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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治本之道
2014/03/08 12:47:00瀏覽278|回應1|推薦8

最近鼎王麻辣鍋一再出包, 透露出食品安全的作法不夠完善.  


食品安全關係全民健康, 是不容有任何造假去損害人民健康的事情. 而任何人皆會受害, 不管是高官還是富有, 抑或是平民老百姓, 因此政府官員或立法委員應該要特別重視這個問題才對, 這也關切到政府官員自身的利益. 在這個問題上政府能夠妥善的處理, 讓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問題的存在, 是有哪些的情況所造成.


例如, 關說司法的問題, 因為以前極權專制遺留的觀念與習慣(權高於法), 或是維護掌權者的利益(掌權者替人民關說, 變成收費服務項目之一), 因此要做變革, 有其困難, 老百姓或許認為能夠關說才是維護人民的權益, 雖然剛好相反, 關說其實剝奪了人民的權益. 這樣一個讓人民權益受損的情況存在, 卻無法去改革, 這是立法委員不願意改, 改變會減少收入, 雖然人民權益受損有改革的急迫性, 但是利益既得者不願意改, 因此就延拖下來.  這是掌握立法權的人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在食品安全上, 政府官員應該很積極才對, 因為這也關切到他們自身的利益, 而如今一連串食安的事件爆發, 顯現出食安的做法不夠完善. 檢討有如下可能:

  1. 立法上不夠嚴謹, 讓廠商可以鑽漏洞.

  2. 罰責太輕, 相比於所賺, 是九牛一毛, 例如, 越南米混充國產米, 一再的違法, 屢犯不改.  油品也是, 賺幾十億, 只罰千萬, 能夠遏止這樣的違法嗎?

  3. 想不出好的解決方法, 有時候問題很複雜, 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像食安就是, 食品的項目太多太複雜, 如何規範就很傷腦筋, 而且要讓廠商遵守規矩, 就不是容易的事.


食安存在問題, 而無法解決主要還是在於罰則太輕, 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錢生意沒人做.  要杜絕食品造假為害健康, 就是要讓廠商賠錢, 這裡的賠錢不是只罰錢而已, 而是要讓廠商賠到吐出所賺之外還要讓他虧損, 他才會不願意去做造假的事, 因為賠錢生意沒人做.


另外一個立法不完善的地方是消費者的權益沒有獲得保障.  如果每個消費者健康受損都可以獲得巨大賠償, 廠商在巨大罰款之嚇阻下, 要造假也要三思而後行.  現在的情況是連一些大廠也為了利益而用假油, 不顧消費者的權益, 顯然的逞罰太輕而獲利太大, 因而願意鋌而走險.  而事實證明這些大廠的舉動是正確, 他們有被罰款罰的感到得不償失嗎? 沒有麻!  以後還會不會做, 猜猜看答案是甚麼?


消費者造成身體漸康的損害可以獲得賠償, 是一種公平的法律, 如今沒有任何消費者可以求償, 不知道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在哪裡? 只看到政府在罰廠商, 卻沒有律師去替消費者爭取賠償, 顯然有關消費者的法律不夠周延. 像油有毒, 驗不出來就無法求償嗎?  應該要根據常理來賠償消費者, 根據作業流程來判斷多少毒素在裡面, 例如參假油的比例來判斷毒的比例是多少.  假油理有毒, 混入真油後不可能就沒毒了, 只是驗不出來而已, 驗假油看有沒有毒, 就知道是否有毒在混合油裡.   每年洗腎肝病而死的人逐年增加, 這些看不見的隱形殺手正在剝奪人民的健康, 而每年花在洗腎的費用卻要全民負擔, 廠商賺錢, 老百姓損失漸康還要自掏腰包做醫療.  天下寧有此理乎?


政府在設計法律維護秩序的時候, 如果讓老百姓成為獲益的一方, 就能強力打擊廠商做假, 老百姓有利可圖, 就會有積極性, 會自動自發求償.  人民去分擔政府的作為, 政府就可以做其他的事, 也不必擔心罰的不夠重.  只要認定因為造假而身體漸康或權益受損, 就可以獲得賠償.  有這樣的法律做後盾, 廠商造假就會三思了.


嚴格的消費者保護法會讓事情往好的方向發展.  食品安全的治本之道在於更完善的保護消費者.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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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ilo0002&aid=1158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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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聯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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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13:20

本聯盟會論述到

即便黑心廠商人人殺頭

也沒用的

因為........

另外保護消費者的錢

都被人撈光了

加油

立院2014臨時會的春節大禮---食安法修正,是一坨XX(1食安基金)

http://blog.udn.com/linshow/11347453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14-03-10 00:17 回覆:
照你說有很多須要改進的地方.  當人民自主意識越來越強的時候, 就會迫使政府改善.  人民要團結起來, 有組織的來做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