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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中央日報網路報20111009報導.....
蘇嘉全的豪華農舍事件還沒能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又傳出他的夫人洪恆珠涉嫌「封路」,使得另外兩位年過七旬的老農所賴以維生的「袋地」被封堵住,以致無法出入,嚴重影響生計。此案經關係人向法院提起告訴,一審結果判決洪恆珠敗訴,但二審卻反轉判決無罪,判決無罪的理由是該筆土地已經轉手,所以被告無罪。也就是說,二審法院是以法律技術宣判洪無罪。姑且不論該案法律判決的結果是如何,很明顯的該案的確是存在的「事實」,而該事實就是前縣長的夫人(案發時其實蘇是現任的縣長)依恃強權霸凌她的鄰居,這就是典型的「霸凌」。
再來看判決書!.......
【裁判案由】 確認通行權
【裁判全文】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簡上字第45號
.......(3)、綜上所述,........依上開說明,此通行方式並非損害最少,其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原審判決確認....所有坐落屏東縣長治鄉○○段406 、406 之1 地號...141 平方公尺之土地有通行權,應將其所有上項土地上如附圖一所示編號A部分上之鐵門予以拆除,自有未洽。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予以廢棄改判如主文第二項所示。.....(解釋: 判決書很長, 大家可去查文號看全文, 簡單講, 二審法官認為,劉某的田地往北要經過林光瑜的土地有一五○公尺長,但往南經過別人土地卻只有五○公尺長,所以沒有絕對必要經過林某土地,改判劉姓農民敗訴確定。)....林光瑜上訴時說明, 他土地內道路是前屋主私人用, 和外面公用路不同, 拍賣時也沒有註明土地內有通行道路...
明明判決書量半天證明走別條路更近! 所以不必要走原來道路, 憑什麼中央日報可以公開造謠? 硬掰是二審土地賣掉就改判? 伊莉討論區還有人開過版! 網路到處傳假新聞! 這就是藍營!
而邱毅和TVBS中天等等, 一再錯用法條和空照圖製造{總面積不可超過1/10}謠言! 事實是可達4/10:
1.該電視台指稱所蓋農舍面積超過農地十分之一,則是錯將農舍周邊的「農業設施」當成「農舍附屬設施」,而誤解法令規定。
洪恆珠的農地面積為二五○五平方公尺,農舍興建面積為二五○.四七平方公尺,符合十分之一規定;且按「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八條規定,「農舍」面積如加計「農業設施」面積,其面積總和上限為十分之四,而非只有十分之一。
2.該電視台指稱農舍周邊的農地未農用,顯有誤解。該台播放農地上有涼亭、噴水池之影片,皆為補辦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前的舊影片;申請合法後,農地上栽種有果樹及苗木等作物,何來未作農業使用?
另外有關砂石部份
蘇嘉富(蘇嘉全哥哥): 邱毅說偵查不起訴書裡面, 蘇嘉富向檢察官表示,自己並未掛名任何砂石廠負責人,但坦承有介紹朋友去買砂石。在蘇嘉全擔任屏東縣長時,砂石車司機違規,「只要說是幫蘇嘉富載,警察就會放行」,推論由此顯示蘇嘉富的確有插手砂石買賣。-----1.判決書高雄地方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案號是「九六年度易字第八五四號」, 根本沒講這些! 2.如果邱毅講的是偵查書, 因為當事人才有, 本人查不到, 但是蘇嘉富明顯是講被人誤會原因, 偵查結果是證明蘇嘉富根本沒有砂石買賣! 邱毅疑似張冠李戴, 掰成蘇嘉富承認買賣砂石!
蘇家全的表哥,現任屏東縣議員吳亮慶: 邱毅爆料,說蘇嘉全的表哥,現任屏東縣議員吳亮慶,拿農地堆放盜採來的砂石,躲避查緝----結果人家拿公文, 原來是莫拉克88風災特別條例, 緊急疏浚, 徵用農地堆置!而且他們家族跟蘇嘉全無交往! (這新聞, 還有KMT立院黨團趙麗玲一起開記者會! 標題還是蔡英文踹共!結果2小時就證明烏龍!)
中央日報是KMT黨營的~
請問什麼樣政黨~連法院判決書白紙黑字~都敢造假?
我已經很客氣~中時網路邀稿作家汪仁玠(超級深藍)~他直接說邱毅講砂石判決書是{氣泡}{無中生有}!
什麼是知識份子? 絕不可跟著別人對妓女扔石頭 , 而是永遠堅持社會司法與民主的天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