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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5 11:26:16瀏覽1238|回應1|推薦7 | |
【轉載,像片、文章,如有侵權,敬請通知刪除。謝謝!】 * 【學佛之道 首在遣執】:摘錄前賢啟示 世尊說法四十九年,更無一字可得。 達磨西來,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故諸法實相,言忘慮絕,當無得無證之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一涉思維,即落知見,知見愈精,去道愈遠。 楞嚴經曰: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金剛經曰: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讀者當知佛說法十二部經,亦不過為渡津舟筏,何況後學佛子詮注,如蠡測海。 宋永明延壽禪師云:切不可迷性徇修,執權害實,棄本逐末,認妄遺真,據世諦之名言,執無始之熏習,將言定旨,立解明宗,一向合塵,背於本覺。 深望後學行者,恭讀佛典法寶,宜以詮注為筌蹄註,不可執著文字,自墮理障。 過江須用筏,到岸不需船,行者勉之。 註 詮注 ㄑㄩㄢˊ ㄓㄨˋ 注釋:注解說明。如:這篇文章經由你詮注之後,我便能了解全文的意思了。資料來源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教育部 版權所有) 筌蹄 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 “筌”是一種捕魚的竹器,“蹄”即兔 ,為一種捕兔的網。王弼告誡人們,在捕獵活動中,筌魚相對,筌為工具,魚才是所要捕獲到的目標;蹄兔相對,蹄為工具,兔才是所要捕獲到的目標。與此相類,在契會、解讀《易》的過程中,首先是“言”(卦爻辭)“象”(卦爻之象)相對,前者為“工具”,後者方是所要達成的“目標”繼之則是“象”(卦爻之象)“意”(義理)相對,前者為“工具”,後者方是最終所要達成的“目標”。“工具”的功用和價值,即表現在(亦只、亦正表現在)透過它可以達成相應的“目標”。一量透過“工具”達成相應“目標”後,“工具”的“職任”即算盡到了,它的功用和價值即意味著得以完滿實現了,由是,人們隨之即宜將其暫時忘掉,而把注意力轉向所達到的“目標”。 這裏,“忘”有著如下之深意:它重在曉示注意力重心的轉移,重在曉示一種不過分糾纏和拘執的精神方向。落實地講,此所云“忘”,重在曉示注意力重心由“工具”向“工具”所達成之“目標”的轉移,重在曉示一種不要過分糾纏和拘執於“工具”本身的精神方向。 【宗鏡錄 (卷15) T48, p -------------------------------------------------------------------------------- 妄生叨濫。況似明目之者。終不墮於溝坑。若盲禪闇證之徒。焉知六即。狂慧徇文之等。奚識一心。如今但先令圓信無疑。自居觀行之位。古人云。一生可辦。豈虛言哉。切不可迷性徇修執權害實。棄本逐末。認妄遺真。據世諦之名言。執無始之熏習。將言定旨。立解明宗。一向合塵。背於本覺。如昔人云。妄情牽引何年了。辜負靈臺一點光。又真覺大師歌云。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歇且如世間有福之人。於伏藏內。得摩尼珠。法爾以種種磨治。然後自然雨寶。況悟心得道之者。亦復如是。既入佛位。法爾萬行莊嚴。悲智相續。如華嚴經中。第十法雲地菩薩。況如大摩尼珠。有十種性。十地品云。佛子。譬如大摩尼珠。有十種性。出過眾寶。何等為十。一者。從大海出。二者。巧匠治理。三者。圓滿無缺。四者。清淨離垢。五者。內外明徹。六者。善巧鑽穿。七者。貫以寶縷。八者。置在琉璃高幢之上。九者。普放一切種種光明。十者。能隨王意。雨眾寶物。如眾生心。充滿其願。佛子。當知。菩薩。亦復如是。有十種事。出過眾聖。何等為十。一者。發一切智心。二者。持戒頭陀。正行明淨。三者。諸禪三昧。圓滿無缺。四者。道行清白。離諸垢穢。五者。方便神通。內外明徹。六者。緣起智慧善能鑽穿。七者。貫以種種方便智縷。八者。置於自在高幢之上。九者。觀眾生行。放聞持光。十者。受佛智職墮在佛數。能為眾生。廣作佛事。故知悟道。 〈詳 另參考永明智覺禪師唯心訣 宋 延壽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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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