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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出你的決定權?!
2009/12/07 19:26:19瀏覽336|回應0|推薦2

我參加了一個專案,專案人口很單純,除了我以外就是另外一位階級、資歷比我大一點的前輩同事。他是一位和氣、熱心、反應靈敏、不擺架子的好前輩。他是專案的負責人,我是他的助手。

專案的過程中,有一個環節的做法兩人的見解相反,幾經討論之後,我當然還是尊重了他的意見,照著執行了。畢竟他是負責人嘛!

兩個月後,他跑來告訴我:事實證明我當初的見解才是對的,只可惜她沒有採納我的意見。

故事說完了。

說這個故事的目的當然不是炫耀我有先見之明。我想討論的,是:組織的通病,與領導的藝術。

首先,完善的組織中,權責當然要相符。因為有權決定,所以要負成敗之責。因為要負成敗之責,當然必須有權決定。一般情況下,這是無庸置疑的。

其次,大家都知道,有些長官自以為官大學問大,在這種人身上發生了這種悔不當初的故事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不論如何,這種等而下之的情形就不列入討論了。可是在我的故事中,這位前輩是一個開明、和氣的好人,絕對不是那種自以為是的笨蛋。可是在她身上終究還是發生了這樣的故事。

為什麼?組織中難道有一些通病真的無法避免嗎?

我想了想,得出了我自以為的答案:

權責要相符,這是必然的。但是在某些時候,有權決定也必須負成敗之責的在上位者,必須適當的讓出他的決定權。畢竟每個人的思考都有盲點,在上位者的思考不可能永遠都正確。如果部下眾人皆曰不可的時候,應該設法讓自己的既有定見歸零,以更開闊的心胸重新思考關於該方案的大前提、執行方案與可能後果。有的時候,更因該「讓」出決定決,讓你的部下決定,同時成敗仍由自己負責。

一個成功的主管,當然有自己的一套判斷能力,而這判斷能力來自於主管過去的成功經驗。而如今我竟然說要主管放棄自己的判斷能力、決策能力,在部屬沒能說服自己的情況下,就聽信部屬的建議?

這是很難的決定。

以結果觀之,同樣是主管堅持己見,如果成功了,我們稱之為「有魄力」;如果失敗了,我們稱之為「一意孤行」。

以結果觀之,同樣是主管採納了部屬的意見,如果成功了,我們稱之為「察納雅言」;如果失敗了,我們稱之為「用人無方」、「缺乏判斷力」。

說了半天,沒辦法,主管只能努力嘗試將自己的思考「歸零」,不要受過去的經驗~~不管是成功或失敗的經驗~~束縛,這樣,才能夠以更開放、更彈性的思維、做出更正確的判斷。

同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如果主管覺得自己與部屬的判斷各有幾分道理而難以下決定,或許主管應該強迫自己相信自己的部屬,把決定權讓給部屬,同時有肩膀的仍然由自己扛起成敗之責。畢竟,「官大學問大」是完全錯誤的。沒有一個官能夠專精所有的專業。換言之,真正的大官,必須倚賴手下的專業人士。如果你所信賴的專業人士給了你建議,即便你沒有被說服,你也應該考慮採行部屬的建議。

這樣,或許,可以避免掉一些悔不當初的悲劇。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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