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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03:16:55瀏覽1516|回應1|推薦11 | |
今報載: 監察院確定不能再就黃世銘的同一案情提彈劾案。 看看黃世銘為什麼不會被提彈劾?理由竟然是:有監委質疑彈劾案內容「限縮」總統權力的說法太過「危險」。(註2) 我們看看當時檢評會把黃世銘移送監察院的理由,共有七項(註3): ★總長黃世銘及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部分 即使監委為了即將新提名監委怕落選的理由,而巴結總統,認為不應限縮總統的權力,至少黃世銘還有六項違法理由,為什麼黃世銘連個申誡都沒有? 違法公開監聽譯文:開記者會將監聽譯文公布還上網、濫權召開記者會:將行政不法案件以刑案處理還開記者會、違法監聽立院總機:未查證就開記者會保證沒此事,是確定違法疏失的吧!一個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的檢察總長,怎麼領導全國檢察官? 立法院做一個決議,至少都有立法院公報可查。那些人贊成?那些人反對?理由是什麼?都一清二楚。然而監察委員的決議,竟然諱莫如深,可以任人在檯面下運作,不必具名負責,這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制度。 官員違法失職,監察委員可以提彈劾。即使法官違法失職,監察委員也一樣可以對法官調查。立法委員的違法失職,人民可以提罷免,而監察委員的違法失職,因為他不是民選,人民不能提罷免,誰能奈何它?尤其監察委員是總統提名,敢於彈劾總統所保的人? 這是一個極有問題的制度,我們的監察院,是舉世非常怪異的存在。 註1: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31655&type=%E6%94%BF%E6%B2%BB 註2: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31712&type=%E6%94%BF%E6%B2%BB 註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15/35509324/檢評會認定王金平關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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