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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大陸現行騙婚手段
2012/03/12 12:44:50瀏覽6332|回應0|推薦1

騙!騙!騙!光是台灣小小的地方、各種詐騙之術是滿滿偕是、那何況是在一個地廣人多的中國大陸、那麼各種詐騙之術會比台灣少嗎?相信只有多不會少。

自從1980年代起、大陸開革開放後、使的原本簡單婚姻儀式與婚俗、是逐年愈來愈講究、使的中國大陸男子若要娶個老婆、女方不是要求男方要買房、不然就是要求聘金給多少?金飾給多少?因此在這情況下、就很容被有心詐騙者、以婚姻來行詐騙之術、也因此這十幾年裡、中國大陸一再發生騙婚事件。所以想娶大陸女子為妻的台灣男仕們、一定要了解現中國大陸所發生的種種社會案件、不要以為自己上網找大陸女孩就不會被騙、反而是要更加小心為慎。

謊稱家境富足,專騙單身老漢,騙光一個甩一個

  由於妻子病故,60多歲的李老漢感覺寂寞,不想艷遇從天而降,比自己小19歲的於某投懷送抱,主動要跟他結婚。可李老漢萬萬沒想到,自稱家境富足的妻子頻頻借錢後突然失蹤,在與同事的一次談話中,他得知結婚半年多的妻子就要「改嫁」了。報案之後,李老漢才發現,自己的結婚證竟然是假的,主動投懷送抱的妻子原來是個騙子。
  六旬老漢「光棍節」閃婚
  1948年出生的李老漢,退休後在灣裡區某機關單位當門衛,一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後,李老漢開始感覺寂寞。半年前,通過朋友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小19歲的女子於某。交往兩三天後,兩人便開始同居,一個多月後閃婚。
  「去年11月11日,也就是『光棍節』,於某把辦好的結婚證給了李老漢……」辦案民警介紹說,於某跟李老漢交往時,一直稱自己的家境不錯,家住生米鎮寶葫蘆娛樂園旁,有七畝地,就等著大開發。
  「富足」的「妻子」屢屢借錢
  「我當時是想,反正結婚證都領了,還怕什麼呢?哪想到結婚證是假的,騙了我五萬三千多元……」提及被於某騙錢的事,李老漢介紹說,於某在兩人剛開始交往的時候就稱自己在外面接了個工程,需要籌10萬元,李老漢便大方地借給了她2萬元。
  兩人談婚論嫁後,於某又稱自己分了幾套房子,再次開口借錢。李老漢從朋友那裡借來1萬元後又湊足了 2萬元。為了於某,李老漢在半年時間裡花掉五萬多元,不僅積蓄掏空,還背了一身的債。
  媒人是「妻子」的「前夫」
  據李老漢介紹,老伴去世後,他請一名姓簡的同鄉做媒,此前簡某與於某共同生活了3個月,因為簡某子女反對才分手。由於李老漢經常與簡某見面,與於某也有一些交往。一次簡某被車撞傷後,於某到醫院看他,被簡某的兒女趕了出來。被趕出醫院後的於某就主動打電話給李老漢,稱自己要嫁給他,好好服侍他一輩子。
  結婚半年的「妻子」要改嫁
  儘管有退休金和當門衛的工資,但因為半年來於某屢次借錢,李老漢手頭緊了起來,可正是這個節骨眼上,於某居然很長一段時間都不來找他了,每次給於某打電話,對方不是稱自己在湖南出差,就是說忙業務脫不開身。直到朋友到家裡來催債,李老漢才想起調查於某的身份,到於某老家後才發現,於某之前所說的全是謊言。
  一次閒聊時,李老漢從同事那裡得知,跟他年齡相仿的熊老漢最近交了一個年輕的女友,年齡也小了近20歲。根據同事介紹,該女子的外貌和身份和自己剛結婚半年的「妻子」極為相似,便打電話向熊老漢討喜糖。2月13日,熊老漢樂滋滋地給李老漢送來喜糖,閒聊之中得知,熊老漢交的新女朋友竟然就是於某。李老漢隨即向警方報案。
  情人節設計 巧抓「妻子」
  2月14日上午,民警趕到新建縣民政局調查時發現,李老漢的結婚證是假的。民警判斷,於某很可能是利用騙婚的手段實施詐騙,決定對其實施抓捕。當即讓李老漢打電話給於某,謊稱要給2000元錢幫他兒子交學費,騙於某到灣裡來拿。中午12時許,於某果然應約前來,當場,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抓獲。
  但在審訊時,於某不是沉默不語就是鳴冤叫屈,面對假結婚證這一鐵證,於某也只是淡淡一句「不是存心,只是被李老漢逼婚逼急了,才辦了個假證。」民警隨後前往於某戶籍所在地新建縣生米鎮進行查證,很快找到了於某的丈夫及父母,並搜集到相關證據。
  屢次騙人怪自己嫁得不好
  面對記者的採訪,於某非常淡定地稱自己只是找男朋友,並不是騙人錢財,談及為何會「嫁」這麼多「老公」時,於某突然哭著說:「都是我命不好,從娘家開始就沒嫁到好老公,17歲的女兒和13歲的兒子一直都是我賺錢撫養……」而談及為何會辦假結婚證騙李老漢時,於某又依舊淡定地回答說:「我不知道那是假的,我是花了150塊錢請人幫我辦的。」但記者問幫忙辦結婚證的人是誰時,於某又稱不認識。
  據辦案民警介紹,於某在20歲左右先後嫁了三戶人家並育有小孩,但都沒有辦過結婚證,只要對方有錢就嫁。最早嫁了一個比自己大3歲的人,分開後又嫁給一個大自己30歲的老漢(女兒出生了),老漢死後又改嫁給一個大她10多歲的殘障人士。
  辦案民警介紹說,於某先後離開3個「老公」後,長期不回家,也不務正業,平日專騙鰥夫和老單身,騙光一個就甩掉一個,在最近這9個月裡她騙了3個老漢,編造的優越家境都是無稽之談。(胡堅 彭建平 記者 湯亞輝 文/圖)

花三四萬娶了個「死人」回家

吉安一男子陷騙婚困局離婚遇阻 起訴民政局要求撤銷婚姻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剩男」、「剩女」成了流行詞,無論是城裡還是鄉下,年輕人談個戀愛結個婚都讓人著急。家住吉安縣的張平(化名)就是其中一個,他好不容易結婚了,卻沒想到婚後麻煩不斷。等他意識到這個婚姻有問題、想離婚時,更大的麻煩來了。他突然發現,結婚證書上的老婆已經死亡,而現實中冒名頂替的老婆在事發後被捕服刑,且無法作為離婚官司的「被告」。
  他一時不知道該和誰離婚?雖然揭穿了騙局,但三四萬元彩禮的損失也讓他「賠了夫人又折兵」。
  相親
  帶走三四萬彩禮留下了「老婆」
  臨近過年,張平整天愁眉苦臉的,不想回家,因為回到家,耳邊就會充斥著家人的催促和埋怨。
  讓全家人心煩的就是張平的婚姻,這已經困擾他們一年多了,他們只希望快點對這段婚姻做個了斷。
  張平想申請撤銷婚姻,但民政局說:「不屬於我們受理範圍。」
  2010年,30多歲的張平還是單身。這年8月29日,張平一家人來到永豐縣沙溪鎮,與一名叫胡素珍的贛州女子相親。
  對方一行中有一名叫胡正根的人自稱是胡素珍的父親。據他介紹,他們來自贛州市寧都縣石上鎮。
  在張平的印象裡,當時關於胡素珍的信息只有「她25歲」。
  張平心想,人可以慢慢瞭解,而且胡正根已「同意把女兒嫁給你(張平)」。
  胡正根還帶來了胡素珍的身份證、戶口簿,他表示:「我們路程比較遠,來回不方便,也不要迎娶,只要過禮就行。」
  最後,胡素珍的家人帶走了三四萬元現金彩禮,張平留下了「老婆」胡素珍。
  騙婚
  回「娘家」「丈夫」被扔荒郊野嶺
  2010年8月30日,相親的第二天,張平就和胡素珍到吉安縣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張平沉浸在幸福當中,胡素珍給他留下的是「蠻漂亮,看上去也比較溫順」的印象,家人也說「很文靜很漂亮」。
  之前,張平並沒有更多的感情經歷,他高中畢業後在離家不遠的一家工廠裡務工,「就是上下班,然後呆在家裡,沒談過戀愛」。
  所以,遇到胡素珍,張平甚至感到幸運。
  不過「閃婚」還是讓張平感覺像做夢一樣。
  張平的母親向新法制報記者說:「(胡素珍)嘴巴相當甜,進門一聲媽,出門一聲媽。」
  幾天後,掩飾不住內心喜悅的張平提出要去老婆家裡登門拜訪,但胡正根表示,按照他們的風俗,「嫁出門的女兒,要過十多天才能回家」。
  這時,一個騙局正在慢慢被揭穿。
  最初的懷疑來自平常相處中的對話,張平告訴記者:「問她家在哪裡?一下子說『租房子租在縣城』,一下子說『在鄉下』。問了她一些事情,都覺得不對頭。」
  張平還發現,胡素珍總是背著他打電話。

  隨後幾天,張平一家人執意要去親家登門拜訪,然而,胡素珍開始用各種各樣的理由搪塞。

  終於,張平家人開始了「暗中調查」,他們按照戶口上提供的地址,在贛州找了一天,但「都沒找到」。

  2010年11月3日,胡素珍突然提出:「父親生病了,要回娘家看看。」

  張平自知這是一個機會,一家人要求與胡素珍一同回家。

  他們坐車剛剛進入寧都縣,胡素珍說,離她家還有30里的山路,需要坐「摩的」才能去。

  胡素珍叫來兩輛「摩的",她和張平坐一輛,張平的父親和姐姐坐一輛,駛進一條山路。

  在一個上坡的地方,「摩的」停了下來。司機對他們說:「坡太陡了,下去一個。」

  「摩的」載著胡素珍很快消失在眼前,還沒等張平反應過來,他的手機響了,「我們被摩托車甩了,」姐姐說。

  張家人萬萬沒有想到胡素珍會以這種方式逃跑,把他們都丟在荒郊野嶺。

  

  張平與「胡素珍」的結婚證複印件
  誘捕

  最後一次「約會」騙子落網

  2010年11月8日,在一直不能與胡素珍取得聯繫之後,張平向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報了案。

  根據張平提供的照片和結婚登記信息,警方通過調查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騙婚案件,從相親到逃跑都是精心策劃的,人員也各自有分工,就連相親時的房子也是租來的。

  經過自己及家人近一年的明察暗訪,加上警方極力調查,張平得知了一個令他驚訝的信息,「他們是一起團伙騙婚案,跟我結婚的胡素珍所用的身份證、戶口簿等都是假冒他人的,其真實姓名叫吳觀秀,是興國縣古龍崗人」。

  新法制報記者2011年12月24日在吉安當地採訪時,辦案民警介紹:「受害人來報案時,持著他們的結婚照,上面有這個女方照片,我們發現這並不是真正的胡素珍。」

  此時的吳觀秀早已沒了蹤影,沒有人知道她到底在哪?

  直到有一天,張平突然打通了吳觀秀的電話……

  辦案民警曾多次叮囑張平,先穩住對方,多跟她加強聯繫,不要給她施加太多的壓力,看看能否知道她現在所在的地方,或者說能否約她一起見個面吃個飯。

  經過反覆勸說,吳觀秀終於動心了。她答應2011年6月3日,與張平在興國將軍公園附近見面。

  得知這一消息,警方立即組織了抓捕行動。

  張平告訴新法制報記者:「(吳觀秀)被銬的那一天,她說恨死我了,說『我那麼信任你,你就這樣對我』。當時我就對她說:『我也不想這樣,但是你把我的家庭害得很慘你知道不?』」

  歷經近一年的時間,吳觀秀終於在最後一次與張平的「約會」中被抓。

  追彩禮

  被騙者反被指「害了一家人」

  騙婚終於真相大白,警方調查發現,「當初扮演胡素珍父親,自稱叫胡正根的犯罪嫌疑人,其實就是吳觀秀自己的父親,姓名叫做吳名榮」。

  吳觀秀被抓了起來,同案的父親吳名榮和姑姑吳蓮香等人在逃,根據犯罪情節,吉安縣檢察院對主犯吳觀秀提起了訴訟。

  2011年9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了判決,認定被告人吳觀秀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

  騙子抓到了,張家人總算鬆了口氣,他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如何追回自己的經濟損失。

  張平的父親說:「我們被她騙了這麼多的錢,心疼得要命。」

  但警方認為,張家的損失得作案同夥到案後才能補償。

  對於經濟並不寬裕的張家來說,三四萬元錢彩禮也不少,這個錢找誰追回來?

  正當張平一籌莫展的時候,他突然接到一個電話:「我是吳觀秀老公。」

  吳觀秀還有另一個老公?

  張平決定去見見吳觀秀的老公。

  在興國縣古龍崗鎮的山村裡,張平見到了那個自稱是吳觀秀老公的男人,叫李立。他家裡的牆上還掛著他和吳觀秀的婚紗照。

  在這個家裡,張平驚訝的發現,原來吳觀秀和李立還有三個孩子。

  原本是想著來找李立討回自己的損失的,沒想到,一見面,張平就被這個男人給質問住了:「我也有損失啊,我知道我老婆被抓了以後,我在家裡面東跑西跑花這個錢,我的損失誰來補償啊?」

  李立一家人的看法是,張平是騙子,「害了我們一家」。

  難題

  「一個死了,一個服刑,找誰離婚?」

  2011年11月2日,張平來到了吉安縣民政局,希望民政局幫他撤銷這段婚姻。可民政局表示,儘管張平是被騙婚,但也不能撤銷婚姻。撤銷婚姻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一方當事人是受脅迫。

  2011年11月24日,新法制報記者在吉安當地採訪時,民政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張平)不是屬於脅迫的,而是受騙的,法律沒有授權,所以民政部門也沒有權力撤銷登記。」

  既然撤銷不成,那離婚總可以了吧?

  此時的張平,只想快點給自己的婚姻做個了斷。

  民政局表示:「辦離婚手續只要他們找到當事人,可以辦。」

  當事人是誰?是結婚證上的胡素珍還是實際和他一起生活過的吳觀秀?

  胡素珍在哪裡?張平再次來到公安局尋求幫助。

  警方調查後給出的信息是,「真正的胡素珍已經死亡」。

  「胡素珍」,結婚證上的名字,這個人已經死了;吳觀秀,結婚證上根本不是這個人,從何離起?

  對此,當地民政部門又表示:「這個我們不清楚,你要上法院。」

  「一個死了,一個服刑,我找誰離婚?這個問題,可能一輩子都解決不了。那我一輩子也結不了婚。」

  張平的訴訟請求被法院拒絕,法院對不立案的解釋是「被告不明確」。

  起訴

  要求民政局撤銷婚姻

  之後,張平三天兩頭的往民政局和法院跑,希望在過年之前能了結這事,終於盼來了希望。

  民政局表示:「我們都是跟法院有協商的,怎麼弄這個事,法院說那只有你們先暫時當一下被告,通過行政訴訟來解決。我們民政部門也不想做被告,但是只有通過這個途徑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2011年11月2日,張平以「審查不嚴」為由把民政局告上法庭,請求撤銷他與「胡素珍」的婚姻。

  對此,北京淵遠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婧在接受新法制報記者採訪時認為,人家拿到了結婚證,從形式上來看,就是一個合法婚姻。但問題是,她(吳觀秀)現在是拿著另外一個人的身份信息來登記的。「我覺得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吳觀秀是雙重騙婚,她不光是騙了對方跟她結婚,另外她也拿了虛假的信息,欺騙了我們國家機關民政局。這屬於雙重騙婚。」

  余婧還說:「(張平)本來不應該去離婚,通過其他的方式去解除的話,他性質不是一樣的。如果是其他的形式,這個婚姻根本不存在的,是不合法的,那當事人是未婚的狀態。這就是為什麼他第一選擇是到民政局要求撤銷婚姻。」

  最後,余婧表示:「民政局在審查的時候,對身份信息的真實性要進行核實,但民政機關畢竟不是公安機關,要核實這個身份信息的真假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所以應該在制度設計上,能讓民政、公安機關實現信息共享,更有效地辨別當事人身份的真偽。」

  目前,當地法院已經受理,並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新法制報 文/圖記者尹劍)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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