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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2 19:34:08瀏覽317|回應4|推薦2 | |
蕭宏慈Apr,16.2011 首先聲明,我尊重臺北市政府罰款五萬的裁決和移民署將我驅逐出境的處分書。 但離開臺灣之前,我有幾句心裡話要告訴臺灣人民。 第一次踏上臺灣的土地,一看見那那些充滿魅力的繁體字, 我就感動得莫名落淚!那是一種久違的鄉情,一種遠古的呼喚! 是的,這樣的漢字才是中華文化的載體! 這也是我在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以漢字為主題專門設計一場節目的原因。 就這樣,我跟臺灣一見鍾情! 屈指一算,我在過去的一年居然來了十幾次臺灣,跟臺灣的感情也與日俱增, 每次離境都讓我依依不捨。我知道,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臺灣! 不僅因為這是一片自由的土地,有保存良好的中華文化, 更因為這裡有良善、淳樸的人民。就連那陌生的閩南話、客家話都讓我倍感古風飄蕩, 詩意盎然。這才是古人吟誦唐詩的聲音! 然而就在我陶醉於臺灣這個夢中故鄉之時,卻突然被臺灣官員罰款並驅逐出境! 理由是因為我傳播了可以讓人們不藥而癒的古典中醫法:[拍打拉筋自癒法]。 雖然我來台多次,但每次都只做一件事:傳播拍打拉筋。為何我如此執著? 因為拍打拉筋的傳播,能讓臺灣百姓自己給自己改善身體,減少病苦折磨和藥物危害! 也幫政府解決健保開支的危機。 眾所周知,臺灣優越的健保制度竟導致公款和醫療資源嚴重浪費, 醫療效率低,並讓洗腎和切割子宮這種療法氾濫成災, 而糖尿病、高血壓和攝護腺疾病等常見病則無法根治。 長期花錢服藥無異於服毒,只會加劇病情。但老百姓卻別無選擇! 我的目的就是要給臺灣人民多提供一種選擇。雖然好的療法很多, 但百姓難學,即使學會了也是非法行醫。 而拍打拉筋是我從無數外治法中挑選出來的方法,它是非醫療行為, 卻可讓百姓自己動手解決病痛,不僅效果好,而且一分鐘就能學會, 既判斷又養生;既治身又治心;既改善多種慢性病,又調治急性病; 既不用藥,又不手術;既環保,又省錢;既非宗教,又非政治; 如此方便法門,夫復何求? 而我所說的效益,並非讓醫生治療之療效,而是患者自療的效果。 難道自己改善好自己的病違法了嗎?如果自己在家用薑湯治好感冒, 不就是有效益嗎?難道犯法了嗎? 同理,如果用拍打拉筋改善了自己大部份的糖尿病、高血壓,難道是犯法嗎? 大陸已經辦了十幾期自癒健康營,臺灣也辦了六期, 其中自癒效益最顯著的病種就是糖尿病、高血壓、攝護腺疾病, 並且不是個案,而是成百上千。 請問,明明有如此真實不虛的效果,為什麼要撒謊或沉默呢? 為何不讓更多在病痛中煎熬的人受益呢? 如果說這是妖言惑眾,誇大療效,專家們對此立案調查不就清楚了嗎? 如果按照西醫的標準、方法、儀器去檢測,還不合理嗎? 十個案例不夠,一百個、一千個案例夠嗎? 我們歡迎任何客觀公正的批評。但是有些人既不懂拍打拉筋, 又不願實踐拍打拉筋,卻以專家身份對拍打拉筋批判打伐,就難以服眾。 而那些因拍打拉筋受益的人卻只能做沉默的羔羊,不能說效益,否則就是違反, 這種法規很不合理。臺灣醫療法中並未規定自癒法違法, 因為拍打拉筋並非醫療行為。 用非醫療手法改善好主流醫學專家治不好的病,難道就違法了嗎? 自療明明產生了醫療都達不到的效果,為什麼要撒謊、沉默? 我敢出此言,是因為我們已經有了成千上萬的有效病例, 而我是說的自癒效益, 是患者不吃藥、不打針而完全靠拍打拉筋等自癒法讓病況好轉甚至痊癒, 而好轉和痊癒的指標完全是西醫的標準,這難道還不合理嗎? 吃了多年的藥卻無效甚至病情加劇卻合法,藥物的毒副作用也合法, 為什麼用自癒法改善好自己的身體並說出來分享卻反而違法了呢? 宣導醫行天下運動以來, 我一直不停地在世界各地舉辦“我的健康我做主”的健康管理講座, 並在網路和媒體大力推廣拍打、拉筋,結果反應空前熱烈。 拍打、拉筋不是醫療行為,而是自癒的行動, 但其驚人效益和至簡方法會給所有種族和宗教的人群都帶來同樣的好處, 因此拍打拉筋一定會風靡全球,成為復興古典中醫和中華文化的序曲, 東西文明交流融和的潤滑劑。 我來臺灣的的目標就是為了開發臺灣人的自癒力,讓臺灣人都成為自己的神醫! 至少每家都該出一名神醫!我對神醫的定義是:能調節好自己的病就是神醫。 自己能改善好久治不癒的病,能不神乎?臺灣如果推廣拍打拉筋, 必將成倍減少健保費,極大提高百姓的健康水準。這不是皆大歡喜的局面嗎? 每一個臺灣人因拍打拉筋受益,我都會高興,更多人受益我會更高興。 與善良、勤勞的臺灣人民結緣是我一生的榮幸! 因為我一不留神說出來拍打拉筋的效益而導致一不留神被驅逐出境, 並給當局惹出了這麼多麻煩,浪費了這麼多公共資源,我深表遺憾! 臺灣,我走了,在這黎明前的黑暗,不帶走一片雲! 只帶著蓋官印的罰單和驅逐出境的命令! 別了,臺灣!我給你留下了拍打拉筋的火種,它們一定會遍地燎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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