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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扶電動車休息摔倒骨折,家屬索賠是否構成敲詐勒索?
2022/06/28 18:29:09瀏覽36|回應0|推薦0


這個算不上敲詐勒索,但是肯定是無理取鬧,家屬是不會勝訴的,如果需要追究責任,那麼也是他們自己的責任,但是這個應該不構成敲詐勒索,因為這是事件不屬於設計好的那種碰瓷行為。


這是一個發生在杭州的事例,一位90歲高齡的老人獨自外出,累得實在受不了,靠在了一個電動車上休息,與電動車一起摔倒,受傷後,在醫院救治,花了近4萬元,家屬覺得電動車車主和附近的物業都有責任,是他們沒有按照規定停電動車導致的。


中國人喜歡講人情,有時候會用道德綁架法律,如果是過去,估計會有無數的人支持受傷的老人,他們已經那麼可憐了,而且又是老人,如果有能力自己承擔,就不會想到這個方法了,既然找到了物業和車主的失誤,那麼多少肯定得賠償一些。


我認為,這是一種典型的“和稀泥”的方法,會有更多的人自己出錯後,首先尋找客觀原因,而不是從自己身上找問題,讓別人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現在應該已經不會這樣判了,如果老人和家屬卻因家庭困難,需要社會幫助,大家都可以伸出援手,而不是通過這樣無理取鬧的手段,法院一定會判物業和車主無需賠償,至於違規停車和物業監管不力,則作為事實要交給城市管理部門處理,該做出什麼樣的懲罰,是另一個範疇的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老人摔傷誰之錯?


老人摔傷到底是誰的錯誤呢?我覺得他子女的責任最大,其次是老人自己。


首先,老人已經90歲了,算是高壽了,一個人獨自外出,子女不陪同一起去本身就是錯誤行為,所以說他們有最大的責任,是他們自己犯了錯,如果需要追究,那麼他們自己就是第一責任人,城市裡有很多家庭,子女都去上班,老人上了年紀,都要雇一個保姆在家,或者把老人送到養老院,其實有很大的原因是在預防這些。


90歲的老人,就像嬰幼兒一樣,是非常脆弱的,是需要監護的,此時子女就是他們的監護人,老人受傷,他們需要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首先需要反思的是他們自己,所謂的“老小孩”,不止是性格的展現,其身體脆弱到需要保護也是一個原因。


其次,老人自己也要承擔責任,經常聽相聲的肯定聽過,郭德綱經常講的一句話“人老不以筋骨為能”,人老了要有自知之明,不可逞強,這位90歲的老人獨自外出鍛煉身體,就屬於過於逞強的行為,累了以後,又不看清攙扶物,扶電動車的行為就是判斷失誤。


如果要追究責任,那麼90歲老人扶電動車摔傷,首要責任人是子女,其次是老人自己。


我們要學會反思: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我們誰也擺脫不了時光老人,也就是說,我們都有老的那一天,因此我們也要學會反思才行,經常聽說“吃一塹長一智”,“見賢思齊”,所以當一件事情發生後,我們不能只看結果和輿論,而是要學會獨立思考,我們老了該怎麼辦?


可以不客氣地說,我們大多數人不會有杭州老人的能力,90歲還能獨自外出鍛煉,他已經屬於90歲裡面能力最強的人群,尚且不能完全自保,在判斷上也會出現失誤,就說明:人老了要學會示弱,而不是處處逞強,盲目的逞強只能給子女和社會帶來傷害,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作為子女的我們也需要反思: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動物尚且有這樣的孝行,我們人類更應該如此,小時候我們把父母當作參天的大樹,我們躲在下面乘涼,如今他們老了,而我們已經長成了大樹,需要對他們進行庇護。


再有,古人講“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其實也在提醒我們,有些事情要提前做好準備,對於父母的身體健康,不能抱著“僥倖的心理”,父母不像孩子,他們是一天天變脆弱,孩子是一天天變強大,這就是照顧老人和孩子的不同之處,需要足夠的耐心和更多的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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