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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5 10:47:22瀏覽1090|回應0|推薦5 | |
自由廣場》國防部長應為韓豫平將軍提非常上訴
2022/03/04 ◎ 廖念漢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03735 花防部前參謀長韓豫平少將因貪汙罪遭判四年半,筆者如鯁在喉不吐不快,因為判得太過嚴苛。 少將參謀長奉中將指揮官指示,招待前來眷探的政戰主任眷屬三人,因使用「漢光演習」加菜金,竟遭花檢以眷屬視同民人,不得支用加菜金為由,將支出的二八八○元餐費視為貪污犯罪所得,將其重判,並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綜觀此案,完全不符「比例原則」,就算法官對部隊實況未能熟稔,但一位少將在毫無犯意下,僅區區二千餘元餐費,以「微罪不舉」之原則,用行政處罰即足可,但法官卻以「貪汙治罪條例」從重量刑,近乎凌遲。 本案比起前金防部參謀長林帝志少將公然把洗衣機搬回家; 前軍備局少將處長張大偉涉貪四千多萬,還燒了二千多萬(效法林益世秘書長),其等罪由令人不齒,從重量刑令人稱 但韓少將沒有將一毛錢裝入私囊,且政戰主任是上校編階,無馬屁之嫌;至於說韓是奉承指揮官,所以沒有用行政費這更是荒謬,難道一位堂堂中將用二千八百元就可討喜? 是以在沒有犯罪動機、沒有貪汙所得狀況下,法官為何非要置韓少將於死地? 法官應知,家眷雖泛屬民人,但因具有軍人眷屬的身份,領有「眷補證」的直系血親,是有資格限制條件的,因此憑證可享有水電優惠、至軍醫院免掛號費等,所以兩者仍然有實質上的差異。 一般部隊晉升典禮、隊(校)慶活動、基地戰力展示等,均會邀請眷屬參加並在單位用餐,經費大多也是從「加菜金」項下支應。 如韓案求刑理由成立,那國軍現任(已退)曾任營旅級以上主官(海空軍比照),有邀請眷屬的陸海空將校們,是否都應全部關四年半? 榮譽是軍人的生命,而將軍是每位軍人畢生追求的榮耀。 今天如任由一位法官個人的偏見曲解,把韓將軍畢生的努力瞬間摧毀,親人不但因而蒙羞,也因剝奪了終身俸,生計立陷困境。 衷心建議國防部邱部長,請站在大家長的立場,對韓「情輕法重」的冤案,主動拜訪檢察總長設法為其提起「非常上訴」,以保障韓少將基本人權,消彌各級幹部疑慮不安之心。 (作者為陸軍官校講師,曾任國防部軍事監獄政戰主任) ---------------------- 曝光是好事! 媒體選擇正確, 作法卻錯誤! 國防部是原告 怎會改變立場?! 此案明顯是派系鬥爭 韓豫平將軍被競爭者修理! 他有三錯: 1, 敵情不明 授人以柄! 2.不知花檢署與法院深淺 ,未重金禮聘內行人當律師 ! 3, 上訴也不肯花錢找塔綠斑:如 吳秉叡立法委員(法官、律師 民進黨臺北縣、新北市黨部主委 不知己 也不知彼? 兵法不及格, 怎當將軍? 大門, 後門都找不到? 總統府, 總找得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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