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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22:37:40瀏覽612|回應0|推薦3 | |
陸委會是緬甸軍政府? 陸委會不准金門縣長李柱峯去大陸的理由很可笑,什麼他不能去談通水啦、那是中央的職權啦、他去過很多次啦、他拒絕接受陸委會派特務監視啦、他很不聽話啦。 那陸委會為什麼不加一條:「他沒帶環保筷啦。」 金門縣長為什麼要聽你陸委會的話呢?還是他遞件申請時禮送的不夠,頭抬四十五度,不禮貌,看不起老子呢?陸委會是憑哪條法律來「自由心証」准或不准呢? 既然照規不准,怎麼第二天又違規放行了呢?賴幸媛不是與馬蕭一致嗎?那劉兆玄為什麼違背馬蕭分身的決定,還給馬總統吃罰酒呢? 李柱峯去大陸談了什麼,陸委會為什麼要曉得,能曉得呢?是軍情局在他身上裝了GPS?他若談了中央的政策,如公務人員加薪、如以台灣加入世衛,那是他神經病,大陸官員也是神經病,雙方在玩家家酒,那中央政府理他、生氣做啥? 金門若沒水喝,李縣長也沒權與對面談,談成了中央政府就是不准,就要叫金門人渴死,那陸委會是緬甸軍政府? 其實這一點不可笑,可笑的是選民自己,陸委會看情緒辦事是完全合法的,她根據的那不知什麼的法是立法院通過的,爲的是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就是看你乖不乖,是不是自己人?是,美國人、日本人在台灣指揮兵推、當官也沒問題;不是,那民選的縣長也不能亂說亂動,金門縣長更不准隨便往福建省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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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