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2/03 08:43:47瀏覽513|回應1|推薦6 | |
陳幸妤今天在紐約街頭發飆,引起美國人的注意。 在美國幾乎沒有人在大街對記者大聲大叫的,然而台灣記者的圍攻,讓陳又爆發了。 筆者認為記者的做法的確不妥,人家說來美國考試,而且還進了考場,說明陳的確是來美國紐約考試的,其實我們在美國的都知道,這種考試對外國學生來講,就是為讀牙醫必要的考試。那有什麼申請開業的那麼簡單。美國牙醫開業執照可是很有難度的。 然而扁案的因素,讓陳幸妤成為焦點人物。其實陳不了解美國的情況,她完全可以請求警察保護,控告記者的騷擾。因為在美國,記者絕對不會這樣無休至的糾纏。 平心而說,這種高難度的考試壓力再被記者這樣的追問,我想是陳爆發的主要原因。 我覺得陳既然沒有被限制出境,她在美國絕對有她自己的自由,況且美國是人權保護的國家,任何人都可以要求警察保護,當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法制國家理應以法律為准,任何沒有根據的猜測其實也是對無辜者的人權侵犯。 特偵組如果覺得陳幸妤有嫌疑就不應該讓她出境,讓嫌疑犯出境那是法律的笑話。反過來,如果讓她出境就是意味她是自由的人。既然是自由人,她在美國的一舉一動理應受到我們美國法律的保護。 當人們對扁貪污案的關心,在一些名嘴的搧動下,逐漸變成大陸過去文革那種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而混蛋的荒繆邏輯狀態下,我不由感覺台灣病了。 法制和民主,人權保護真不是嘴上說說那麼簡單啊。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