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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愛情、得施
2006/07/17 19:40:37瀏覽134|回應0|推薦0

婚姻、愛情、得施
蕭淑華

婚姻是愛情的證明,還是愛情的約束?
愛情該是利己,還是利他?
「得」較有福,還是「施」?

暗戀、遊戲、愛情、甜蜜、榮耀、利益、佔有、婚姻、霸佔、懷疑、焦慮、恐懼、徵信、外遇、報料、忌妒、怨恨、醜聞、官司、律師、批鬥、毀滅、分離、痛苦、傷疤。

以粗體字標出的感情好心情比率竟然那麼少,但一般人卻熱此不疲,是不是有點奇怪呢?其實一點都不奇怪,因為學校忘了教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一課,而社會上的各種論述,不但層次參差不齊,有的許多說法還暗藏了個人的利基,所以有多少可信度,大家只要能用點心,就算用頭髮想,也極易看出破綻,可惜的是,大部分的人心都很浮,因此能靜心觀察的確實不多,而能發現真相的也就更少了。

每個人都是個體,不管我們和誰有多親近,我們都必須努力地為自己活著,因此我們會很自然地發展出「利己的絕對價值」。

就自己的立場,選擇合適自己的理論,加以確實合理化。因此有人信仰社會主義,有人堅信資本主義;有人反對全球化,有人贊成;有人讚揚高學費,有人支持免學費;有人主張婚姻契約化,有人力行婚姻無形化;有人天天論斷別人的缺失,有人每天自我反省。

不管怎麼做,大家都覺得自己做得最對、最好,要懷疑只可以自己來,別人若亂疑惑都是極為不智的行為。

然不管我們多麼想「利己」、多麼努力地「利己」,到最後,我們都會突然發現不管自己是多麼地重要,卻也是完全的空虛。而這件事,會一直糾纏著每一個人,直到當我們開始去關懷別人、關愛自己、讓宇宙的運作更為流暢時,我們才開始擁有了真正和諧穩定的常態成長。

但是,當我們能在單一事件中發現真理時,通常我們也都能立即頓悟人生真諦,知道所當為、所不當為,創造自然利已又利他的效應,既施又既得。

真正圓滿的愛情與婚姻,就是要能確實保障個別的發展,就算必須分離,也要能放得了手。如果我們一直讓自己可以自我倚靠,從不背叛自己,我們根本不必擔心別人要如何走他們自己的路,也不用在乎別人是否一直對我們始終如一、忠心不二,更犯不著去侵權窺視及插手別人的人際關係與財務料理。

總之,在任何親密或疏遠的關係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如何不自我迷失、使自己永保正常運行於宇宙間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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