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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到我放無薪假怎麼辦?
2009/04/08 02:56:08瀏覽2283|回應0|推薦0

輪到我放無薪假怎麼辦?

面對無薪假一波波來襲,員工究竟有什麼保障?最壞的情況是如何?而家庭收入減少,該如何跟家人一同共度難關,也需要溝通的技巧與處理的智慧。

2008年初,王志浩被高薪挖角到某科技公司擔任要職,還勞動總經理親自出駕遊說他才點頭。沒想到風光不到10個月,10月起竟被公司以財務困難要求每月休無薪假2週。更諷刺的是,全體38名員工裡,列入休無薪假名單者僅8個人,他竟是其一!

變相減薪 薪資、勞退金都縮水

更令王志浩無法接受的是,無薪假期間手機不能關,還得隨傳隨到,「無薪假是我的休假,可是我被叫去支援2次,每次至少半天以上,公司卻一毛都不給,根本占我便宜。」王志浩忿忿不平說。

因休無薪假時間長達2週,王志浩休無薪假第1個月的薪水僅領到1/3,而且還晚了15天才入帳。第2個月薪資,公司竟然只給底薪,「這根本是變相要我們走路!」不僅薪資嚴重縮水,公司每月依法須提撥的勞工退休金,則是從王志浩開始休無薪假時就沒提撥過,勞保月投保薪資則被調降。

王志浩想,難道就眼睜睜地看自己的權益受損?完全沒有法令可管?

目前任職於龍頭企業的吳月美夫婦,也是作夢都沒想過會遇上無薪假。在塑化公司上班的吳月美,今年1月開始被迫每月休無薪假2天,減薪幅度約達10%。

擔任半導體公司主管的老公,每月也休4天無薪假。吳月美夫妻原本每月收入約12萬元,收入銳減4成,只剩7萬多元。

儘管吳月美夫妻手邊有些積蓄,可是一半以上全套在股票與基金裡,只好暫停老大就讀私立幼稚園計畫,準備讓他念公立幼稚園。老二則繼續拜託媽媽降價照顧,減少開銷。閒暇之餘,吳月美還利用日文專長接了一些翻譯工作,增加家裡的收入。

根據勞委會針對員工規模200人以上的2,953家事業單位進行的調查結果,因「無薪休假」而受影響人數約有20萬2,000人,然而這並未包括2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勞工團體便預估,全台實際受影響人數約有50萬人,從中小企業到龍頭企業都有,個人與家庭財務均受波及,家庭所受衝擊程度又遠高於個人。

面對無薪假一波波來襲,員工究竟有什麼保障?最壞的情況是如何?而家庭收入減少,該如何跟家人一同共度難關,也需要溝通的技巧與處理的智慧。

4個原則保權益 正面思考迎接景氣回春

類似以上王志浩面臨的情形,有可能是老闆想用極端方式逼走員工省下資遣費。而有的公司會暗示員工,即使休無薪假也要進辦公室,否則可能被列在下一波裁員名單內,或者突然要求進辦公室處理業務……等。

面對老闆各式各樣的要求,員工的權益保障在哪裡?如果老闆有超乎基本權益的要求,又該怎麼應對呢?

關於無薪假,全國產業總工會祕書長謝創智表示,目前勞委會有訂出以下幾個原則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

1.須勞資雙方皆同意

無薪假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議同意才可執行,如果員工不願意接受減少工時跟減薪的調整,老闆就可依法資遣。

2.月薪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即使休無薪假,每月月薪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1萬7,280元。

3.資遣費須依無薪假前薪水計

休無薪假期間,如果勞工提出要中止協議,老闆可以依法資遣,但是資遣費必須依據未休無薪假之前的薪水計算。

4.無薪假期間工作仍要發薪

休無薪假期間,若老闆臨時需要員工處理公事,事後依然要核發薪水,金額由勞資雙方協商,勞工可要求以休無薪假前薪資所得為基礎。
至於休無薪假期間,員工是否可以兼差?這就由勞資雙方協定,政府並沒有清楚規定。如果資方認為勞方不應兼差,在法令上,資方並不違法。

當然,以目前失業率高升的情況下,很多上班族抱著「即使老闆違法,為保工作也要忍氣吞聲」的想法。

104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方光瑋建議,如果衡量公司不會倒閉,就不妨把老闆的要求當作訓練,將抱怨轉換成正面能量,靜待景氣回升。

例如,老闆暗示你要進公司以免成為資遣對象時,不妨視為善意告知訊息,帶本書進辦公室,或主動詢問、幫忙,停止抱怨改採積極運用時間。此時能站在老闆立場想的人,老闆感受會更比以往深刻。

3項準備捍衛資遣費 提防公司裁員

但萬一發現公司已經嚴重到沒有提撥勞工退休金,那顯示公司財務已經出問題。這時候,員工要提高警覺,可以向勞委會的勞工處舉發,訴請勞資協商,拿回自己該得的資遣費才實在。

要確保自己的權益,建議員工手上一定要備妥以下的資料:

1.休無薪假前的薪資單或薪資證明。
2.關於無薪假的勞資協議書。
3.休無薪假後的薪資單或薪資證明。


「大家都擔心無薪假的下一步會是裁員,可是沒人能保你,能保住工作的只有自己。」方光瑋強調,做公司喜歡的員工很重要,否則就算景氣回春,你還是可能被迫離開。

但要注意的是,無薪假的相關權益一樣要維護,不損及員工無薪假期間的權益,才是好老闆,才能值得員工與他共體時艱。

*認識無薪假

Q1.無薪假的休假日數有上限?

A.沒有。依勞委會解釋,無薪休假須經勞資合議(編按:此為法律名詞,意即共同討論協商),所以只要是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無薪休假的日數並無上限,但實施期間長短須由勞資雙方協議。
Q2.遇到公司無故放無薪假,我該怎麼辦?

A.你可要求協議,請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協調處理,然後斟酌影響程度,再決定是否依法提出終止勞動契約,請求支付資遣費。。

Q3.無薪假是指沒上班的時間就不發薪水,含例假日嗎?

A.不是。依勞委會12月12日發布的無薪假規定,是休幾天無薪假就扣幾天的薪資,不是上幾天班給幾天薪資!每週的例假和紀念日等休假日雇主是仍須給薪。

Q4.無薪假會影響我的獎金與津貼?

A.不一定,要看勞資雙方原先所訂的勞動契約,和實施無薪假時雙方的協議內容而定,假如勞資雙方協議交通津貼和伙食津貼,按無薪休假比例扣除,那麼並非全部不發。

Q5.無薪假會中斷我的勞保年資?

A.不會。因為勞工仍在職,雇主仍須為勞工投保。但雇主可立即申報改變勞工月投保薪資,也可等到每年的2月和8月申報。

Q6.無薪假會讓企業每月提撥的勞工退休金變少嗎?

A.不一定。看勞資雙方如何協議而定。若資方僅提撥無薪休假金額的6%退休金並不違法,但資方一定要提撥,違法者可向勞工局(處)告發。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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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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