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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0 16:58:47瀏覽169|回應0|推薦2 | |
大家揪團來愛惜(iSee) 你知道怎麼樣才是愛惜台灣嗎? 你知道怎麼樣才可以讓外國人看見台灣嗎? 快揪你的朋友一起,告訴大家屬於你們自己的愛惜台灣方式 還有機會抽中新加坡機票唷! (一)活動名稱: (二)活動說明: 為了讓世界看見台灣的美好,「財團法人看見台灣基金會」號召大家揪團、逗陣來愛惜台灣!基金會將選出具代表性的作品,以中英雙語呈現,集結於活動網頁內的作品精選集,讓全世界的人看見!快邀請你的夥伴一同以行動來成就台灣的美好,吸引世界的目光。 越早參加的團隊,就越有機會得到「愛惜台灣2015限定版揪團禮-台灣特色環保餐具組」!同時,參與此次揪團活動並符合活動資格(第三條第四項)的團隊,還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新加坡來回機票兩張! (三)活動辦法: 1. 活動時間: 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3月31日 18:00 2. 作品內容: 揪團共同做一件成就美好的台灣或吸引世界目光 的事 3. 作品形式:圖或照片(2MB以內)、文(10,000字以內)、 影片(1GB、10分鐘內)、實體作品皆可。 4. 活動資格:團隊需2(含)人以上,並同意投件人為主要代表 與主辦單位進行聯繫與接洽。 5. 投件方式: FB粉絲專頁:訊息第一行標註「@大家揪團來愛惜」, 將作品PO在「看見台灣基金會粉絲團」 www.facebook.com/iSeeTaiwanFoundation Email:作品主旨標註「@大家揪團來愛惜」, Email至iseetaiwan2015@iseetaiwan.org 郵寄:將作品及聯絡方式郵寄至「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6號4樓B室 愛惜台灣工作小組」收,主辦單位將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6. 揪團禮得獎辦法:至FB粉絲專頁參與的前200隊、email參與的前50隊、郵寄參與的前50隊,經主辦單位確認符合資格者,均可獲得「愛惜台灣2015限定版揪團禮-台灣特色環保餐具」(以團隊為單位,數量有限,送完為止,不得重複領取)。主辦單位將於投件後的3個工作天內(不含投件當日)與投件人聯繫。FB粉絲專頁投件者請於收到訊息的48小時內回覆個人資料與收件地址,以供揪團禮寄送使用,逾時恕不受理。 揪團禮寄送地區,限定為台、澎、金、馬地區。 7. 抽獎辦法與中獎資格: 符合參與資格之團隊,基金會將以投件人為抽獎代表,於活動結束後舉辦公開抽獎,依序抽出正備取中獎名單(正取1名,備取2名)。於2015年4月15日公布中獎名單,最大獎為新加坡來回機票兩張(長榮航空的台北來回新加坡經濟艙機票抵用憑證一張)。(獎品發送請見第六項「兌獎辦法與相關規定」) 機票獲獎團隊,需於2015年4月30日前,以email向基金會提出如何在新加坡做一件宣傳台灣美好的事,獲主辦單位同意後,於2015年11月30日前以圖、文、照片、影片或實體作品等方式,提供主辦單位做為日後宣傳使用。若無法履行前項要求,將取消該團隊之中獎資格並要求退還等值費用。 中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需於2015年4月20日18:00前完成身份確認,並於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上述規定事項,逾期或身份不符者或任何牴觸活動相關規定皆視為放棄中獎資格。本單位將以「備取中獎者名單」依序遞補中獎者。 遞補之中獎者需於接受通知後5日內完成身分認證,並於接受通知後10日內,同樣以email向基金會提出如何在新加坡做一件宣傳台灣美好的事,獲主辦單位同意後,於2015年11月30日前以圖、文、照片、影片或實體作品等方式,提供主辦單位做為日後宣傳使用。若無法履行前項要求,將取消該團隊之中獎資格並要求退還等值費用。 8. 抽獎贈品寄送地區,限定為台、澎、金、馬地區。 (四)聯絡方式: 1. 洽詢電話︰02- 77431175,請於上班時間 (星期一至五 09:30~17:30)來電 2. 活動網址: www.iseetaiwan.org/iseetaiwan2015 (五) 1. 參與者同意其為本活動提供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公開展示、發行、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並得為推廣目的將參與作品之全部或一部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等任何方式使用。參與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以其他方式(包括提供政府機關、學術研究團體、經政府立案之機構團體、營利單位或個人)利用其作品。參與者同意對於前述利用不另計報酬或索取任何費用,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暨其授權利用之人行使著作權(包含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及其他權利。 2. 主辦單位承諾因本活動而收集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等),僅供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為舉辦本活動之目的,而用以作品評選或通知等使用;參與者應了解若不同意提供上開資料與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時,可能影響參加本活動之權益。 3. 參與者同意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於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時,引用或利用參與者之姓名、肖像及參與作品等於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 4. 參與者提供之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或有其他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之情事。參與者或主辦單位任何一方於接獲侵害通知或知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應儘速通知他方,並採取適當保護措施。若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該參與者自行負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與者的參與資格;如主辦單位已將作品利用於相關文宣或宣傳品製作,因侵權導致之損害,由該參與者負法律責任。 5. 參與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若違反本辦法之各項規範或有其他違法事由,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如獎品已發放,得獎者須將已領之獎品歸還,若涉法律責任,並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的最終解釋權,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6. 主辦單位保有對本活動隨時變更、刪改、撤銷、取消、停止或終止之權利。 (六)兌獎辦法與相關規定: 1. 中獎者須依主辦單位之領獎程序辦理,若未依活動辦法完成領獎程序,將無法完成獎項之領取,並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2. 中獎者如未能於台灣時間2015年4月20日(一) 18:00前,與主辦單位取得聯繫或領取獎項,將視同放棄權利。 甲、機票得獎者需於2015年6月30日前親簽此機票抵用憑證,並將正本寄給指定旅行社之指定承辦人員進行機票兌換,此機票抵用憑證不得兌換現金,不得轉售,遺失亦不予補發。本抵用憑証不包含護照、機票稅金等費用,如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等,皆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乙、已完成開立機票之旅客,如因更改行程而產生之手續費,須由兌獎人自行負擔。行程更改之日期不保證機位有空位,請特別注意。 丙、其他機票相關事項依照長榮航空之規定。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介於新台幣1,001~20,000元者免扣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須填發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以上者,需先繳納10%機會中獎所得稅,於兌換機票獎品時,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款後始得以開票;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價值,需先繳納20%機會中獎所得稅,始得以開票。應支付之稅金,會因航線、出發日及開票日有所不同。 報名截止: 201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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