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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支費與國務機要費
2006/09/23 12:06:46瀏覽1098|回應4|推薦12

最近陳水扁先生的國務機要費假發票事件,以及馬英九先生的認養流浪狗使用特支費事件,吵得沸沸揚揚。

陳水扁先生已經承認使用別人的發票銷帳,換得的金錢大概在千萬元上下,得到的金錢去路不明,據說是使用在機密的情報蒐集上。

馬英九先生也承認流浪狗的餵食費用是從特支費支出,有上報到會計部門核銷,大概九千多元,目前已經退回。

有人認為陳水扁貪污,也有人認為馬英九貪污,個人有個人的相信邏輯。

 

但是,我們必須要先知道一件事       

 

到底特支費是什麼?國務機要費又是什麼?

基本上,兩者是一樣的意思,只是國務機要費專屬於總統使用,特支費是一般通稱。

在民間公司裡,所謂的特支費,就是公司裡面的業務,或是高階管理人所謂的『公關費』,讓業務和主管在外和客戶談案件的時候,能夠自由運用在需要的地方。

所以,簡單的說,特支費,就是『沒有特定用途的一筆費用』,唯一的基本要求就是,特支費必須使用在與公司有關的業務之上,可以列入『公款』的範圍。

所以,首長特支費就是提供一筆金錢,讓政府機關首長在進行與政府行政,政令宣導,或是提升政府形象有關的動作時,能夠自由運用。

但是,因為特支費是自由運用的一筆金錢,所以,為了避免中飽私囊,所以不管是民間或是政府單位,使用特支費都必須將使用的細項和金額上報到會計部門,以證明確實使用在公務之上。

所以,如果使用特支費沒有上報細項,或是把特支費用假發票虛報實領的方式使用在私人的地方,那就構成了挪用公款的罪名。

 

那麼,到底陳水扁貪污,還是馬英九貪污呢?或是,兩人都貪污?

 

我不是法官,不便定罪。

現在能確定的,只有陳水扁先生已經承認假帳核銷,馬英九先生則是在法定範圍內使用。

再來,就要請檢察官主動調查。

如果陳水扁先生有罪,抓起來!

如果馬英九先生有罪,抓起來!

順便再調查一下全國各機關首長的特支費使用狀況,有問題馬上起訴,讓他們不再有機會貪污,也警告未來台灣的機關首長必須奉公守法,還給台灣人民一個乾淨的國家。

只有這樣,不分顏色,不偏袒任何人,單純以國家為出發點,才是真正的愛台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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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我買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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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的都是混蛋
2006/10/08 17:29
聰明的一大堆,厲害的一大堆,卻沒一個好人。
怪客不自知何許人也,也不存在人生目標,混吃等死,飽食終日,欲求營生不可得,妄念離世沒勇氣,平生以幻想為職志,庸庸碌碌亦不知悔改,默默無聞也不求上進,人稱二十一世紀末最後的草莓族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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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2006/09/24 17:33
抓抓抓 這一來 都沒做官的了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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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講錯了! 請查明特支費的性質,再做比較吧!!
2006/09/24 13:46

馬英九先生則是在法定範圍內使用。

      這句話有問題!

      特支費的性質: 屬於公款! 

"公款" 是不能放入私人口袋, 更不能使用在馬小九的身上!!

馬英九先生, 不但, 已經把特支費存入"私人帳戶",

更把這筆金錢, 申報所得稅.....

等於是 : 承認有所得這筆公款, 也" 自認 " 貪污了這比特支費(公款)了!!

這個不用法官認定, 這他自己已經向社會大眾承認了!!

而老是推說,別的首長也是這樣.....  唉....根本是誤導!

別的首長是另外設立一個"特支費戶頭" , 而非存入私人帳戶 !!!

         就像, 若A 是省長...

         薪資部分,      存入 A個人的薪資戶頭

         特資費部分,  存入 A省長的特支費專戶

若您有空, 請撥空到各個首長辦公室問問, 再做比較喲~~~~~~~~~~~



如瞬間即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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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2006/09/23 13:10

我們的檢調90%不看報紙不看電視耶~~

剩下的10%在打磕睡

以上是好聽的說法

90%貪生怕死

剩下的是作弊考取資格的

以上是實在一點的說法

99%的檢調只是司法制度的裝飾品

以上是毒舌一派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