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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5 05:20:41瀏覽1856|回應3|推薦69 | |
在網路上看到這些訊息,太爆笑了,這麼勁爆的新聞怎麼可以不和網友分享,各位,有什麼想法,儘管寫出您的批示。 最離譜的新聞事件排行榜 金牌獎的得主: --- 把眼睛對準槍口仔細瞄了一眼,同時扣下了扳機 ---- 這次槍沒有卡彈,射中自己。
保險公司懷疑是他操作錯誤才會發生意外,於是派了一個代表來檢查機器。這個代表自己嘗試操作切肉機,結果他也失去了一根手指。 於是,這個廚師的賠償要求得到保險公司的核准。 「好盡責好鋒利的切肉機,只要是“肉”一靠近都得切斷!」這下保險公司要賠的不止“一根”手指頭而是“二根”手指頭了。 當他把車開過去時,發現一位女士已經 搶了他的車位......可以理解,他十分憤怒,朝她開了一槍,把她幹掉了。 「不知這個男人有沒有先用語言和這位女士交涉,如果交涉之後,那位女士仍枉顧別人的心血,硬要橫刀奪愛的話,死了活該!」如果未經溝通就拔槍,那這個男子一定是莽漢。 害怕他的失職被批評,這個司機把車開到了附近的一個公共汽車站,允諾乘客可以免費搭乘。他把這些乘客送到了精神病院充數,並且告訴醫院工作人員,這些“病人”非常容易激動, 而且“胡言亂語充滿幻覺”...這個詭計 直到三天後才被識破。 「可憐的乘客,被當成神經病送進精神病院,而且百口莫辯,越辯越像個瘋子,還好只有三天就真相大白,否則日子一久不變成神經病才怪!」 他說他只是想試試看,自己能夠把頭靠近“行進中”的火車有多近的地方...然後他就暈過去了。 「有好奇心是好的,可是怎麼會用在這個地方,真是匪夷所思?該封他為天下第一大傻瓜!」 職員很快照做了,他拿了錢迅速消失,但把自己的20元鈔票留在了櫃檯上......他一共拿走了15元。(事實上這引起了一場法律上的爭論:如果一個人拿槍威脅你要你給錢,這算不算犯罪?) 「此人算術不好,以為一張很少,很多張才叫多,所以拿一張20的去換了很多張總值15元的小鈔!」
「過去有一個小偷,半夜從一家餐館的煙囪溜下去想偷竊,沒想到煙囪上寬下窄,小偷溜到一半就卡在煙囪裏,不上不下,窒息而死,蠻慘的。」怪誰呢? 要偷,要搶,也得先研判地理形勢。 於是這個男子點了份炸洋蔥圈,但櫃臺人員說早餐時間不提供這玩意兒...該男子深感挫折,悵然離去。 「難道這位男子除了洋蔥圈之外,想不起任何其他菜名了,做壞事時心裏一定很慌亂,所以頭腦空空的!」 「想想吸了一大口糞便的滋味,哎呀,我要吐了!千萬不能想這個問題,真的會狂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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