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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髮指:虐狗致死(4/2)
2008/04/02 18:06:57瀏覽366|回應2|推薦2

中時

不爽被吠 飆車拖「刑」虐死小狗 

更新日期:2008/04/02 04:33

梁鴻彬宜蘭報導 

 前科累累的機車竊盜嫌犯張家文,騎著贓車閒逛,因不滿拴在工寮外的小黑狗對他狂吠,竟取下狗鍊綁在機車後,將狗兒沿路拖行約一個小時,凌虐致死。張嫌手段凶殘,小狗全身傷痕,死狀悽慘,令人不忍卒睹。

宜蘭警方調查,有強盜、竊盜、傷害前科的張家文(廿九歲,五結鄉人),上月廿六日在五結鄉利成路,偷走一輛王姓民眾停在住家前的重型機車。廿七日下午,張家文騎著偷來的贓車,行經五結鄉季水北巷的一處魚塭工寮前,一隻被狗鍊拴住的黑色土狗,朝他狂吠不已。張嫌氣急敗壞,將狗鍊綁在機車後面,急速拖行凌虐約一個小時,完全不理會狗兒淒厲的慘叫與哀嚎,直至牠斷氣後,才將狗往路邊丟棄。

事後,七十六歲的狗主人林翁,根據目擊的鄰人告知趕到現場,看到愛犬「小黑」遍體鱗傷,血肉模糊,痛罵虐狗者毫無人性,傷心含淚將小狗埋葬。

他表示,小黑才四個月大,是撿來的流浪狗,每個月都花幾百塊買飼料餵牠;小黑很貼心、很乖,會幫忙看家,想不到竟遭此毒手。

張嫌被捕後表示,小狗朝他狂吠,讓他很不爽,用石頭丟,狗卻叫得更大聲,令他火冒三丈,乃取下拴小狗的鐵鍊,綁在機車後面沿途拖行,以示報復,並覺得很爽。

張家文虐殺狗兒之後,凶性大發,想起友人與蔡某的兒子有宿怨,還到五結鄉一戶蔡家挑釁,拿出預藏的機車大鎖,將客廳水族箱敲破。破碎的玻璃割傷了蔡某的手,蔡的女兒趕來勸架,臉頰也被波及受傷。

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鎖定張嫌。利澤派出所所長李明德及警員鄭錦春,上月廿八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利成路二段的一家小吃部前,將他逮捕,依竊盜、傷害罪嫌移送。昨日又再查出虐狗致死,再補送違反動物保護法一條罪嫌。

動物保護法規定,虐待動物致死,處十至五十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及照片。情節重大者,可處廿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 在地生活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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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皮很氣
2008/04/03 10:28
法律若不修法,被傷害的永遠是弱小的動物或人!

真善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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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ㄉ是
2008/04/02 18:50
 

怎不抓去關

為何不剝奪公權 終身監禁

罰錢就了事

誰能擔保沒有下一條狗會慘死

誰又能擔保不再有人割狗聲帶 不再有人殘害狗

不再有人使用捕獸夾故意讓狗

面臨要被截肢否則只有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