸生甲,雜神貧困之命。又如丁巳戊申乙卯己卯,戊為損神,被乙助戊,己助乙,從下喜至戊,既戊得勢,轉損丁之力不好,餘準此推之。
【五行晝夜氣象】
六甲日生木,夜生化土,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為鬼,夜生為官。用六乙日生使金,夜生使木,故六己人見之,日生為官,夜生為鬼。六丙人日生使火,夜生使水,故六庚人見日生為鬼,夜生為官。六丁人日生木,夜生火,故六辛人得之,日生為官,夜生為鬼。六戊人日生為土,夜生為火,故六壬人見之,日生為鬼,夜生為官。六己人六庚人不變。六辛人日生為水,夜生為金,故六乙人得之,日生為官,夜生為鬼。六壬日生使水,夜生為木,六丙人得之,日生為鬼,夜生為官。六癸向晝火盛,夜生水盛,故六丁人得之,晝生不使鬼,只用火氣。又云:六般陽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夜生,反凶作吉,呼鬼為官,倒食為喜神,女人反此。六般陰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日生反凶作吉,餘並同前。六陽命,男無祿鬼倒食,只當取日生者為順;六陰命,男無祿鬼倒食,只當取夜生者為順,女人皆反此求之,此晝夜氣像是陰陽配合剛柔體用也。(天元變化書)
且以甲言之,則辛為官印,己為天財,丁為破官,庚為畏神,若不消息五行,推究剋制,則神殺錯雜,尊卑混殽,善惡不分,災福必不驗矣。(閻東叟書)
凡命君須子細推,天元先去測天機,助生清秀榮應辨,吞竊傷殘賤可知。且祿之元或先傷殘吞啗,雖逢吉殺,豈可便以吉言之,或先多滋助,雖犯凶神豈可便以凶論之。(沈芝源髓)
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與丙丁相畏。
王氏注云:甲乙為東方之木,庚辛為西方之金,彼其自有仁義之理存焉。丙丁為南方之火,壬癸為北方之水,彼其自有是非之義存焉,凡陽庚合乎陰乙,陰辛合於陽甲,則木榮金生,仁義兼濟,剛柔相乘,陰陽沖和。庚辛甲乙木不能相交差也,甲見庚,乙見辛,木辱金化,純陽不生,純陽不長,陰陽不和,甲乙木不能保仁,庚辛金不能崇義,所謂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交差也。或是或非者,陽丙是畏於陽壬,而非畏於陰癸,陰丁是畏於陰癸,而非畏於陽壬,丙見壬,丁見癸,謂之祿鬼,是相畏及,丙見癸,丁見壬,謂之祿官,非相畏也。蓋陰見陰,二女同居,其志不同,陽見陽,兩男並處,其性不和,故謂之相畏也。及男女同居,其志通也,又何畏之有,故有是畏非畏之說。(珞琭子)
丙丁然惡於壬癸,壬癸多旺而秋生,甲乙雖喜於庚庚辛,庚辛春囚而多辱。
丙丁火也,壬癸水也,丙丁惡壬癸者,壬癸為丙丁之鬼,生於秋多,則壬癸旺相之時丙丁胞絕之時,號為鬼旺身衰,其阻障得尤切,若生於春夏,則壬癸胞絕,丙丁旺相,號為身旺鬼衰,其阻障不得。甲乙木也,庚辛金也,甲乙喜庚辛者,庚辛為甲乙之官,生於春多,則庚辛胞絕,號為身衰官旺,其主爵祿增崇,或曰丙丁見壬癸,甲乙庚辛,皆為官鬼,人格,貴命從官論,不入格,俗命從鬼論。(壺中子)
金傷木祿,丙丁先見無危;火傷於金,遇壬癸不能損貴。戊己愁逢甲乙,幹頭須用庚辛;壬癸惡土以相傷,甲乙見之無畏。壬來克丙,惟怕戊以當頭,癸去傷丁,切忌己以相對。(陷迷賦)
【伏凶格】
如丁巳人不畏癸水為鬼,緣巳上有暗戊,合卻癸化,真火發用,名曰伏凶,一重癸水,化一重真火,更自是丁巳祿旺,切宜真水既清,得之者最貴,既用癸水為秀氣,則不可複【壞】去癸,譬如丁巳年癸丑月壬辰日辛亥時,辛生壬,壬助癸,作丁之發用,又身受浮水印,亥上臨官有氣,如丁巳見癸丑己卯,被己土克去癸水用神,縱得好時,亦無厚福也。如癸巳不畏辛倒食,為巳間有丙合辛,變為真水,為喜神發用,李待制癸巳年辛酉月庚寅日辛巳時,兩辛為喜神,又就壬子胎,人庚辛壬癸,名幹神連珠,故貴,餘准此推之。(天元變化書)
【幹神相克】
丙人怕二壬,壬人怕二戊,乙人怕二辛,餘仿此。歌曰:乙木生人怕二辛,不遭鞭配也遭刑,若能免得諸刑害,兩目盲盲不見人。(三命【纂】局)
【鬼合格】
甲人見庚乙 乙人見辛丙 丙人見壬丁 丁人見癸戊 戊人見甲己
己人見乙庚 庚人見丙辛 辛人見丁壬 壬人見戊癸 癸人見己甲
以上官鬼相傷,公立庶幾。(廣信集)
鬼嘯分明禍更加,設使以前逢富貴,定知日後厭年華。
如甲人逢庚金克木,又值丙火克庚金,乃貧賤惡死之命,遇合幹尤可,如丙見辛是也。若支神納音好,己前須主富貴,向後定不吉,更加刑殺鬼克,主惡死。如王相公,己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時,逢三合生,更遇寅卯為己人官鄉,丙與辛合大貴,奈犯鬼嘯格,己陰土逢乙陰木作鬼,又遇辛陰金作陰木鬼,變寅卯之官作己土鬼,在亥卯未三合位,又是鬼克,故主惡死也。
三吞三耦未為惡,重耦傷怕逢著,若非夭壽父母凶,戶力雖高亦衰落。
三吞者,如甲人逢三壬,三耦者,如甲人逢三己也。未為賤賤命,重耦者。如甲人逢兩己曰重耦。重傷者,如甲人逢兩庚曰重傷,乃夭壽退家之命。(沈芝源髓)
第四卷
論幹神二
【十幹合】
甲己化土 乙庚化金 丙辛化水 丁壬化木 戊癸化火
天元變化書云:天干合,陽得陰合福慢,因得陽合福緊,故甲得己合為財,己得甲合為官
,十幹倣此。三命提要云:如陽幹遇陰幹合,只得幹合之福,陰幹遇陽幹合,又得正官之
輔,為兩重福。
十幹者,五行之精紀,甲陽木,乙陰木也,位旺東方,以比者為兄弟,則乙者甲之妹也。
丙陽火,丁陰火也,位旺南方,丁者丙之妹也。戊陽土,己陰土也,位旺中央,己者戊之
妹也。庚陽金,辛陰金也,位旺西方,辛者庚之妹也。壬陽水,癸陰水也,位旺北方,癸
者壬之妹也。以我剋者為妻財,庚金以乙木為妻,故乙與庚合,壬以丁火為妻,故丁與壬
合,丙火以辛金為妻,故丙與辛合,戊土以癸水為妻,故戊與癸合,甲木以己土為妻,故
甲與己合。合者,常貴乎得中而不偏,否則亂。
常貴乎得中,是各有所合,乃為得中,如兩戊得兩癸,是謂得中,偏者如一丁合三壬,或
兩甲合一己是也。陽者夫也,陰者婦也,婦多夫少,夫多婦少,皆亂之道也。(燭神經)
【論隔六合】
十幹必隔六位一合,合也?希尹云:天地之數,各不過五,然上五位為生數,下五位為成
數,生數與成數相遇然後合。天一生壬,地二生丁,天三生甲,地四生辛,天五生戊,地
六成癸,天七成丙,地八成乙,天九成庚,地十成己,天一數,地見二數,然後合,所以
必隔六也。故易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玉門關集云:壬癸北方亥子,生數一,成數六,丙丁南方巳午,生數二,成數七,甲乙東
方寅卯,生數三,成數八,庚辛西方申酉,生數四,成數九,戊己居中辰戌丑未,生數五
,成數十。五行要論云:天一生水,其於物為精,精者一所生也,第二生火,其於物為魂
,魂從神者也。地四生金,其於物為體,體者精神魂魄具而後有者也。自天一至天五,五
行之生數,自地六至地十,五行之成數,以奇生者成而耦,以耦生者成而奇,其成之者皆
五,五天數之中,所以成於物也。道立於一,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矣。其於十
也偏之而已。
【論合神化氣】
何故甲與己合化土,乙與庚合化金,丙與辛合化水,丁與壬合化木,戊與癸合化火?希尹
曰:此五行循環相生也。甲與己既為夫婦,得土之氣矣,土生金,故乙庚次之,金生水,
故丙辛次之,水生木,故丁壬次之,木生火,故戊癸次之,火復生土,故曰循環相生也。
【真五行例】
甲於五行屬木,若於四幹中見己,則化為土,雖不見己,而見午亦同,蓋己祿在午故也。
又不見午而見未與寅戌,亦有五分之力,六合三合,得有己之氣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