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專利的權利
2010/11/21 15:18:38瀏覽311|回應0|推薦14


專利的權利

 

 

申請專利通過有四項權利:

一、        製造

二、        銷售

三、        進口

四、        使用

 

 

 

因為專利有屬地權,

因此沒有所謂的世界專利,

所以專利至少要申請二種國家,

一、        製造地

二、        銷售地

當然,製造和銷售是同一國家,

只需要申請一個國家。

如果銷售地是全球,

那查證和訴訟費不算,

申請和維護費用,

二十年約五十萬美金!

 

 

 

專利的申請範圍不需要包天包海,

那很容易侵犯到他人專利範圍,

被告取消專利資格。

只需要關鍵性的一點!隱喻擴大。

如太陽能寫成「光能轉換電能裝置」等!

 

 

 

學者的專利最難申請,

因為學者在研究期間,唯恐天下不知!

而專利的商業行為研發是惟恐天下知道!

 

 

 

專利是要發明人站在巨人的肩膀看更遠,

法律允許獨賣的時間只是獎勵,並非目的!

 

 

 

天氣太好出門去玩,

就把隨課筆記整理一下,

偷混一天,朋友見諒了!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lb8888&aid=462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