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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06 17:50:29瀏覽637|回應0|推薦30 | |
合約 以前合作做事情或者交易, 都是口頭說了算, 現在就算白紙黑字, 還是有很多漏洞沒寫到! 因為『信用』問題。 以前的人信用就是人格, 現在人信用只是合約上寫的。 只照合約上寫的做,老實?笨? 只要合約上不寫的都做,聰明?傻? 其實合約寫好壞,完全看個案決定! 如果要讓對方看不懂,就綴文雜字一堆。 但是,最高段的人是用最少字, 框住一切想表達的意思! 畢竟如法律人所言,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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