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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3人被誣告輪奸,女子14年後才知被定為受害人 南方都市報 比較 台灣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
2011/06/09 01:51:32瀏覽908|回應3|推薦0

大陸3人被誣告輪奸,女子14年後才知被定為受害人(組圖)   南方都市報

比較  台灣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

王坤武 龍從軍



  趙德義



  這是警方拍攝的張芝敏指認現場圖,但張稱她當年只是被帶去村小學拍了幾張照片“也沒說是為啥”。


 十幾年後,張芝敏才得知自己成了“輪奸”案的“受害人”,她稱自己當年從未報過案,筆錄所載也非她所言。

  三個年輕人,因一樁在談“婚事”,被告“輪奸”。分別判處無期、15年和8年徒刑。盡管庭審筆錄上,三人均稱遭遇了毆打逼供;定罪證據只有一張並不明確的婦科檢驗報告和半截褲腰帶。

  而“死亡威脅”也經由派出所傳遞至“受害者”家,女孩匆匆遠嫁他鄉。

  14年後,女孩第一次回家,方得知,自己喜歡的男孩和他的朋友們曾“輪奸過”自己!

  青春不再,人生被撕裂,這場“輪奸”案饋贈給他們的分別是︰牢獄之苦和不幸婚姻。

  當年的漏洞百出,在中國偏遠的鄉村,制造了一出“子虛烏有”的“輪奸”案。也因糾錯程序的遲緩,18年後,正義依然沒有實現。

  當40歲的王坤武頂著 亮的光頭回到村子里的時候,已經沒有幾個人認得他了。那個長發披肩、青蔥俊秀的年輕小伙兒,如今臉上刻滿愁苦蒼邃的皺紋。青春如披肩長發般去而不返,唯有怯怯的笑容,依稀勾起往昔舊憶。

  換作上世紀90年代初,可不是這個樣子。在貴州織金縣那個叫做大窯子的逼仄山村里,初中畢業的他稱不上出類拔萃,但也是個體面的文化人。若不是身陷一樁猝不及防的“輪奸”案,這種態勢很可能延續至今。

  21歲,無期徒刑,命運轉瞬凋零。

  最終,在鐵窗中挨過18年禁錮後,王坤武于去年3月重獲新生。從一開始,他就否認對自己的所有指控,這也是那兩個苦命“同犯”的心聲,無數次無果的申訴,也自獄中延至監外。另一方面,除去案卷中重重疑點,當年一度不知所終的“受害人”,也現身還原諸如“多年後方知被‘強奸’”等內情。她也在為清白正名。

  撕裂的人生固然無法愈合,但錯誤必須得到糾正——— 他們都覺得現在是時候了。

   由“拐賣”到“輪奸”

  1992年11月12日,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案,當庭宣判。當日下發的《刑事裁定書》認定,三被告“施用暴力,輪奸少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且“三被告認罪態度不好,應從重懲處”

  去往野貓寨的路跟20年前幾乎沒有什麼不同。幾經改造,它仍是一條繞山盤旋的土路。坑窪、顛簸,間或路過的農用三輪車會佔據道路的全部,順便揚起一場惱人的塵沙。

  1992年6月19日上午10點左右,五個年輕的身影出現在這條路上。他們是男青年王坤武、趙德義、龍從軍,少女張芝敏和她的妹妹。三男二女,一路嬉笑,慢慢將野貓寨拋在身後。路的盡頭是一個叫做普翁鄉的集鎮,這天是周五,照例集市開張。

  兩個小時之後,置辦妥當的年輕人來到普翁烤煙場路口。下一站,是臨近的牛場鎮長沖村,也是他們此行的目的地。不過,他們並沒能跨過這個岔路口。

  幾個民警出現在他們面前。“跟我們走一趟”,民警拍了拍走在最前面的王坤武,那個長發披肩的小伙兒。緊隨的趙德義跟了上去,年輕人愛湊熱鬧,何況帶走的還是自己的朋友。

  在另一街口張望找人的龍從軍也很快與他們在派出所里會合。

  進了派出所,客氣不再。被告知涉嫌“拐賣人口”之後,銬起、審訊,提取口供。到晚上七八點,罪名由“拐賣”改為“輪奸”。“不承認,打;還不承認,吊起再打”———19年後,已不再年輕的三個人記憶猶新。

  到20日凌晨,多份承認“輪奸”的筆錄已經擺在普翁鄉派出所的桌面上。案情重大。很快移交織金縣公安局預審科。7月1日,織金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送抵畢節地區人民檢察院。

  罪名︰輪奸。“且三被告認罪態度不好,應從重懲處。”

  由于通訊不暢,三個年輕人的父母都是在當晚才知曉兒子被抓的消息,但卻不知“所為何事”。這也成了未來幾個月的持續狀態。因為消息閉塞,他們甚至沒有為兒子尋求法律幫助。

  帶頭抓捕的人叫做金開明,時任普翁鄉綜治辦主任,野貓寨人。趙德義的父親趙文宣記得,當晚曾找過金開明詢問情況,被告知︰沒事,明天就放回來了。第二天再問,“情況嚴重,已經送到縣里了。”

  1992年11月12日,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案,當庭宣判。當日下發的《刑事判決書》(刑字第135號)認定,三被告“施用暴力,輪奸少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三被告認罪態度不好,應從重懲處”。

  王坤武被判處無期徒刑,趙德義與龍從軍分領15年與8年有期徒刑。趙德義一審後提請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在1993年4月7日下發(1993)黔刑終字第39號刑事裁定書稱︰上訴無理,予以駁回。

  王坤武與龍從軍並未上訴。“當時听說上訴無用,不如在獄中申訴”。後來,王坤武在獄中申訴15年,坐滿18年零3個月後,釋放回家。趙德義與龍從軍實際服刑為13年和6年。

    不知情的“受害人”
 

  遠嫁安徽的張芝敏正是卷宗中“輪奸”案的受害人,14年後,當她知道當年那個自己“很喜歡”的男孩和他的朋友們因“輪奸”她而被判刑時,嚇了一大跳

  差不多就在畢節檢察院起訴王坤武等三人的時候,千里之外的安徽省濉溪縣南坪鎮蔡圩莊迎來一身風塵的四人。為首的是一名中年男子,末了緊跟一個神色憔悴的女孩兒。

  他們投親而來,確切說應是在為女孩兒尋找婆家。

  一個月後,女孩兒與當地男子蔡仕民結婚。她16歲,他31歲。在新的身份下,女孩兒很快成為兩個孩子的母親,在這個“比老家還窮”的地方落戶生根。

  如果沒有14年後的第一次回家省親,她基于貧苦生活的隱忍只是哀嘆命運的不公。女孩兒叫張芝敏,貴州織金縣野貓寨人。她的另一身份,正是在卷宗中王坤武等三人“輪奸”案的受害人。

  彼時她並不清楚這些,或者說並不明晰自己是一樁“輪奸”案的苦主。在她的記憶里,當一行人抵達普翁卷煙廠路口時,她被人喊去幫哥哥背肥料,曾短暫地離開10分鐘左右,再回來,年輕的男孩們蹤影全無。隨後她被帶到派出所,問了些話,“摁了幾個手印,就回家了。”

  同來安徽的,有她的二哥張芝雲,當年19歲。他說,匆匆帶妹妹遠嫁安徽,是因為當時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脅。這份據說來自王坤武等三人的死亡威脅經由派出所傳遞至張家︰“那三個人出來,要砍死她(張芝敏)”。

  當時走得如此匆忙,甚至于沒有向父親道別。那是6月末的一天上午,張芝敏正在自己的包谷地里干活,二哥拽起她就走,“身上的衣服都沒有換,直接趕來了安徽。”再回故里,已是14年後。

  現在,那份無法對證的傳言讓張芝敏開始重新審視生活。記憶的碎片重新在腦海中集結。原本的生活不該是這樣的,她一點也不喜歡大自己15歲的丈夫,從來也沒有喜歡過。

  記得那個時候,她本來是要跟龍從軍回家,他高大、英俊,“真的很喜歡”。那一天在集市上,他還給她買了一身衣服,一雙鞋,還有時髦的絲襪,下午本來也是要跟他去那在牛場鎮長沖村的家。

  “他們為什麼要殺我呢?王?叔(王坤武小名)跟趙四哥(趙德義)正是我跟龍從軍的媒人,他們怎麼又‘輪奸’了我?”19年後,在安徽蔡圩莊北隊那間衰敗破舊的瓦房里,35歲的張芝敏一臉的疑惑。

  回溯當年,張芝敏只記得,金開明與民警鄧忠興說帶她到縣城里去看“服刑中的大哥”,大哥未見到,卻是到醫院做了婦科檢查,並在村小學拍了幾張照片,“也沒說是為啥”。

  張芝雲也是從安徽回來後,口耳相傳,才隱約得知妹妹“遭到輪奸”。他並不相信這個說法,他自認跟王坤武也是要好的朋友,當時王被抓,在派出所還給他送過水喝呢!更何況,他們被抓後,警察僅有一次來到他家,不過是搜查“是否藏有管制刀、槍”。

  2006年,張芝敏遠嫁後第一次返家。趙德義的母親李鴻飛小心翼翼問起往事,驚得張芝敏半天無語。這個遠嫁他鄉的女孩兒這才知曉,14年前,那個“真的很喜歡”的男孩和他的朋友們“輪奸過”她!

  她迅速與趙文宣到織金縣司法局說明緣由,並留下聯系方式。只是,那個期望中的來自司法局的電話始終未至。

    誰是報案者?

  檢索卷宗,並未找到當時的報案記錄。當年參與偵辦此案的普翁鄉派出所民警楊赤記得,張芝敏並非報案人,案情最早由綜治辦主任金開明向所長劉應舉轉述,劉再派人抓捕。張芝敏亦稱自己當年從未報過案,筆錄所載非她所言

  最初被帶進派出所的時候,沒有人被戴上手銬。三個年輕人甚至覺得有些莫名其妙。

  很快,他們被要求交代“拐賣人口”的情況。由于貧苦與閉塞,人口販賣沉痾難治,這在上世紀90年代初,幾乎是貴州等地的通病。當地警方資料顯示,僅在織金縣普翁鄉,就曾出現一個17戶的村民小組,11戶人家參與販賣人口的現象。

  普翁鄉派出所《破案報告》稱,1992年6月19日13時許,新峰鄉野貓子寨少女張芝敏報案︰趙德義、王坤武、龍從軍企圖將其綁架拐賣到外省。聞報後我所立即出動將三人抓獲。

  檢索卷宗,並未找到當時的報案記錄。查閱1992年6月19日的張芝敏筆錄,也未見被拐賣的陳述。參與偵辦此案的普翁鄉派出所民警楊赤(現已去職)記得,張芝敏並非報案人。他說,案情最早由綜治辦主任金開明向所長劉應舉轉述,劉再派人抓捕。

  這個說法得到了金開明的正面回應。但他強調,張芝敏先是向其闡明被拐賣,派出所間接獲得信息,抓捕嫌犯後再向張芝敏求證。現年63歲的金開明,退休,在貴陽郊區女兒家經營便利店。

  時任普翁鄉派出所所長劉應舉則表示,受當時辦案條件與水平所限,紕漏在所難免,“但並不妨礙案件在法定程序下偵破”。他現任織金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當年是此案的主要偵辦人。

  卷宗里,張芝敏的筆錄共計四份,在6月20日之後的三份筆錄中,有關于拐賣及“被輪奸”的陳述。張芝敏並不識字,2010年5月20日,當逐一听完四份筆錄的誦讀後,她面色蒼白,隨即放聲大哭。

  她覺得自己清白受辱,也為王?叔、趙四哥,以及曾經喜愛的龍從軍難過。她說,自己從未報過案,筆錄所載非她所言,在派出所唯一做的,就是按照要求摁上手印。

  “一個好端端的對象沒談成,咋還成了輪奸?”她哭。

  從王坤武等三人筆錄上看,19日下午警方的提審以“如何拐賣”為主,至19日凌晨轉變為針對“如何輪奸”的詢問。按照楊赤的說法,這其中金開明作用甚大︰從拐賣到輪奸,均是金開明首先向警方說明。

  對此,金開明予以否認。作為綜治辦主任,主要分管轄區內民事糾紛,涉及刑事案件,“就只是派出所的偵辦”。他同時否認的還有,他沒有動過拐賣張芝敏的念頭,更不是傳言的“被搶了生意而進行報復”。

  這個說法一度在野貓寨流傳甚盛。金開明解釋,是他的一個舅子曾參與人口拐賣,與他無關。他自己是曾帶過一個本地女孩兒遠嫁江甦,對方給了他3000元錢作為報酬,“那是介紹費,跟拐賣扯不上。”

  這一切都讓張芝敏對當年的遠嫁產生強烈質疑。其實她在安徽舉目無親,當年帶她過來的中年男子是金開亮———金開明的二弟,野貓寨新峰村村支書。她記得夫家曾給金開亮3600元,這得到蔡仕民的證實。而張芝敏的二哥張芝雲則說自己只從金開亮那里拿到1000元。

  婚後很長一段時間,夫家對張芝敏看管嚴厲,幾乎寸步不離。蔡仕民說,自己家里窮,年紀又大,本來就娶不到媳婦,“的確擔心她逃走”。張芝敏14年後的第一次回家,也是在蔡仕民外出打工期間得以成行。

  王坤武等最終被連夜突審。6月20日上午,王坤武等人被轉至織金縣公安局,由預審科繼續提審,“拐賣”一說不再被提及。此後的筆錄中,王坤武等人對于“輪奸”予以承認,只在具體細節上有出入。

  案件隨後移交織金縣檢察院,再轉交畢節地區檢察院,當年7月1日被提起公訴,同年11月12日一審宣判。

   此情成追憶

  龍從軍喜歡上了少女張芝敏,張芝敏也喜歡這個又高又帥的“格子衫”;龍從軍托好朋友王?叔牽線,王?叔找到了與姑娘同村的趙德義,這事就這麼搭上了。但在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與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均認定︰與張芝敏“談婚”,正是王坤武人等“共謀強奸的幌子”

  龍從軍被抓的那天,是張芝敏和他的第四次見面。她始終是記得他的。

  第一次見面應該是那年5月初或稍晚些時候吧。當時她正抱著一只雞在集市上叫賣,同村的趙四哥帶著兩個陌生的小伙子來到她的面前,打個招呼,算是認識了。

  那個穿格子衫的讓她印象深刻,她還不知道他叫龍從軍。沒幾日,趙四哥找上門,說那天見過的小伙子中有人想跟她“處對象”,穿格子衫。她沒說啥,微笑著點點頭。

  其實當時她有婆家,沙沖薛家。她見過薛家的人,也去過他的家,不滿意。牽線的是村上喊做“大姑媽”的人,金開明的親姐姐。婚姻的事,她沒有太大的發言權,父母定了就是了。

  少女時代的張芝敏始終生活在不幸之中。除了習以為常的貧窮,她幾乎沒有品嘗到母愛,家里只有耳聾到無法溝通的父親,跟同樣年輕的二哥。正如張芝雲後來所說,當年他也只有19歲,什麼都不懂。

  “格子衫”又高又帥,讓人無法拒絕。她決定做一次有主見的人。問題只有一個,薛家已經給過100元的彩禮錢,要退親,這錢得先還。于是她跟龍從軍有了第二次見面,地點是新峰村民辦小學,趙德義是這里的代課老師。

  龍從軍當場答應去找錢。那次在集市上見到她,就喜歡上了。他托好朋友王?叔牽線,王?叔找到了與姑娘同村的趙德義,這事就這麼搭上了。

  他家也沒錢。跟父母、哥哥商量,家里最值錢就是那頭大肥豬了,它最終也不負眾望地換回290元。第三次與姑娘見面,他帶了其中的200元。100元給姑娘退還薛家的禮金,剩下的給姑娘買身新衣。

  這次見面的時間是1992年6月18日晚,地點依然新峰村民辦小學。龍從軍與王坤武大概是晚上7點趕到野貓寨趙德義家中,晚飯後,趙喊來張芝敏,商量退親薛家以及第二天到龍家的事宜。如果龍家不是特別的令人失望,這事基本就定了。

  還記得,當時龍從軍為她買的是一雙白色球鞋、一套藍色西裝套裝,一雙肉色絲襪。都是親手挑的,很喜歡,卻從未能親身穿上。在後來的警方偵查中,這些都被作為該案的證據封存。

  她耿懷至今。

  在織金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中,上述事實得到認定。在畢節地區、貴州省兩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此事亦有陳述。法院最終認定,與少女張芝敏“談婚”,正是王坤武人等“共謀強奸的幌子”。

  這次見面也被認定為案發起承點。

  織金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是這樣描述的︰1992年6月18日,被告人王坤武、趙德義以介紹被告人龍從軍與野貓寨少女張芝敏談婚為幌子,將張芝敏騙到新峰村民辦小學後,于當晚11時左右,在教室內的課桌上,將其強奸(已遂)。

  畢節地區人民檢察院與法院則提供了更為充實的細節——— 一審判決書中稱,王坤武等三人施用暴力,首先由王坤武強行扯斷張的褲帶,脫掉褲子,對張進行強奸,隨後互相幫忙,由趙德義、龍從軍先後對其進行輪奸。

   口供定罪?
 

  王坤武、趙德義與龍從軍均表示,認罪供述是被“打得要死”後亂編的。律師認為關鍵證據未有審查,只是雙方供述及證人證言。而根據當時審判筆錄,庭審中並無質證環節,三被告全部當庭翻供,強調“派出所逼供”,要求法院重新調查,但未被采納。案件當庭宣判

  是這樣麼?

  一部分筆錄是這樣記載的。王坤武承認是始作俑者,並確定三人實施犯罪的先後順序;趙德義則說,“如果他們說我得做我就得做,如果說我沒有得做就沒有得做,你們唱(說)做都行。”

  龍從軍的陳述一度讓警察費解———王坤武說要與姑娘發生關系,他回答,“隨你們,只要有本事”,並且讓王坤武第一個來。警察問︰你們在談戀愛,為何不阻止還參與輪奸?他答︰當時只想他們做不做,我自己為什麼參與現在說不清了。糊里糊涂就做了。

  面對這些供述,王坤武、趙德義與龍從軍均表示,這是被“打得要死”後亂編的。他們的共同回憶是,在被木棍、火鉗以及槍托的輪番錘煉過程中,也被屢次告知“警察打死人不償命”。

  楊赤承認,他曾在派出所放有一把氣槍,鐵質槍托就是打人打爛的。他也承認王坤武等人“遭過打”。劉應舉反對這種說法,“他(楊赤)是因為違反紀律後來被辭退,他的話可信度有多少?”

  所有的筆錄中,張芝敏均未叫喊。警察注意到了這個細節,筆錄中記載的答案是,因為受到了“喊就殺死你”的語言威脅。她說,之後,確定第二天一起去龍從軍家看看,大家就回家去睡覺了。

  在王坤武等人的筆錄中,張芝敏是有叫喊的———“鬼扯你,你不要臉”“不要肇,不要肇(原文如此)”。

  新峰村民辦小學早已坍塌,原址被嶄新的水泥房覆蓋。這是處于野貓寨正中的一個位置,對面的當時是村部辦公室。織金縣公安局現場勘查記載,村小坐北向南,東面5米處是金開亮家圈房,東南15米是金開亮家住房,西南面5米是金開正家住房,南面7米是村路。

  村民都說,這是一個“咳嗽一聲半個村子听得到的地方”。但在那晚,村小里傳出的呼喊聲,似乎被全村輕易地錯過了。

  卷宗里有所記載的物證共兩份。一份是半截被扯斷的布帶,另一份是6月20日張芝敏在織金縣保健站做的婦科檢查。後者顯示,處女膜5點鐘處有一小血口子,陰道口1到2厘米處有1厘米血口子,整個陰道壁充血,宮頸處有陳舊性血性分泌物,余無特殊發現。

  趙德義等人曾要求警方做精液檢查,這在筆錄上有記載,但在卷宗里無體現。律師周立太說,張芝敏的褲子作為關鍵證據未有審查,更沒有提取犯罪人留下的體液等遺留物,只是出具一個沒有多大證明力的褲帶,所有的證據都只是受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及證人證言。

  織金縣檢察院起訴科李永清說,當時情況下,有口供,有物證,起訴足夠。特別是“整個陰道壁充血”,是最主要的證據。“已經很不錯,當時很多案子僅有口供的”。當年他負責此案審查,現已退休。

  根據1992年11月12日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筆錄,庭審中並無質證環節。王坤武等三人全部當庭翻供,否認控罪,強調“是在派出所硬打逼供”,要求法院重新調查,但未被采納。案件當庭宣判。

   漫漫申訴路

  2010年7月,王坤武、趙德義與張芝敏分別到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法院以及人大申訴。今年5月底,上述部門回復︰“請回去等待消息”

  宣判之後,王坤武與龍從軍未上訴,開始服刑。趙德義在上訴失敗後開始鐵窗生活。

  由于不識字,龍從軍整個服刑期間均未進行申訴。具有初中文化的王坤武與趙德義開始漫漫申訴之路。從1993年到2008年間,王坤武保持著每兩個月申訴一次的頻率,並堅持了15年。

  2008年轉入新的監獄服刑,由于勞動量巨大而作罷。王坤武現在寫得一手好字,他覺得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獄中練就的。

  王坤武的母親甦後群現在仍住在老舊的泥草房內,她幸運地等到了兒子回來的一天。但身強力壯的父親卻在這里遺憾地閉上雙眼。王坤武清晰地記得,2006年初,病入膏肓的老父顫巍巍走來,“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來看你了,好好照看自己。”

  三個月後,一語成讖。

  甦後群覺得,老伴的身體是為兒子拖垮的。王坤武在獄中申訴的同時,父母在外面也拼盡了全力。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兒子身上。只要有錢,不是送給獄中的兒子,就是托人私下打點詢問。

  家里的牛、雞是能賣就賣的。一些人也會主動找上門來,在暗示可以幫忙之後,帶走家里僅有的錢或者尚未賣出的雞等。

  出獄後,申訴更是成了王坤武生活的重心。張芝敏的加入,一度讓他充滿信心。但至少從目前的結果來看,曾經的預期過于樂觀。

  2006年張芝敏回到老家之後,與趙德義父親到織金縣司法局陳述情況,對方並未記錄,最新的情況是“會向上一級部門反映”;2010年7月,王坤武、趙德義與張芝敏分別到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法院以及人大申訴,材料得到受理,今年5月底,上述部門回復“請回去等待消息”。

  去年8月和今年3月,王坤武同律師兩次向貴州省高院遞交申訴書,在今年5月31日的再次詢問中,王坤武被告知︰高院審判監督庭並未收到相關訴狀,請再提交一次。

  他們也在向當時辦案的警察尋求真相。名字在詢問筆錄上多次出現的鄧忠興,現在仍是普翁鄉派出所民警,他說已經記不得當時的情況。“具體的,當時的所長劉應舉跟副所長趙昌學最清楚。”

  趙昌學現在是織金縣禁毒大隊的大隊長。5月25日下午,當弄清來意,在認真看過所有卷宗後,他說,“這個事情記不清了,有情況向司法部門反映吧”。之後,關門謝客。

  同樣記不清的還有劉應舉。不過,他覺得不管案件結果如何,派出所作為最基層的辦案單元,上面有預審科,有公安局把關,他們在做完偵查後就不再參與,“這是一個系統的運作,不是說由哪個單體來承擔責任。”

  撕裂的人生

  出獄後的世界已經超出他的想象範疇。就像一個迷茫的失航者,一頭扎進了陌生的新世界。經常哭,他覺得自己要完蛋了

  龍從軍是最早出獄的那一個。1998年的世界已經與當初迥然不同,但他依然選擇長期窩在家里。

  “強奸犯”是一個讓人難以抬頭的壞名聲,為此他在5年後才在異鄉娶到媳婦。這是農村的大事。他最終在安順市做了倒插門的女婿,妻子是一個寡婦,帶有兩個小孩。

  現在,他正在為修建房子而苦惱,即便是5萬元的水泥房,也因資金的短缺而無法竣工。此前,他已經借債2萬元。他從未出門打工,一直農耕為主,有時他也會想起張芝敏,搖頭,苦笑。

  張芝敏當然記得龍從軍。這個一直在不幸婚姻中打轉的女人,盡管只有35歲,頭發卻已經變得花白, 黑的臉龐盡顯滄桑。她也在為建房而苦惱。幾天前剛借了2萬元的高利貸,一分五的利息。

  她至今仍住在19年前嫁過來時的舊房子里,家徒四壁的磚瓦房,一件舊時衣櫃將臥室與廚房隔開,里面是緊挨著的兩張床,一張夫妻倆睡,一張給15歲的兒子。17歲的女兒打工回家,也要擠在這里。

  來的時候,什麼都沒有,連睡覺的床都沒有,還欠了幾千元的外債。婆婆對她非常不好,丈夫、兄弟、弟媳總喊她是“蠻子”,吵架的時候會動手打她。她跑過幾次,都被抓了回來,又打又罵。最後連趕集都不讓去了。

  把房子給孩子修好了再離開吧。現在的房子沒法再住了,夾在鄰居寬敞的樓房中間,破舊、衰敗,像一件塵封的老古董。都是為了孩子,很小的時候自己的母親就走了,缺乏母愛的滋味,她懂。

  趙德義出獄的時候已經36歲,這個當初的民辦教師突然發覺自己一無是處,連手機都不會用。在家里只待了兩個月,沒錢沒吃的,只能打工,做的是那種毫無技術含量的體力活。

  本來,他是跟當年的同班同學處對象的,被抓後,也就斷了聯系。出獄後也找過兩個女朋友。一個是家里介紹的二婚女人,40歲,不能生育,在一起兩年後分開。

  現在的老婆帶著兩個孩子,跟他是三婚了。跟著他在浙江打工,每個月2000多元的收入,勉強果腹。他是申訴中比較積極的那一個,只是金錢上的困頓,正在吞噬著他的積極性。

  作為“主犯”,王坤武出獄最晚。此時的世界已經超出他的想象範疇。家鄉的泥草房幾乎消失不見,城市里更是繁華無限。一個人出門,不敢走路乘車;住賓館,會用洗手液來漱口;200元的褲子也要驚訝上半天,那是一頭豬的價錢吶!

  就像一個迷茫的失航者,一頭扎進了陌生的新世界。經常哭,他覺得自己要完蛋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在妹妹的撮合下,他在上個月也成了家。妻子帶有兩個孩子,都已經長大,不過答應再給他生一個。從20歲到40歲,在獄中度過了最好的年華。他不再躊躇滿志,只是希望,有生之年能給自己討回清白。

 

史海︰紅軍長征後留在中央甦區的女人們結局如何(圖) 檔案春秋

核心提示︰1934年中央紅軍開始長征時,僅有30位女性隨軍,其余女干部、女戰士和家屬則全部留在了甦區。對留下者而言,等待她們的無疑便是磨難、抗爭、等待乃至犧牲。本文講述的,正是來自全國著名烈士縣、將軍縣、甦區模範縣——江西省興國縣有關她們的故事。

本文摘自︰《檔案春秋》 2009年08期,作者︰顏梅生,原題︰《紅軍留下的女人們》

1934年中央紅軍開始長征時,僅有30位女性隨軍,其余女干部、女戰士和家屬則全部留在了甦區。對留下者而言,等待她們的無疑便是磨難、抗爭、等待乃至犧牲。她們中,有的為了一句承諾,守望終生;有的未來得及留下姓名便戰死沙場;有的不幸被捕,在獄中忍受嚴刑拷打乃至槍決;有的乞討度日但堅守信念;有的千里迢迢尋找部隊……本文講述的,正是來自全國著名烈士縣、將軍縣、甦區模範縣——江西省興國縣有關她們的故事。

“守望七十年”的池煜華

2005年4月24日8時30分,在江西省興國縣茶園鄉教富村里,真誠守望丈夫七十余載的紅軍遺孀池煜華,帶著對丈夫的深情眷戀走完了95歲的人生歷程。

在此之前,池煜華堅定信念、痴情守望的感人事跡早已引起了強烈反響,《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江西日報》、江西電視台、《贛南日報》等媒體均作過專題報道。2003年,以她的故事為題材的紀錄片《老鏡子》還一舉獲得第21屆中國電視金鷹獎。2005年3月,中央電視台《走遍中國》攝制組再次以《興國記憶》為題,聚焦了這位老人。

池煜華的丈夫叫李才蓮。李才蓮于1927年參加農民協會,1928年冬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參加興國暴動。歷任少共上猶中心縣委書記、少共廣昌中心縣委書記、江西省兒童局書記、少共江西省委書記、少共福建建寧中心縣委書記、少先隊中央總隊長等職。1934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分局成立時有項英、陳毅、瞿秋白等五位委員,後增補鄧子恢、譚震林、毛澤覃、李才蓮等七人為委員。李才蓮時年僅20歲,還兼任少共中央分局書記,是紅軍隊伍中文武雙全的干將,當時已與項英、陳毅等齊名。

要不是一次偶然的機會,這個故事將永遠被塵封。

1983年3月,美國著名記者、作家哈里森‧索爾茲伯里重走長征路,並陸續采訪楊尚昆、胡耀邦、聶榮臻、張愛萍、康克清、陳丕顯、伍修權等黨的領導人和紅軍高級將領及遺孀,完成了《長征——前所未聞的故事》一書。書中寫到︰“1935年2月間,中央甦區全部喪失。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辦事處、中央軍區機關和紅24師等紅軍部隊,全部被國民黨軍隊四面包圍在于都南部這一狹小地區內。2月下旬,紅軍分九路突圍。瞿秋白、何叔衡、賀昌、李才蓮、毛澤覃、古柏、劉伯堅……一大批黨的高級干部都在突圍中英勇犧牲,有的下落不明。”“死者的名單就是革命運動的名人錄。……粵贛邊區軍事領導人李才蓮也被殺害,但是沒人知道是什麼時候和怎樣遇害的……”電就是說,紅軍長征後,中共中央分局12名委員中,只有李才蓮沒人知道是什麼時候、怎樣遇害的!後經中央、地方黨政軍部門多方派員、多年調查核實,在查清了李才蓮犧牲經過的同時,也才知道︰李才蓮的妻子池煜華還健在。

1920年,9歲的池煜華嫁給6歲的李才蓮當童養媳。李才蓮隨後進了村小讀書。在老師的帶領下,李才蓮秘密參加了革命活動。1929年春節前夕,年僅15歲但已是共青團江西省委書記的李才蓮在祖母操持下,與池煜華圓房。圓房後池煜華才知道丈夫是共產黨的“大官”,但第三天即大年初二一早,李才蓮便要告別蜜月中的妻子。池煜華心中雖有千個不願,但為了丈夫的理想,只好含淚揮手。

丈夫走後,池煜華也參加了革命,並歷任中共楊殷縣委的巡視員、中共熬原區執行委員會婦女部長等職。

其間,李才蓮有幾次從千里之外轉戰到興國縣後,曾去信約池煜華趕到興國縣城相聚,可惜由于交通、通訊不便等原因,池煜華收信後,早已過了約會時間而未能如願。

三年後,即第四次反“圍剿”勝利時,池煜華終于打听到了丈夫的消息,她禁不住內心的激動與思念,步行數百里,來到寧都縣看望李才蓮,並先後見到了毛澤東、周恩來、李富春、蔡暢等中共高級領導人。毛澤東告訴池煜華︰李才蓮經常在《紅星報》、《青年實話》等刊物發表文章,特別是《青年實話》幾乎每期都有。我過去總覺得李才蓮長得文質彬彬,讀過書,有文化,能說會寫,組織能力又強,辦事果斷有魄力,還有一定的經濟頭腦,不是出身地主,就是出身富農。直到看見你一身補了又補的衣服,一雙長滿老繭的手,我才相信他確實是窮苦人家出身。第五天,李才蓮出于工作需要,婉轉地要求池煜華︰“帶著家屬干革命不方便,你還是回老家干支前工作好。”剛見面又要分別,池煜華不禁眼淚汪汪。時任江西省委書記的李富春獲悉,為能使李才蓮夫妻有更多的團聚機會,決定調池煜華到甦區政府土地局工作,並由蔡暢在一張中共江西省委的便箋上親筆寫下了調令。也許是有預感,待池煜華動身前往興國辦理調動手續時,李才蓮對池煜華說︰“戰爭時期,消息不很確定,如果有人說我死了,千萬不要相信,記住,等著我!”池煜華堅定地點了點頭。

沒想到,這竟成了永別。

由于那時興國縣境內流行瘟疫,且缺醫少藥,回家辦理調動手續的池煜華不幸染病,長時間臥床不起。到1934年,僅李才蓮的弟妹便死了5人,整個家族也有12人得病,死去11人。池煜華雖大難不死,但由于第五次反“圍剿”失敗,主力紅軍已經被迫長征。紅軍長征前夕,李才蓮因布置撤退曾經回到興國縣城。雖然形勢萬分緊急,但李才蓮念及夫妻之情,曾匆匆捎信要池煜華在一周內來興國城,並明確告誡︰“估計一周後白軍將佔領興國縣城,你就不要來興國縣城了。”只可惜又一次陰差陽錯,這封信幾經周轉,到池煜華手中時早已過了一周,彼此失之交臂,這也成了李才蓮寫給池煜華的最後一封信,並被池煜華保存了一輩子。

事後,池煜華雖不敢去興國縣城,但她四處打听李才蓮的下落。有人說李才蓮隨紅軍走了,也有人說李才蓮已戰死在瑞金銅缽山。“活著,我要見人;死了,我要見尸。”池煜華想起丈夫不要輕信流言的告誡,決定去瑞金尋找丈夫。她一路乞討,來到銅缽山區,找了一天又一天,卻沒有任何結果。後池煜華只要得到相關消息,不管再遠、再累也要去尋找丈夫。一次,她听說游擊隊在與敵軍打仗,便冒著危險趕了過去。見到滿地血肉模糊的尸體,不顧一切地撲上去,一具一具地翻看,直到沒有看到李才蓮才松了一口氣。池煜華前後歷時一年,歷經萬里,幾乎尋遍了整個贛南山區。許多好心的失散紅軍、游擊隊員,見池煜華如此執著,如此痴情,只好騙她︰“李才蓮書記從銅缽山突圍出來,追紅軍主力去了。”池煜華遂回到家中,重新翻蓋好已被敵人燒毀的土坯房,開始了漫長的守候。

當時,贛南各縣到處張貼著一份內容大致相同的懸賞布告︰誰獲得共匪首犯項英、陳毅、李才蓮……其中一顆人頭,即可持人頭到縣剿匪總部領取5000塊銀元的獎金。因此,不僅池煜華家經常有人窺視,企圖抓獲李才蓮,甚至有人干脆打起了池煜華的主意,想把池煜華以45塊銀元賣了。池煜華一再反抗並聲稱︰“你們敢賣我,我就當場死給你們看!才蓮總有一天會回來找你們算賬,為我報仇的!”

此後近70年里,池煜華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照著一面小方鏡子——李才蓮送給她的唯一禮物梳洗,因為她要給突然出現的丈夫一個干淨整潔的形象。她也常常站在高高的門檻上倚門觀望,希望能盡早看到丈夫回家的身影。然而,鏡子被磨得斑駁、門檻被留下深深的豁口,也沒有出現奇跡。

1949年8月,四野18軍解放興國。池煜華聞訊連夜跑到縣城尋找丈夫,雖然結果令人失望,但她仍然堅信︰“勝利了,才蓮該回來了,他一定不會拋下我的!”

從此,池煜華又積極投身革命工作,長期擔任茶園區教富鄉婦女主任,1954年至1966年連續擔任興國縣人大代表,並先後評為江西省“三八”紅旗手、省“四化”建設先進個人、原贛州地區擁軍優屬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以及縣鄉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當然也不忘四處打听丈夫李才蓮的下落。

直到本世紀初,已30多年沒有到過興國縣城的池煜華,在縣城和老紅軍一起瞻仰烈士陵園時,才在重修的紀念碑犧牲紅軍名單中,意外發現︰李才蓮,紅軍高級將領,1935~2月下旬,甦區留守紅軍分九路突圍後,在瑞金銅缽山區被敵人包圍,被叛徒所害,壯烈犧牲,年方21歲。

面對七十年苦苦守望的結果,池煜華沒有淚水,她的眼淚早已流干。

“馬前托孤”的李美群

在江西省興國縣革命烈士紀念館及將軍園里,有這樣一座銅質塑像︰一名騎在戰馬上、即將奔赴前線的年輕紅軍女戰士,強忍著悲傷,雙眼充滿著深情和無奈,感謝著馬下佇立的一位老大娘,老大娘雙眼含淚,懷抱襁褓,襁褓里是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

雕像名叫《馬前托孤》,反映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由于王明“左”傾路線的影響,紅軍第五次反“圍剿”失利後,立志報國的紅軍女戰士李美群,毅然將未滿月的女兒托付他人,自己則跨上戰馬,奔赴前線。

李美群,興國縣瀲江鎮南郊李屋塘頭人,1911年出生在一戶貧苦農民家,排行老四,還未滿月,就被送給了長岡鄉的一戶人家。養父母讓她讀了三年的私塾後,不得不輟學務農。

1928年12月20日,江西紅軍獨立二團和十五縱隊,共同在興國發動武裝暴動。17歲的李美群與本地縫衣工人鐘延章戀愛、結婚,雙雙參加革命。鐘延章被選為壩南鄉雇農工會委員長兼赤衛隊長,李美群則當選為壩南鄉婦女赤衛隊中隊長。1929年初,李美群加入了少年共產主義青年團,並擔任了村少共書記。次年6月,轉為中共正式黨員。

1929年6月,國民黨滇軍十二師三十五旅佔領興國縣城。李美群隨機關撤至鄉下,開展游擊斗爭。為了做好瓦解敵軍士兵的工作,李美群成立了“敵軍士兵運動委員會”,向敵軍發動宣傳攻勢,渙散、瓦解其軍心。他們常常三五成群假裝拔豬草、拾柴禾、走親戚,前往敵軍駐地貼標語、散傳單。李美群還特意將革命道理編成興國山歌,帶領姐妹到兵營附近傳唱︰哎呀哩——敵軍士兵哇你听,莫給豪紳來賣命。你們原也做工夫,天下工農一家人!哎呀哩——歡迎敵軍當紅軍,紅軍紀律最嚴明。長官士兵一個樣,沒有人來壓迫人!

為解決紅軍槍支彈藥的不足,李美群常與大家一道,以賣油炸果子、米粉魚丸、米酒為名,借口彈藥可治肚子痛等,讓敵軍士兵用彈藥交換。敵軍士兵彼此相傳,大家紛紛知道此中“奧妙”,後來一听到叫賣聲,便爭相“交易”,從而使紅軍、游擊隊的彈藥得到一定補充。

1930年12月,第一次反“圍剿”開始後,李美群連續經歷了五次反“圍剿”。她丈夫鐘延章不幸在第三次反“圍剿”中犧牲。其間,李美群多次發動婦女籌集經費;率領鄉婦女赤衛隊組織婦女秘密交通員;冒著炮火,上前線送茶送水;擔任運輸隊員,為紅軍運送彈藥、物資和傷員;到醫院駐地招呼傷員,縫補洗刷;帶領隊員化裝偵察敵人的布防、兵力、武器配備情況;在煤油桶內燃放鞭炮騷擾敵人。

1931年6月,李美群調任中共興國縣委婦女部長。次年4月,又任共青團江西省委組織部長,並與時任中共江西省委婦女部長和省監委書記蔡暢保持密切交往。經蔡暢介紹,李美群與倪志善相愛、結婚。此時,中央號召擴大紅軍。李美群不僅代表新婚丈夫報了名,還回到家里,動員前夫的哥哥和自己唯一的弟弟參加紅軍。李美群不僅榮獲省委“送夫當紅軍光榮”銀質五角星獎章,還通過實際行動和大家一起努力,在興國縣掀起了父送子、妻送郎、兄弟爭相上戰場的熱潮。雖全縣只有23萬人口,但有8萬人參軍參戰,即80%的青壯年都當了紅軍,並先後組成了“興國模範師”、“少共國際師”、“中央警衛師”。興國因此被中央甦區評為“擴大紅軍模範縣”,被江西省第一次女工農代表大會評為“婦女工作模範縣”,被江西省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授予“全省第一模範”,毛澤東還曾親書“模範興國”的牌匾,並與朱德、周恩來、王稼祥等通電嘉獎,在第二次全甦大會上又被授予“擴紅模範”的光榮稱號。

1934年1月15日,李美群生下一個女孩。這一天是世界無產階級的著名領袖卡爾‧李卜克內西和羅莎‧盧森堡于1919年被敵人慘忍殺害的殉難日。也因列寧逝世于1924年1月21日,中華甦維埃曾決定每年1月15日——21日為“列李盧”紀念周。加上1934年1月21日又值第二次全甦大會開幕,李美群遂給女兒取名為“中全列”,以示紀念。由于王明“左”傾路線的影響,中央甦區危在旦夕,李美群參加第二次全甦大會回到興國後,即接到去省委駐地寧都接受任務的命令,她當即毫不猶豫地將出生不到10天的女兒中全列馬前托孤。

第五次反“圍剿”失敗,紅軍開始了長征。李美群被留下,與中共江西省委書記曾山、省甦主席劉啟躍、省軍區司令李錫凡等組成江西省游擊隊。

蔣介石一面動用大軍“追剿”主力紅軍,一面調西路軍和北路軍對中央甦區繼續實施“清剿”。“清剿”之敵為消滅紅軍,采取了移民並村、趕群眾出山及長期搜山、圍山、燒山、封坑、“兜剿”等手段,還組織“還鄉團”、“鏟共團”、“義勇隊”、“暗殺團”;普遍建立保甲制度,老百姓被逼著一組一組住起來,編保甲。早晚要點名,搞連坐法,一個人留“壞人”,一家連坐,一家留“壞人”,幾家連坐;甚至實行了樹砍光、屋燒光、人殺光的“三光政策”。軍閥余漢謀甚至瘋狂地夸下海口︰這一次不把共軍打死,也要燒山把他們燒死,燒不死就把他們餓死。並揚言“三個月消滅紅軍游擊隊,活捉項英、陳毅”。據此,為保存實力,保存革命火種,游擊隊被迫化整為零、分散活動。李美群帶著百人小分隊在寧都北部密林與敵第94師周旋。1935年1月,大雪封山,李美群率彈盡糧絕的戰友與十倍的強敵激戰後受傷被俘。

由于叛徒的出賣,李美群身份暴露,被敵人作為重要政治犯押送南昌的江西第一監獄。李美群與方志敏的愛人繆敏、受害女青年萬根秀,被1935ff3月22日的《江西民國日報》並稱為“三女匪俘”。其中說到︰“李美群則為較有地位之女匪,年不過20歲,聞李不識字,但辦事能力極強,自經共匪訓練後,已能寫若干通信件。”

在獄中,李美群不僅利用審訊的機會與敵人展開針鋒相對、大智大勇,正氣凜然的斗爭,還利用自己已公開的身份,勸勉繆敏化悲痛為力量,繼承方志敏烈士遺志。鼓勵並運用策略,讓萬根秀遞交了“上訴書”,控告敵人誣害無辜,迫使敵人因拿不出證據而將她釋放。

最後,李美群“因拒不認罪”被敵人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不久,李美群不幸染上了肺病。由于敵人此前的拷打、折磨,加之獄中環境惡劣,敵人故意不給醫治等原因,李美群于1936年病逝獄中。1979年12月,有關部門在調查李美群烈士的事跡時,幾經周折,才找到了頑強生活下來、已經定居外地的烈士遺孤,“中全列”由此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此後,她每次回到興國,都會長跪于母親塑像前……

“後勤部長”曾憲招

近年來,黨和國家領導人胡錦濤、吳邦國等每次來興國視察,都會看望一位名叫曾憲招的老太太。

曾憲招1914年出生在江西省興國縣長岡鄉一戶貧困農民家里,稍懂事,就得上山砍柴賣錢。“那時的日子正如興國山歌所唱‘一早起來做到日落西,風吹雨打無人知。書又沒有讀,字就不會寫,拿起算盤,數也不會算’。”曾憲招曾這樣回憶。

1929年冬的一天,15歲的曾憲招又一次挑柴去興國縣城賣時,突然發現縣城與往日大不相同︰到處紅旗飄飄、鑼鼓齊鳴,還有慶賀的鞭炮;一列列頭戴紅星、身穿灰色服裝的軍人精神抖擻、秋毫無犯;歡歌笑語的窮人們在分糧食、貼標語、呼口號;土豪劣紳們被戴著高帽游街示眾,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好奇的曾憲招趕緊打听,得知是紅軍解放了興國縣城。幾天後,長岡鄉也成立了甦維埃人民政府,許多青年參了軍。耳聞目睹這一切的曾憲招深受鼓舞,主動參加洗衣隊,為紅軍傷病員洗衣服,並擔任兒童團長,帶領少年兒童站崗放哨查路條。1933年冬,曾憲招調任鄉婦女委員部主任,主要負責慰問紅軍家屬,擴紅支前,幫助軍烈屬生產。

1934年秋,由于錯誤軍事路線影響,第五次反“圍剿”失敗。9月上旬,中央決定紅軍主力和中央機關突圍轉移,要求甦區有關部門、人員立即籌糧籌款支援前線。曾憲招為完成這一緊急任務,超負荷地日夜工作。

1934年10月14日,興國縣城失守。敵人設立了“清鄉委員會”、“鏟共委員會”等反動組織,強迫群眾“聯保”、“聯坐”,規定︰“一人通匪,十家連坐,一家窩匪,十家同禍”。為不連累鄉親們,留在甦區後又與組織失散的曾憲招,被迫孤身一人前往廣東與江西、福建交界的邊境,女扮男裝以挑夫做掩護,尋找黨組織。一次挑貨途中,曾憲招被“鏟共團”的敵人抓住。敵人發現她一介女流卻做挑夫,很可疑,立即對她施以酷刑,曾憲招堅不吐實,敵人見不能達到目的,加之沒有證據,便強行以50塊銀元把她賣給了廣東連平縣九連山區的謝新元為妻。

1935年春,謝新元家突然來了13位不僅會唱《國際歌》,而且常常吟唱“我們大家來暴動,殺土豪分田地,建設甦維埃,工人來專政”這一甦區《暴動歌》的陌生人,有人說他們是失散的紅軍。正在為尋找黨組織未果而苦惱的曾憲招雖充滿激動,但卻不敢立即相認。因為敵人常常化裝成紅軍或游擊隊傷兵,半夜敲群眾家門,說︰“我是失散的游擊隊,弄點飯給吃吧!”要是群眾答應,立即便會被抓起來乃至加害。

警惕的曾憲招暗中觀察。此後三天,曾憲招發現他們上山摘野果、下地挖野菜充饑,不拿群眾的任何東西。第四天中午,曾憲招又有意來到小河邊洗衣服,並試探性地唱道︰“五月當兵開木棉,真心革命不要錢,軍衣伙食公家發,家中分了一份田”。一位男子竟然接聲唱起︰“三月當兵石榴紅,天下窮人心要同。”這是一首出自中央甦區的革命山歌,不僅知道的人有限,且因屬方言,听得懂尤其會唱的人更加有限,曾憲招終于與同志們相認,表明自己原是甦區干部。

這支隊伍,是項英、陳毅領導的、經過九路突圍後剩下的為數不多的同志,此時,正根據中央分局“統一指揮,分散行動”的決定,化整為零,進山游擊,晝伏夜出,保存實力。曾憲招立即把同志們接回家中,安排食宿。但限于條件,大家的生活相當艱苦,即使主要靠野果、野菜充饑,一天也只有兩頓。不久,鑒于敵人搜索,游擊隊員被迫轉入深山密林。

為接濟游擊隊,曾憲招利用每月初一和十五日,敵人開禁允許群眾進山砍柴的機會,常把糧食藏在挑柴的竹杠中,把食鹽溶進棉襖里,然後丟在山上,使紅軍能夠吃著“撿”來的糧食、穿上“撿”的衣服等。1936年初,贛粵邊區出現罕見的大雪封山,加上敵人的嚴密封鎖,游擊隊的糧食斷絕,更加饑寒交迫。一些游擊隊員實在餓瘋了,听說一種“苦筍”可以充饑,便不管其苦澀吞食,結果吃得太多不消化,再也沒醒來。後來曾憲招把家中僅有的兩擔谷子,加工成大米,冒著生命危險幾經周折,終于全部送上了山。游擊隊員非常感動,親切地稱曾憲招為“後勤部長”。而曾憲招家則完全靠借糧和吃野菜度日。曾憲招還常常尋機上山采草藥、熬姜湯,精心照顧患病、受傷的游擊隊員。

1936年秋,為了解決游擊隊的糧食供應,九連山工委決定在曾憲招家成立籌糧站,由曾憲招負責糧食加工。所謂加工,實際上就是完全靠手工將谷“礱”成米。曾憲招一天要“礱”兩三擔谷子,游擊隊沒有經費時,還得完全靠曾憲招想方設法向村民借糧,甚至冒險向一些開明的地主借糧。這一千整整13年,直至解放。

1949年8月,贛南全境解放。35歲的曾憲招又積極參加歡迎解放軍、分田分地等工作,並被任命為鄉婦女主任,因工作突出,被贊為“婦女前鋒”。

1951冬,曾憲招在廣東連平參加圍剿土匪“阿烈房長”的戰斗中,因追趕土匪時不幸掉下山崖,受了重傷。1952年冬,由于丈夫病故,離開興國19年的曾憲招經組織決定回鄉治傷。不久,鑒于自己身體及母親患病等原因,曾憲招無奈放棄工作並另組家庭,成為一名普通家庭婦女並定居興國。

艱苦的經歷,歲月的磨難,使曾憲招對糧食一直情有獨鐘。1994年夏,已經80高齡、生活無憂的曾憲招路過興國城關糧管所時,見地上有許多散落的零星谷子,十分心疼,當即一粒一粒地撿了起來。在她看來,當年只要有一把米,就可能挽救一名戰士的生命。也正是從那天起,曾憲招每天都要去興國城關糧管所轉轉,為的只是撿上谷子。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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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被禁錮當一年性奴 逃脫後自願重返魔掌(圖) 明報
2011/10/11 22:35
13歲少女被禁錮當一年性奴 逃脫後自願重返魔掌(圖) 明報

廣州13歲少女敏敏(化名),去年在公園被誘騙至閣樓禁錮逾一年成「性奴」,她稱現在最希望就是重回校園讀書。(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廣州13歲窮家女,輟學在外玩耍時,遭44歲男人誘騙至一德路附近的閣樓上禁錮逾一年成“性奴”。其間女童曾返家脫離魔掌,但她稱因不懂事,覺得很丟臉,不敢跟人說。女童指其父親整日飲酒不理她,於是又自願返回禁錮地。女童親人今年7月始獲悉事件,報警將惡男繩之於法。受害女童返家始知父親早已去世,目前她最希望就是重回校園。

《新快報》報道,被禁錮成性奴的敏敏(化名),樣貌娟秀,年僅13歲已有1.64米高。敏敏5歲時其母患肝癌,因不想拖累家庭離家出走,至今生死不明。街坊表示,“她媽媽長得也高,很漂亮。”

自從其母親離家後,父親性情大變,整日借酒消愁,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去年,就讀小學4年級的敏敏因交不起學費輟學。

44歲離婚漢稱可做其男友

敏敏為躲避爸爸酒後的棍棒,每日早出晚歸,在街頭遊蕩。去年年中,坐在兒童公園發呆的敏敏被一個男人拐騙至一德路附近的一幢木樓上。“他說有東西玩,還有好吃的,讓我跟他去拿。”敏敏表示,那個男人強奸她後,聲稱自己20多歲,可以做她男友。“但警察說,他已經44歲了,還離過婚。”敏敏說完一臉厭惡表情。

敏敏表示,那個男人無業,多數時間守在“家”裏,難得出去也要反鎖住門。在敏敏被困數月後,男人放鬆了警惕,她曾有機會回家,但沒有向家人說這事,也沒向警察舉報,因為“我不懂事,覺得那些事情很丟臉,不敢跟人說。”而爸爸成日飲酒,家裏也沒錢給她讀書,所以最後又回到了木樓上。

今年7月,當她再回家時,父親已因酒精中毒去世了。敏敏的姑媽在獲知她的消息後憤而報警,將姦淫敏敏一年有多的惡男繩之以法。

不恨父親 悔未見最後一麵

媽媽出走,爸爸去世,敏敏暫時由舅媽撫養,但敏敏仍想住回自己家。她表示,以前恨過爸爸,但現在不會了,“是我太小,不懂事,他很可憐,聽鄰居說,最後沒錢買酒,就喝酒精,我沒回來見他最後一麵,很後悔。”她說,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像別的小朋友一樣去上學。

過去亦曾有受害者對傷害他的人產生依賴的例子,專家指這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作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綜合症,是指被害者對侵害他的人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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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中華民國"的國軍不能稱為"中國軍"???!!!
2011/06/10 04:10

ABC

為什麼"中華民國"的國軍不能稱為"中國軍"???!!!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就是因為你們自己"犯賤"...口口聲聲稱自己是"台灣"造成的!!!
你們為什麼不把自己的身份證,駕照,護照,健保卡,拿出來,睜大你們的狗眼看清楚...自己是那一國人???!!!

 
現在整個議題的"重點"是...採取否定,敵對的人的"認知"是,因為退將們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的國軍為"中國軍"...
才讓一大堆的腦殘,白吃,氣的跳腳,譴責,甚至威脅要處罰!!!你老兄把握到"重點"了嗎???!!!
我問你們,我們國家的名字(國號)是甚麼???講清楚一點,再開口回應別人!!!
 
 
如果在台灣的是"中華民國"又可稱為(中國)...那馬英九"震怒個屁"啊!!!

 
你要搞清楚,那麼多人在電視,在論壇,"抗議"甚麼東東啊???!!!
就是ㄧ向以來,台灣人(居住在台灣的人),習慣稱對岸的為"中國人",標榜自己是"台灣人"...
才會有今天的"中國軍"...的爭議!!!
你搞清楚了整起事件的"癥結","重點"了嗎???!!!
就是因為有人聽到"中國"軍就不爽,就發飆,才會惹出這些問題!!!

 
例如,你爸爸70多歲,叫做"陳進興",很顯然比那個犯殺人罪的陳進興,大了30多歲,可是自從白曉燕案後,你爸爸就不敢再叫做"陳進興"了,
因為另一個陳進興更出名,即使你爸爸先用這個名字已經幾十年了...
一個人(國家)如果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不敢,保護只能隨波逐流,那又何必在乎別人叫你甚麼呢???!!!

 
你叫做張三,別人就不能叫做張三???
你叫你的,別人叫別人的...各自為政!!!
台灣人根本就是沒事找事,台灣人沒本事,只會犯賤,找麻煩!!!還招來一群賤種起鬨!!!


台灣人(居住在台灣的人)久居於小島之中,眼光短淺,視野狹隘,知識閉塞,認知膚淺,有如井蛙,夜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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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論壇中,千萬不能"講實話",尤其不能批評藍,綠任何一方的爛蘋果政客的不是...否則就會有一大堆的不明事理的盲目,死忠的瘋之狗,傾巢而出,到處亂咬,亂吠,惹人厭煩...

 
民主制度的言論自由是指...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權利,即使不被別人接受...而不是讓你們針對別人不同的意見,可以任意的加以攻擊,惡言相向,甚至沒有家教,丟自己父母,子女的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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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將波音747飛機改建成水上樂園(高清組圖) 中新網
2011/06/09 01:58
美國將波音747飛機改建成水上樂園(高清組圖) 中新網



  6月6日,美國田納西州麥克明維爾,wings and waves水上公園當天開張迎客。wings and waves水上公園有四個游樂區直接利用一架波音747飛機的內部空間制成。



波音747飛機改建而成的水上樂園



波音747飛機改建成的水上樂園內部



  6月6日,美國田納西州麥克明維爾,wings and waves水上公園當天開張迎客。wings and waves水上公園有四個游樂區直接利用一架波音747飛機的內部空間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