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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4 23:38:34瀏覽411|回應3|推薦17 | |
陳嘉宏專欄:高虹安還在睜眼說瞎話 上報 更新於 11月15日01:51 • 發布於 11月14日18:08 • 陳嘉宏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21/2362730.htm
戴寧,40歲,連任三屆的嘉義市議員,自2012年6月起迄今,於擔任議員期間與三名助理,涉嫌共同以虛報親友人頭及以少報多的方式,不實申報請領公費助理補助費逾5百萬元,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遭檢調搜索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戴寧將相關案情諉過給亡父、也是前嘉義市議員戴建三,檢方認為其犯後態度惡劣,在偵結後起訴重刑24年後交保並限制住居。戴寧此刻仍尋求連任嘉義市議員。
潘懷宗,61歲,曾是多次連任的新黨台北市議員,也是陽明交大藥學教授。他被控於2006年起長達16年間透過自己胞姊、姪子、員工等人充當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金額達新臺幣333萬餘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懷宗早在羈押庭就向法官坦承部分金流作為服務處開銷、民眾紅白帖、送禮禮品,並「真心誠意悔過」,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於是在今年的法院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檢方也未再上訴;全案定讞,潘懷宗遭解除已當選的議員職務。
楊麗玉,66歲,民進黨籍前台南市議員,以應付日常選民服務和選舉的花費需求為由,涉嫌與2名助理詐領2010到2014年底的公費助理費254萬餘元,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8年半,二審法官認為她「顯尚有仁義與誠信」,將詐領罪改判4年。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書說道:「議會補助議員聘僱助理之費用,係專款專用於各個助理,由非將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統一交給議員後,再由議員分配給各個助理,被告……將公費助理薪資以少報多,並將公費助理薪資納入支配,顯係刻意誤導議會,並迴避專款專用之目的。」
台南高分院在另一件國民黨台南市議員洪玉鳳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則說,「公費助理補助費,亦應限於與議員職務有相關之助理費用或助理業務之支付,而不及於與助理費用或助理業務無關之其他議員職務活動或選民服務,始能認該挪用無不法所有之意圖。」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oqkOXk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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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