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6/18 15:23:03瀏覽756|回應0|推薦12 | |
宗薩欽哲仁波切對於供燈的開示 2004 年 12 月在台北舉辦連續 9 天的金剛橛大法會。法會的最後一天,欽哲仁波切提及有關「供燈」的象徵意義,頗具啟發性。在仁波切的慈悲准允後,公開刊登於柔和聲法訊,除當日未在現場的朋友可以免除錯失之憾,當日在場的朋友亦可藉此機會再次深入思惟這段話。 在金剛乘中,特別是金剛乘的大圓滿傳承中,燈或燈所象徵的意義非常重要。在所有象徵性的供養或可以看得見的供養裡,燈被認為是最吉祥的物質,因為它代表心。事實上心和燈有著非常相似的地方。黑暗中沒有燈,我們就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沒有燈的同時,我們也看不到燈。所以燈做了兩件事:它照亮自己,也照亮其他東西。當它照亮自己時,用的是自我照亮的方法。你找不到燈的黑暗面,找不到燈的黑暗面須要燈的光明面去照亮的情況。同樣地,我們的心也是像這樣:沒有心,我們無法了解事情;但沒有心,心也不知道它自己。所以心有自知、自證、或說是自我照亮的本性。當燈照亮自己的時候,並沒有燈的黑暗面須要燈來照亮,燈本身就是光亮,也就是說我們的心即是佛性。所以當我們供燈時,我們供養的是心。 現在簡短地翻譯祈禱文: 金剛橛秘密的屍陀林〈墳墓〉, 我有強烈的意願跟隨佛陀無量的修行法門。 當我遵循此道,我應供養這心的燈。 這盞燈照亮輪迴的懸崖, 讓我了知這輪迴的懸崖。 當我舉起這心燈, 我將看見貪嗔等形成的濃密森林, 並了解它像是一個迷宮,不該進入。 當我舉起心燈, 我將看見邪見形成的溝渠,此溝渠即是地獄。 我將舉起這盞燈, 森林中的魔,它其實是我們的執著, 這執著的魔將無法大聲咆哮。 我將舉起這盞燈, 射出煩惱箭的人,眼睛即失明。 藉由供養燈, 希望我永不離開金剛上師、金剛兄弟姊妹、以及金剛伴侶。 當我最終拋棄這付身軀時, 若是無法在中陰證得自己本來面目, 希望這燈照亮我前方的路, 希望它的光亮讓我看見以往持明大師的足跡。 希望藉由這盞燈, 得以見到迎接我的諸佛。 希望藉由這盞燈, 得以見到在我身旁幫助我的本尊。 最後希望能夠見到殊勝憤怒尊的面容, 希望我和三世持明大師無二無別, 希望我的身語意成為佛陀身語意的壇城。 〈翻譯 / 馬君美;整理 / 何念華〉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