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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2 20:54:22瀏覽225|回應0|推薦0 | |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32 條 新訂租約之租金估計,得採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新訂租約之租賃實例為比較標的,運用比較法估計之。
二、以勘估標的價格乘以租金收益率,以估計淨收益,再加計必要費用。
三、分析企業經營之總收入,據以估計勘估標的在一定期間內之淨收益,再加計必要費用。
假設以第2種的計算方式參考
勘估標的價格:房價金額為1000萬
租金收益率: 年報酬率5%
加計必要費用: 如修繕、稅費的增加....若估計為2萬
則
1000萬*5%+2萬=52萬
推得月租金約=>4.4萬/月
若年收益報酬率3%
1000萬*3%+2萬=52萬
推得月租金約=>2.7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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