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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21:42:30瀏覽1400|回應2|推薦2 | |
雲林縣長蘇治芬所涉弊案及無能事跡(雲林青年站出來,改變就是換掉蘇治芬=收豬歕) 1璟美環保公司事業廢棄物處理弊案:檢方表示,此案已偵辦年餘,在蘇治芬的縣長官邸,已搜出10張500萬元的支票,顯示蘇治芬涉嫌收賄 被具體求刑15年 2耗資新台幣6000萬元辦好神節:借北港好神節名義,向台塑六輕拿5000萬,錢進雲林文化基金會----蘇治芬的私人帳庫:犧牲雲林人健康,創造雲林癌症全國第一名 3,3000萬辦柳丁節,長庚案:從中獲利3200萬,柳丁一斤1元,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還是被污走了! 4,林內焚化爐仲裁賠償29億:蘇治芬一邊拒絕林內焚化爐啟用,一邊將八鄉鎮市一百五十公噸的垃圾,遠道外運至鹿草、永康、岡山、高雄焚化爐處理每年高達六千多萬元的轉運費、處理費由環保署、縣民隨水徵收、縣府等三方負擔,現在林內焚化爐仲裁案,雲縣應賠29億.這些都是蘇治芬造成縣民的負擔 5,斗六棒球場周邊改建花9500萬元: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還是被污走了! 6,縣府大廳及廣場改建花9500萬元: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還是被污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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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