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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2 06:03:00瀏覽39|回應0|推薦0 | |
教育部教學中心學校人員管理《領袖必讀》 1. 家長及學生資料及肖像管理系統。 2. 衛星定位車輛派遣系統。 3. 隨身電腦簽收系統及設備。 4. 與各校、各公立醫院、家長之即時通訊系統。
※學校服務人員 1. 校長:建置並行銷學校經營項目、聘用校務主管及教學主管。 2. 校務主管:協助校長聘用及管理校務人員、辦理校務。 A. 瞭解預算規劃及經費管理、注意校園安全。 B. 傳達在職訓練課程予校務人員及教育局。 3. 校務人員: A. 會計。 B. 校警。 C. 校護。 D. 舍監。 E. 校工。 4. 教學主管:協助校長聘用及管理學務人員、辦理學務。 A. 傳達在職訓練課程予學務人員、家長成長課程予家長本人及教育局。 B. 學生問題處理:瞭解學生診療、特殊教育、特別照顧需求,必要時,請診療學校、特殊學校、國民照顧中心等來接學生,並通報校長及家長。 5. 學務人員: A. 輔導師: a. 負責學生接送、交通指揮、選課輔導、協助作業完成、身心輔導。 b. 須完成工作日誌、學員成長日誌。 c. 學生問題處理:可將情緒失控學生,安置於玻璃隔離屋中,聆聽放鬆音樂、看情緒控制影片,直到學生情緒緩和後,再輔導學生行為問題。 d. 通報教學主管:學生之診療、特殊教育、特別照顧需求;家長成長課程建議。 B. 教師: a. 特殊、嬰幼兒、線上教學等,得多位教師合作經營。 b. 保持心情平靜、微笑授課。 c. 須完成工作日誌、學員成長日誌。 d. 學生問題處理:立即解除危機並通報輔導師處理。 e. 通報教學主管:家長成長課程建議。
※ 學生管理 1. 學生可自由選校、選課、選教材、選老師、選評鑑方式。 2. 重考時:考題不同。 3. 重修時:教材及教師都不同。 4. 未成年學生:須接受義務教育,於規定時間內不得隨意離校。不想上課時,可到校內有老師督導的教育資源館自修、看影片、玩電腦或到體育館活動筋骨。 5. 偏遠學生:採多媒體、線上學習(寬頻及衛星)、住校方式就學。 6. 外國學生:付費使用(經濟情況差者,由準公民委員會及公益團體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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