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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2 09:37:52瀏覽230|回應0|推薦1 | |
【強盜政府!? 政客 忙 冒充特赦!】 人民被政府劫 劫貧濟富稅制政府 與 (民選民代與官員)只剩總統未被特赦 看看劫貧濟富稅制政府... 看看冒充特赦,貪腐的民選民代與官員,只剩總統未被特赦... 喔!應再加上 從法律層面看,一切依法行政,未犯錯、最具權力的劫貧濟富稅制政府的現在最高首長、總統的不沾鍋! ************ 柯建銘:大家都解套 不要只剩扁【聯合報】2013.06.0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37419.shtml 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擴大特別費除罪化範圍,但不包括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陳水扁是最後的歷史共業」,民進黨團會持續進行朝野溝通、推動修法,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根據修正後的會計法條文,首長、民代特別費、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及教授申請政府補助的研究費,都列入除罪化範圍,並溯及既往。因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的前總統陳水扁,仍不在除罪範圍內。柯建銘說,扁的問題應該解決,「現在是時候了」。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天在臉書說,「咦,通通都是歷史共業,並溯及既往,阿標(顏清標)也可以出來了,為何國務機要費不在內?」前立委林濁水也表示,國務機要費是給總統犒賞、送禮、宴客或接待外賓,性質與特別費一樣,所有特別費都除罪化了,卻獨缺國務機要費,並不合理,「吳淑珍拿國務機要費來買鑽戒,會比顏清標拿特別費喝花酒來得邪惡嗎?」不過,他也表示,扁還有其他案件,與國務機要費並不相關。 柯建銘指出,修正會計法,將民代、學術界等特別費問題一次解決,但既然要處理「歷史共識」,就應該徹底;國務機要費雖然特殊,但也與首長特別費性質相同,應一併處理,「大家都解套,不要只剩扁一個人」。 【2013/06/02 聯合報】 引用文章從冒充特赦,看立法院的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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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