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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06:01:59瀏覽209|回應0|推薦3 | |
台灣內容業者要擺脫被盜版、被模仿、大概很難倚靠文字或圖片,這方面的競爭力絕對比何老大講的五年還更快消失。 那資料庫呢? 目前也看不到優勢,甚至早已經處於劣勢! 如果這樣為何不能誠實面對,認真的把技術門檻提高呢? 什麼樣的內容大陸作不出來?什麼樣技術模仿不來?還有什麼樣的保護機制可以確保產品生命期夠長? 我也希望有什麼樣流程可以把成本降到比大陸還低,或是產生內容速度比盜版更快! 法律一向只是被侵權後消極的防衛手段而已! 興訟期間,隨著媒體報導,只會讓盜版狀況更行惡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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