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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阿扁是「人」…
2009/07/21 11:27:36瀏覽1402|回應2|推薦16

台灣的司法「正義」和「人權」的面貌應該是長成這樣子的:

最嚴追究標準?當然是,不過這是針對小老百姓才適用!

最低道德規範?也對,不過這也只對法律人以及檢調警司法等「自己人」才適用!

那位果然很「聰明」的檢察總長不管是「夜宴」、「縱放黃芳彥」、「建商過從甚密」等等事件,只要法務單位所謂的調查報告出爐,每一次,「正義之刀」並不意外的「輕輕舉起,悄悄放下」,陳聰明果然過關,調查程序中,受禮遇的程度,讓人懷疑是否還有哪一條不為人知的「隱憲法」,檢察總長和他的親隨,也受到了「豁免權」。

這樣的「隱憲法」與「豁免權」,當然也適用於替扁脫罪的「司法院先進」與「法務部相關人士」,如果要去調查,一定是一份「查無實據」的官樣文章。

這樣的「隱憲法」與「豁免權」,當然更要適用於台大法律系的那一位「高材生」陳水扁,陳水扁的「人權」永遠不嫌多,永遠都有人替陳水扁喊冤與叫屈。

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司法人權,反正就是這麼一回事!

小老百姓,那就對不起啦!誰叫你沒有「隱憲法」的「豁免權」保障呢?

所以,「正義之刀」可以「高高舉起,狠狠砍下」,管他有沒有搜索票,闖進門就逮人,抓錯人了,還要?一陣,才不乾不脆的認個錯。還記得那些正在「對付」李泰安的偉大檢察官,沒本事真正找到足夠、具有說服力、讓李泰安可以心服口服的「如山鐵證」,既然可以發生要法醫重新檢驗的奇事,被揭發了,竟彷彿船過水無痕,古井不生波,沒事兒。

一堆「尊貴」的法律界大老以及那些都會中產階級的教授與主筆們,如陳長文等人,會替馬英九講話,說馬英九告侯寬仁是「以個案突顯改革」,但是,這些「尊貴」的法律界大老以及那些都會中產階級的教授與主筆們,卻不會在李泰安的個案中,去尋找改革與正義。

台灣的司法以及那些都會中產階級的教授與主筆們,既然有這種「嚴以律民,寬以待官」的「優良」傳統,當然個個義正辭嚴了,不管有沒有真「受賄」,胡瓜案的承審法官,可以不顧瓜田李下之嫌,基於人情義理吃個飯,還可以大聲為己叫屈。當然,陳聰明也可以基於人情世故,和黃芳彥敘敘舊,和王金平吃吃飯,都是「人情世故」啦!

正因為是「人情世故」,有機會的話,哪一個人不想占得「大法官」的尊崇地位(當然還有豐厚的薪俸與退休金),別忘了在「司法院先進」的故事場景中,馬上就有包含院長與副院長等八個大法官「肥缺」,在等陳水扁來提名了。

基於「人情世故」,國務機要費的釋憲案,雖然許多人明知不合宜,但是,私底下意見多,在權力底下卻是「沒意見」,果然「符合」大多數人的預期,大法官受理了,替扁創造了「機密特權」護身符。接下來「司法院先進」出手了,吳淑珍案,不能再進展下去了,停擺了。

請注意,這種「人情世故」,小老百姓可不適用!也不會有陳長文等法界大咖與都會中產階級專家與主筆替小民說點話!

許多中油、中華電信和台電工會的朋友,都告訴過我許許多多、數量是以數百人在計算的另一種「司法正義」的故事。

這些公用事業中,有許多學歷不豐,也沒有正式公務員資格的技術工人,他們,可能會要出外勤,到一些工廠、大型商場等等配電、安置線路等等。搞的雙手黑油,滿臉油垢,不休息,很多時候連吃飯時間,都還忍饑打拚。熱情的台灣人,常常會在完工後,基於感激之心,請這些工人吃一頓飯。

可是,工商社會,大家太忙了,漸漸地,許多客戶有了變通之道,他們拿出一、兩百元給這些工人,請他們自己去買一點涼水,補充一些點心。檢調警司法這可找到了「業績」了,數百位的國營事業工人被依「貪污罪」追訴了,雖然許多業主在卷狀資料上都供稱無「行賄」動機(事實上也看不出到底圖了什麼利?),聲稱這是「人情世故」的「歡喜錢」,都無法撫平檢調警司法的「正義感」。

知道嗎?各個工會都有滿櫃的資料,都是這些黑手工人求訴無門的無奈故事,他們被公司停職了,他們的退休金有的因此被取消了,有的則是被公司給暫扣押了。更無奈的是,他們的司法之路幾乎都一模一樣:一審、二審絕對嚴判,為了個把千百元,都被判七年以上的重刑。三審法院還有點良心,不敢定讞,就是發回更審。

於是,幾百名黑手工人,他們的晚年受困在無窮無盡的司法困擾中,羈押、停職、起訴、一審、二審、更一審、再二審、三審、更二審 …… 被搞了十幾年才走出司法夢魘,此時,他們牙搖齒落,步履蹣跚,已是暮年,花掉了幾十萬元的訴訟費,這十幾年來,更無經濟來源,政府也樂的A走了該給他們的退休金。

關兩百天算什麼?這些小百姓羈押再羈押,妻離子散、退休金充工、流落街頭的,比比皆是,沒有人替他們大聲疾呼。

因為在那些法律人以及都會中產階級專家與主筆的眼中,小民,不是「人」,所以不必談「司法人權」,只有陳水扁是「人」,陳水扁的「司法人權」永遠不嫌多!

同情這些不被司法視為「人」的「賤民」嗎?請不必,因為沒有用!誰叫他們小時候,書不好好讀,沒辦法讀讀台大,成為「正義社群」的一員;誰叫他們長大之後,人面不夠廣,手段不肯學,去和總統的友人,還是國會的龍頭多喝紅酒,還是報社的主筆、老編分享美食。自己不夠努力,活該成為是那些自居是「正義之神」的那幫傢伙的「俎上肉」,成為他們的「業績數字」,當他們更上一層樓的墊腳石。

這樣的故事,在台灣的基層社會中,還有多少呢?

對這些檢調警司法以及那些都會中產階級的教授與主筆們「正義社群」來說,也許,並不重要吧!他們可能更忙著在布局要吃哪一場飯,想一想這是怎樣的「人情世故」的理由。好讓事情不慎又給媒體的狗仔抓到了,找個好理由讓長官和同儕們有「正義之刀」可以「輕輕舉起,悄悄放下」的「合理空間」。

這樣的台灣,行政濫權日益兇暴,立法怠惰已無藥可醫,司法又「自成一格」的「獨特正義」,還有一群躲在象牙塔中的「自居名流」的專家與主筆 …… 永遠都是同樣的故事:官越大,才是「人」!

當所有的體制都隳壞了,所有制度已經無法被充分信賴了,飽受統治者濫權荼毒的台灣小民,真到求天不應,告地不靈之時。如果在台灣某個角落,竟然吹奏出革命的號角,可是一點都不讓人意外啊!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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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敬宇(胡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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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2009/08/04 06:42
說的真好!

夜風樓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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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
2009/07/22 00:33

民國七十二三年年左右 公家機關報便當費要吃的人簽名 北投區公所開記者招待會 到吃飯時間總務數好人頭去買便當 回來時走了一個記者 多一個便當 不能退 於是辦理人請同事吃要他簽個名 後來被檢舉 買便當的貪污浮報判四年 吃的不當得利緩刑 一個坐牢 一個失業

這就是 司法正義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