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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11:02:15瀏覽337|回應0|推薦21 | |
警方今天將涉案司機逮捕時,司機在應訊時否認對日女大生性侵,他坦承有與日女大生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對方沒有明顯反抗。警方訊問後將司機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檢方偵辦。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5號解釋,認為檢方不能以涉犯重罪為羈押的唯一理由。警方是到司機住家將他拘提到案,此案也無其他共犯,審酌司機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但此判決一出,引發社會輿論與網友一陣嘩然。婦女朋友更因此在搭乘計程車時擔心受怕,個個人心惶惶。整起事件引發PTT網友熱烈討論,網友「onered」留言,這起事件讓人聯想到多年前發生的「井口真理子案件」;「vermeil」則認為「要求立法讓性侵犯一律死刑」;網友「eshinny」則質疑「若受害者是法官的老婆或女兒,會不會早就被死刑執行槍斃?」;網友「ninomae」則提到「就竟是法律有問題,還是那些執法的人?」 對於整起案情,檢方今天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且案情牽涉到來自日本的交換學生,檢警人員被下令封口,不願多談。(社會中心/NOW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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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