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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非常怪異的存在!
2014/01/08 03:16:55瀏覽1517|回應1|推薦11

  

今報載:

 

二度提案彈劾再遭封殺 黃世銘保總長位(註1

 

監察院確定不能再就黃世銘的同一案情提彈劾案。

 

看看黃世銘為什麼不會被提彈劾?理由竟然是:有監委質疑彈劾案內容「限縮」總統權力的說法太過「危險」。(註2

 

我們看看當時檢評會把黃世銘移送監察院的理由,共有七項(註3):

 

總長黃世銘及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部分
濫權監聽:違法聲請監聽與「特他61號」陳榮和案無關之人
違法公開監聽譯文:開記者會將監聽譯文公布還上網
洩密:黃世銘夜奔官邸將監聽譯文等向總統報告
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向總統報告不符《憲法》規定
濫權召開記者會:將行政不法案件以刑案處理還開記者會
未查證罔顧他人權益:新聞稿錯誤指控柯建銘向陳守煌關說等事
違法監聽立院總機:未查證就開記者會保證沒此事
處分:3人均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將黃世銘撤職,另2人申誡

 

即使監委為了即將新提名監委怕落選的理由,而巴結總統,認為不應限縮總統的權力,至少黃世銘還有六項違法理由,為什麼黃世銘連個申誡都沒有?

 

違法公開監聽譯文:開記者會將監聽譯文公布還上網、濫權召開記者會:將行政不法案件以刑案處理還開記者會、違法監聽立院總機:未查證就開記者會保證沒此事,是確定違法疏失的吧!一個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的檢察總長,怎麼領導全國檢察官?

 

立法院做一個決議,至少都有立法院公報可查。那些人贊成?那些人反對?理由是什麼?都一清二楚。然而監察委員的決議,竟然諱莫如深,可以任人在檯面下運作,不必具名負責,這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制度。

 

官員違法失職,監察委員可以提彈劾。即使法官違法失職,監察委員也一樣可以對法官調查。立法委員的違法失職,人民可以提罷免,而監察委員的違法失職,因為他不是民選,人民不能提罷免,誰能奈何它?尤其監察委員是總統提名,敢於彈劾總統所保的人?

 

這是一個極有問題的制度,我們的監察院,是舉世非常怪異的存在。

 

 

 

1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31655&type=%E6%94%BF%E6%B2%BB

 

2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31712&type=%E6%94%BF%E6%B2%BB

 

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15/35509324/檢評會認定王金平關說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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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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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檢察總長太可怕
2014/02/08 10:43

這樣的檢察總長太可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8/today-o8.htm

王建煊:監察院長只蓋章吃飯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6/35622676/王建煊:監察院長只蓋章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