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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5 23:48:25瀏覽9564|回應6|推薦3 | |
| 最近看了不少大陸的言情小說,有幾點感想來說說……
1)先從社會環境來說比較言情小說的不同:這一點有相當大的差異性,怎麼說呢?畢竟台灣開放已經有相當長的一段時時間,人民生活安居樂業,早就習慣於表述自己心情的自由,所以已經從早年的「傷口文學」轉變於「自療系文學」,一般普羅百姓也習慣於有完美結局的戀情。會看言小的目標就是「放鬆」讓自己在煩忙的日子裡,作個美夢而不是再加重心理壓力。 但反之大陸的民情和我們不同,所以反應在言小上的大都是悲劇小說,這和我們台灣早年的小說,如瓊瑤小說等相同,那時的人們較不自由,所以只能借小說來舒發心裡的苦悶;但這種小說只會越看越悶,越難過……這也是為何大陸出名的小說都是悲劇。 2)從出版社的觀點來看:因為台灣的書頁品質較佳,圖文印刷方面更是有長足的進步,而且台灣長年以來受日本文學的影響,所以書本偏向於輕薄短小,以便於收藏,因此台灣出版社要求一篇言小的字數只約在六七萬字即可。反觀大陸的圖書字很小,紙質又有差,而且是十六開本大的書,加上他們習慣於舊式的排版法,所以字密密麻麻,同一段裡可能會有三四個人的對話,看起來很吃力,又不容易搞清是誰在說話,這樣的編排方式,造就大陸的言小一本就要有十六萬字以上的要求。 因為字數要求的不同,也由此產生了不同的文體風格。台灣的言小要求專注於男女主角的對手戲,只要他們兩人之間的心理、生理變化即可。但這種方式的好處就是可以使讀者很快就進入他們的世界,大約花個二小時就可以把故事看完。壞處就是:寫出來的場景、氛圍較模糊,沒有空間來寫配角的事。 而大陸則不同,因為字數多,可以容許作者從別人身上開始故事(這違反台灣出版社的要求),先寫個一二萬字說別的事,再來進入愛情關係裡,這樣寫來,很難不把主角身邊的人都寫遍了,男女主角的情感反而沒有那麼濃厚了。這種寫法的好處是:作者可以伸手伸腳,寫她想寫的東西,故事也可以較完整,較寬廣,但壞處是:看了半天,這到底是怎樣的故事還真不容易搞清楚, 而且故事一拖長,許多的漏洞就出現了,前言不對後語。 我看到大陸批評台灣的言小是「小言小」,語下好像台灣不如大陸的言小,其實這種評比法是不公平的,怎麼說? 台灣的言小有出版社因習慣的考量,所有以字數上的要求,如果用這種要求來要大陸作者寫,我不認為她們能寫出台灣目前的言小程度,故事拉長,氛圍作夠,誰不能寫出大部小說來?但這不合出版社要求,妳又能奈何? 所以個人深深以為,大陸的讀者,不該只用自己的標準來說台灣的言小,台灣的作者水平不會輸給大陸的作者,只是因為我們有出版紙張的限制…… 先講到這裡,有空再寫!(孩子趕上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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