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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23:03:35瀏覽284|回應0|推薦1 | |
簡說福音 人悖逆神、充滿罪惡,理當通通被棄絕、永受地獄苦刑(弗2:1-4,約3:36,太25:41,賽66:24),但因著祂不可思議的愛,三一神定意要拯救一群人,這群人,完全不配得到這樣的憐憫(弗1:5,羅8:29、30)。 拯救的執行,是藉著聖子,取了人的樣式,凡事與祂的弟兄姊妹相同,只是祂沒有罪。 聖子耶穌基督,末後的亞當,以義的代替(substituting)、代表(representing)不義的,祂一生順服(positive obedience)天父,聖潔無瑕,代替、代表人遵行神的律法;祂的死也是順服( negative obedience)神,代替、代表人承受人罪惡的刑罰。因信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的人,因這種代替及代表,免去了當受的永刑,得到了不配的永生。 耶和華咒詛你,傷害你。 使神人、人神之間和好(reconciliation)。 凡是悔改、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罪孽、罪刑都完全被免除,也脫離了罪惡的權勢;又被加上基督完全的義,信徒因此在感恩中,順從並服事他們的救主,在聖靈的大能下,繼續不斷的成聖、活出基督的形象。 向所有的人傳福音,就是傳這因恩藉信而得的救恩,是神給教會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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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