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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18:17:01瀏覽1242|回應1|推薦42 | |
之前幸福魔法屋發表了一篇關於蘭寇的保溼凝露未過期就變質,卻得不到該公司善意回應的文章。 在整件事已告結束之後,幸福魔法屋願提供個人之經驗,供大家參考,設若將來格友們也遭遇類似情況,或可循這途徑來爭取自身的權益。 話說為維護我這小小消費者的權益,除了從信用卡公司查到消費紀錄,進而請百貨公司主管出面協調換貨之外;也經由市民熱線1999轉介, 於 3 月 25 日 上網向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填寫資料、申訴,很快的,收到下面這封來自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的公文副本,由內容可知,案子已送交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經過一個多星期,收到來自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文,要求台灣萊雅公司與我進行協議,否則,就必須於4月26日派代表到台北市衛生局稽查隊中區分隊進行協議。 在這段期間,新X百貨A8之樓面主管已確認我是在該分店消費( 先從刷卡銀行查出可能的消費日期、金額....等等,再由百貨公司端查消費櫃位 ,可見,消費還是刷卡比較有保障 ),替我向台灣萊雅公司出面要求換貨。 隨後,便收到台灣萊雅公司傳來的協議書,要求我簽名回傳。 仔細看了內容,覺得該公司姿態依然很高傲,還說明換貨為基於關懷消費者之心意、並非慣例;而消費者應在購買時確認品質云云, 實在讓幸福魔法屋簽不下去。 經過一番思考,決定把自己的意見寫上去,在下方簽名,而非簽在該公司設定之欄位。 後來,該公司的服務人員有再來電詢問,但我還是堅持以此方式結案。
看了下面這封最後結案的公文,可知衛生局的服務人員在電話裡與我的對談也都收進紀錄中。 雖說咱們國家的消費者權益不如許多先進國家;但站在維護自身權益的立場,也不得不學著"申訴"這件事。 唉!明明換貨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為什麼要這樣大費周章呢??? 幸福魔法屋自己也是從事銷售這一行的,凡事以客為尊;莫非是公司大小不同,以客為尊的方式也不同??? 大概我的規模太小,一時還無法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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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