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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7 03:02:53瀏覽7782|回應10|推薦27 | |
大家都這麼說,但為何以前都說他有罪,說了15年? 這件事,必須肯定民進黨籍立委張俊宏、林豐喜和黃天福等人,他們有努力主持公道。1997年3月,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仍判死刑。三立委召開記者會,指本案審判過程中出現重大瑕疪,呼籲重審,但軍方卻速處死江。 今年是辛亥百年,政府是假熱實冷,就怕與大陸的真誠紀念扯上關係,實是可笑可悲。但最不祥的是,國父的孫女孫穗芬一月一號開年的大早,在建國南路上被車撞死了;另一個生在十月十號武昌起義日,故叫江國慶的空軍兵,現在發現十五年前他被冤枉殺掉了。真是極大的諷刺。 江案是發生在1996年9月,空軍作戰司令部有一五歲小女孩,被性侵死亡,輿論一致要求軍方應迅速破案,在強大的壓力下,空軍總部查說是士兵江國慶幹的,但疑點甚多,空軍卻把江在隔年處死。現在司法調查認定兇手是同營的許榮洲,他是弱智,故以前沒信是他幹的,現在說根據現場血手印,是他幹的。這下又輿論大嘩,民憤極大。 江的父親在永和福華橋頭開旅館,家境不錯,去橋那頭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當兵,還是他爸爸送錢講關係弄進去的,為得是離家近,結果反把兒子送入了鬼門關。 現在大家都怪罪到當時的作戰司令,後來國防部長的陳肇敏。人人似皆恨不得寢其皮,但是誰給他當年破案嘉獎,還一路提拔他的?不就是李登輝,陳水扁等人嗎?害死江國慶的,不是台灣的錯亂民憤嗎? 現在氛圍改了,又都說江無罪,抓錯人了。馬英九在司法沒判定前就趕去江家道歉,說世界都知道江是冤枉的。誰說的?誰給你權違法亂說的? 當初案發,李登輝震怒,連儲君陳水扁,還是個不關他事的市長,都限令要兩週破案,那陳肇敏、李天羽、反情報隊奉令加大力度破案,有何不對?軍人要服從命令啊? 喔,李、陳不曉得,沒叫他刑求。但被害人江國慶有一直呼冤,還有上訴裁判的機制,為何都不能挽救,還江清白,或至少槍下留人,因為疑點太多,判個無期等一等?(當然這也難,這種案子是零和,有就是死,沒有就要放。) 是誰主立殺?單是陳肇敏,上面不曉得?殺了也沒人問疑點怎解答?輿論、法律也不太質疑,都在關心台灣主權,要進聯合國,要15年後才又眾口爍金? 現在大家、輿論又義憤填膺,立委還大罵可恥,但當初這些曾參為何沒聲音?以前向江國慶丟石頭,現在向陳肇敏丟石頭。過了追訴期,還要違法的想如何報復懲罰陳肇敏。馬英九還要國防部想想辦法。現在如果國防部有像「陳肇敏和反情報隊」那樣積極、體會領袖苦心的,不又搞出個違法的「不冤」案?何況,現在還沒判證江是冤案,陳等有刑求取供。尚未。 陳肇敏與江無冤無仇,他為何必要置江於死地?不就是證據太確鑿了,有江的精液與女童的血混的衛生紙,當然現在說那是體液,而且常理來說,正常的人幹這事,不會把這麼重要的證據留在現場,但在當時,有這證當然疑江有據,就會布置靈堂嚇江取供了。空軍那時還得意是「最完美的破案」。他們的認為就是江幹的,不是要故陷其罪。 資深刑警就說,這案有太多的巧合,證據確實很強,一般刑警都會認為是江涉案。 那個弱智的許榮洲又如何?他說是他殺的,以前不相信他的話,現在又相信了;他又說他沒殺,又不被信了。如果是他殺的,是唯一死刑,為何求刑20年?如果他弱智,那只得判無罪,那有折中的?給社會交代的? 以前有血手印,不信是許殺的,現在又說是主證據,好像有了江是無辜的結論,就要個弱智的人來抵罪,要他聰明起來承擔罪責。這些,到法庭上還要爭研,現在還沒有定論。 許榮洲被指控為真凶,檢方憑藉的是命案現場窗櫺木條上的掌紋與許的右手掌紋吻合。許榮洲案發當年即曾自白,檢方即以他的自白有可信度據以認定命破案,但如此偵查似缺乏很有力的直接證據,未來司法審判還有漫長的路,部分法界人士甚至擔心如果證據不足,會不會再製造另一個翻版的江國慶? 江無罪一定很快走過場就決定,但如果下個法官認定許沒殺人,那形成了有案,抓到兩人,但兩人都無罪,一人冤殺了,一人冤抓了(上次殺警案就是如此)。在此狀況下,這個法官才是要有勇氣判他認為是對的,而不是看曾參、看民意氛圍來曲法嘩眾。 要我點選,我選誰殺的?我選許榮洲,因為此案極為粗糙,只有弱智者才會如此幹,當然急色攻心,一個正常人也會如此,如「軍史館」的姦殺案,但此案的狀況應非江國慶所為,卻剛好有麼多的巧合,江測謊未過,有不排除的DNA證據,加上那些積極的、也可能是義搏(比薄還厚)雲天的陳氏軍官團,他們對此皆有人神共憤之心,結果做出了這種人神共憤的事。 我是對陳肇敏及「反情報隊」不齒,但他們不是惡徒作惡,且過了追訴期,就只有遵法,不能再違法、想法報復。 這個案子,好好辦吧,如果還是江有罪,不要怕說出來;如果不能定許的罪,那不要有了江無罪的結論就硬拗許有罪;如果是許幹的,但他弱智,就叫他回家,與吳淑珍住在一起,好看管。 這件案子可以沒結論,但不能強結案,江就是如此死的,如果他無辜。 也別叫陳肇敏道歉了,這事不是道歉可撫慰的,要道歉,李、扁、馬都要道歉,他們不知最重要的國防部長竟如此殺人,這不好推到是「個人行為」吧?若陳有罪,追回退休金,那起鬨又瞎眼的李、扁是不是也要賠一半? 若江定冤死,那只有賠大錢,人民倒楣出錢,因為這是你們設的制度,你們還是曾參。 還是要維持死刑,不能因殺錯了就全不殺,那被殺的會更多。我要說我的立場,我不要逃避打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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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