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做老婆」 法官當庭屢開罵】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曹敏吉/連線報導】 2011.10.12 03:23 am
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問案態度不佳,開庭一小時,罵人就罵了四十分鐘;指責聲請保護令的當事人「不會做老婆」,甚至說「如果是我,就不會跟你結婚」,讓當事人受到二度傷害。
不少人投訴柯盛益(五十六歲),高雄地院決定查個清楚,調出柯近兩個月開庭錄音帶,整理出「一拖拉庫」罵人紀錄。高雄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下重手,建議司法院將柯停職,移送監察院,可能創下法官罵人被停職的紀錄。司法院表示,會確認自律委員會認定柯盛益不當行為的事實,儘快作出懲處。
今年七月,柯盛益在家事法庭審理八八風災小林村遺族遺產及聲請開立死亡證明案,曾對遺族說「又沒有多少遺產,為什麼要一直爭取」,引發爭議。
資料顯示,柯盛益曾經開庭一個小時,開罵約四十分鐘;審理家暴案件,也曾指責聲請保護令的當事人不會做老婆,才會讓丈夫想往外跑,還對當事人說「如果是我,就不會跟你結婚!」
高雄地院自律委員會認為,柯盛益不聽當事人說話、貶損當事人的人格,對性別平權及人的尊重,都有接受教育的必要;一致通過建議司法院將柯停職,並送監察院審議是否移公懲會懲處。
為避免柯盛益承審案件的當事人,可能再受到不當對待,高雄地院並決定,在柯停職前,先調到原則上不會開庭的簡易庭辦案。
柯盛益多次「因言賈禍」。二○○八年,柯開庭罵律師「垃圾」、「雞雞歪歪」,被控妨害名譽,後來在法庭上鞠躬道歉,被法院口頭訓誡。二○○九年,當事人認為柯盛益不給答辯機會,還說「要教訓你」,柯被書面訓誡。
此次柯盛益又凸槌,記者昨天試圖聯絡柯盛益,但截稿之前,仍無法得知他對此事的看法。
(完)
柯盛益2008
【法院護短秘密審「如何信賴司法」】 2008年11月08日蘋果日報
律師陳俊偉日前到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時,被法官柯盛益以笨、垃圾辱罵二十一次,於是告柯公然侮辱。而高雄地方法院昨天開庭時,在庭表被告欄上,竟以「法官」二字取代柯盛益的名字,還把記者及前來聲援的律師趕出法庭、秘密審案。此一袒護自己人的離譜作法,立即引發法界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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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撻伐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痛批:「法官的名字見不得人嗎?民眾挨告可否要求寫『先生』兩字就好?」他還說:「法律規定,除特殊情況外,法院都要公開審理,若因被告是法官就有差別待遇,民眾如何信賴司法?」律師莊秀銘也質疑:「這麼做不是很明顯的就是袒護同仁嗎?」
司法院官員昨晚得知此事後表示:「法官開庭時不應有差別待遇,已要求高雄地方法院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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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欄名字變「法官」
據了解,今年五月某日,陳俊偉代表當事人出庭時,柯盛益卻在法庭上,連續以「笨」、「瘋子」、「垃圾」等不堪入耳的詞語,辱罵陳二十一次,向來溫和的陳俊偉忍無可忍,於是到法院告柯盛益公然侮辱。
高雄地方法院昨下午審理這宗罕見案件時,柯盛益和陳俊偉都準時出庭,法庭外更有十多名曾被柯盛益罵過的律師,也前往旁聽、聲援。部分律師表示,日前開庭時,有律師當庭向柯盛益抱怨:「我們也被你罵過。」柯曾一度回身點頭致歉,因此昨天才來了更多人,想看他如何向陳俊偉道歉。
但法院昨天開庭時,庭表上的被告欄,原應登記柯盛益名字,卻變成「法官」二字,承審此案的法官吳金芳,開庭後因電腦故障,把旁聽的記者、律師們全請出法庭,只留柯、陳在法庭裡。誇張的是,法庭的門後來又被鎖上,依法應該公開審理的公然侮辱案竟秘密開庭。
一個多小時後法庭的門終於打開,但庭訊已結束,柯盛益不願說明事發過程,只表示:「對不起,我不知道。」陳俊偉則說:「我不方便評論。」無法得知柯是否當庭向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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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辯稱「只是協商」
針對法院為何鎖門開庭,以及為何在庭表上以「法官」取代柯盛益?高雄地院行政庭長田平安昨說:「是法警擅自鎖門,昨雙方只是協商,沒有開庭。也是依司法院的公文,以『法官』二字取代挨告法官的名字。」司法院官員坦承:「確實有此公文,但應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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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盛益小檔案
年齡:53歲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38期
學歷:逢甲大學機械系
經歷:屏東地院法官、高雄地院家事、民事法官、現已改調岡山簡易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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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也就罷了,媽的,
還把被告的名字寫成法官,真是世界奇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