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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21:36:23瀏覽203|回應1|推薦3 | |
聽聞名人陳文茜,為某佛教團體「放生」,著文表示大為感動,我不禁大為驚訝。 「放生」絕不可鼓勵,更不須「感動」,因為「放生」的前提是「捕捉」,更多的「放生」只會帶來更多的「捕捉」,「捉放」之間,當然會為動物自然生態,增生許多極為危險的人為災難。 「放生」是寺廟特有的一種展示慈悲方式,鼓勵人們發善心,多做功德,可到西方極樂世界,然「放生」事實是相反,你可能因此到不了西方極樂世界。 我以莊子外篇至樂章一篇文字來比喻:「昔者海鳥止於魯郊,魯侯御而殤之於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鳥仍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鳥也!」,魯侯有善心,把鳥養於廟堂之上,聽韶樂,餵以上肉,但三日眩視憂悲而死。莊子對自然界不干預,莫此解說更為清楚,見地更高於「放生」的境界。人們如果都能本著莊子的「以鳥養鳥」,「不以人養鳥」,自然,萬物育焉!何足人們來操心? 因此,我們呼籲這些肯砸大錢的寺廟,不妨將信徒省吃簡用供奉的錢,回頭做環保及生態工作,可能更有意義,更是無上的阿彌陀佛。 「放生」是人類的行為,不是自然的規律,任何違反自然的規律,都是不合環保生態的,「放生」出發點不壞,但結果對整體動物生態,反而碰觸過多的人為干預,愛之反而害之。陳文茜一向宣揚環保生態意識,在環保生態工作上也出力甚深,相信這是「一時慈悲誤了慈悲」,許多迷戀「放生」的廟宇及信眾,也是「一時慈悲誤了慈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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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